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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武帝紀(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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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十七年[41年] 春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①。 ①《通鑒考異》曰:「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按續漢五行志亦作「乙未」。 夏四月,上幸滎陽、潁川、章陵。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廬江費登等反①,虎賁中郎將馬援平之。 ①《范書》馬援傳曰:「初,卷人維泛,訞言稱神,有弟子數百人,坐法誅。後其弟子李廣等,宣言泛神化不死,以誑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會徒黨,攻沒皖城,殺皖侯劉閔,自稱南嶽大師。遣謁者張宗,將兵數千人討之,複為廣所敗。於是使援發諸郡兵,合萬餘人,擊破廣等,斬之。」據《郡國志》,皖城屬廬江郡。又惠棟曰:「《袁紀》作『費登』,當亦是卷人維泛之弟子,所載者異耳。」 冬十月辛巳,皇后郭氏廢,立皇后陰氏。 初,郭後寵衰,數懷怨恚,廢。〔上〕東門候郅憚上書曰①:「臣聞夫婦之間,父不能得之於子,君不能得之於臣,況臣欲得之於君乎②?是臣所不敢也。雖然,願陛下念其不可,勿亂大倫,使天下有議社稷者。」上善之曰:「憚恕己而量主,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輕天下者也。」 ①《袁紀》原誤作「東門侯」,據《東觀記》、《範書》改補。 ②《史記》外戚世家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索隱曰:「以言夫婦親愛之情,雖君父之尊而不奪臣子所好愛,使移其本意,是不能得也。故曰『匹夫不可奪志』是也。」 陰後,南陽新野人。更始元年,世祖納後於宛,方北之洛陽①,令後歸新野,止宛。宛中少党,諸陰、鄧鄉里豪居,能自讓。建武初,迎後於育陽,為貴人。上以後性寬仁,欲立之。後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時郭後以生太子強,故遂立郭後。及後生東海王陽,而寵益盛。後性慈仁,十歲喪父②,語及之,未嘗不流涕。上常言希見親,不在已數十年,語及之,輒涕者。追爵諡後父隆為宣恩侯③,以兄識為侍中,封元庶侯,識弟興為期門僕射,興弟就襲父爵,更封新陽侯。 ①《範書》作「方西之洛陽」。按洛陽在宛之北,《袁紀》是。 ②《範書》作「七歲喪父」。 ③《東觀記》作「父睦」,《續漢書》作「宣恩哀侯陸」,《范書》闕書,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識字次伯,齊武王時,以率宗人賓客為偏裨矣。及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將益其邑,識辭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眾,臣幸托屬掖庭,賞賜豐衍,如複加爵邑,此親戚受賞,國人計功也,不可以示天下。」上甚美之。 興字君陵,筋力過人。其從出入,常操小蓋①,鄣翳風雨,泥塗狹隘,躬自履涉。上所幸止,必先入清宮。居則博觀五經,訪問政事,尊賢下士,廣求得失,獻善替否,薦達後進,好施接人,門無遊俠。與張宗等不相好②,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達之。張泛之徒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起第宅,采椽麤樸,足避風雨。常稱:「豐屋之戒,若不修德,雖有崇台廣廈,猶傳舍也。」上嘗封興,置印綬〔於〕前③,興固讓曰:「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受爵土,令天下觖望,臣誠不願④。臣蒙陛下中〔宮〕(官)恩澤至厚⑤,可謂富貴已極,不可複加。」上見其讓切,不奪其志。皇后問故,興曰:「後不讀書記邪?『亢龍有悔』⑥,多見不知量。外戚家苦不知謙,嫁女欲得因力配尊貴,娶婦求公主,愚心實不安也。富貴有極,當知足,驕奢益為觀聽所議。」後悅其言,不為宗親求位,以幹王政。 ①惠棟曰:「周禮『王后輦車有羽蓋』。鄭康成雲:『以羽作小蓋,為翳日。』又輪人注雲『乘輿無蓋』,賈公彥雲:『凡蓋所以表尊,亦所以禦雨。』」 ②張宗,字諸君,南陽魯陽人。曾為更始偏將軍,後歸鄧禹,戰甚力,諸將服其勇。複任京輔都尉,助馮異擊關中。天下大定,遷琅邪相。永平初卒官。《範書》有傳。 ③據《範書》補。 ④黃本「臣誠」作「至讓」。《範書》本傳作「至誠」。 ⑤鈕永建曰:「按『官』當作『宮』。」漢舊儀曰:「皇后稱中宮。」《袁紀》下文既稱「後」,鈕說是,故據改。然此乃建武九年事,時陰後為貴人,不當有中宮之稱,《范書》陰興傳「中宮」作「貴人」,較《袁紀》審慎。 ⑥見《易·乾卦》,下句作「窮之災也」。 就剛強,不順理,頗以貴勢傲物。扶風人井丹,高抗之士也。諸王、貴人更請丹,莫能致。就自以為能致丹,詭諸王錢二萬,使人通丹致之①。丹不得已乃詣。就為丹設麥飯蔬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為能供美食,故相過耳,何謂如此!」就更為置盛饌。及就起,左右進輦,丹笑曰:「聞桀乘人車②,此其是邪?」坐中皆失色,莫之敢應。就即為去輦,談論盡日乃去。以其名高,就等無敢失意者,丹亦終身不仕。明帝初,就為少府。子豐尚酈邑公主,公主驕妒,豐亦狷狹,遂殺公主。豐誅死,就自殺,家屬歸本郡。 ①《範書》逸民傳作「乃詭說五王,求錢千萬,約能致丹,而別使人要劫之」。 ②李賢曰:「帝王紀曰:『桀以人駕車。』」 郭後既廢,太子太傅張湛稱疾引退,為太中大夫。上欲以湛為大司徒,湛至朝堂,坐遺小便,自稱疾篤,遂不用,卒於家。 湛字子孝,右扶風平陵人。舉動必以禮,雖幽室閑處,不易其度,閨門之內,若嚴君焉。三輔歸之,以為儀錶。成、哀間為二千石,王莽時曆守尉。建武初為左馮翊。修禮教,明好惡,政化大行。嘗告歸平陵,望縣門而下車。主簿進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式〔輅〕(路)馬①。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父母之國,所宜盡禮。」湛被征當還,馮翊曰②:「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湛曰:「君以德進,湛以罪退。」逡巡而去。湛常乘白馬,上每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複諫矣。」 ①據《禮記》及《範書》本傳改。 ②疑「馮翊」上脫「新」字。華嶠書曰鮮于褒曾任馮翊尹。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置鮮于褒于張湛之後。此「馮翊」當是褒也。 壬午,徙〔右〕(左)馮翊公〔輔〕(輒)為中山王①,諸國公皆為王。 ①《範書》沛獻王輔傳亦作「右馮翊公」。劉攽曰:「光武紀,輔封右翊公,此多馮字,誤。天下亦無右馮翊郡也。」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光武紀無馮字。中山王焉傳,封左馮翊公,與此傳同,皆衍文也。左翊、右翊蓋取嘉名,非分馮翊地為左右。」《袁紀》本卷上文正作「封皇子輔為右翊公」,劉、錢二說是。現據改「左」為「右」,「輒」為「輔」,依《範書》例,留「馮」字以存異文。 是歲鳳皇五集潁川郡,眾鳥並從,行列蓋地數頃,留止七十日。① ①《東觀記》作「一十七日」,《袁紀》與事理不合,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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