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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靈帝紀(1)


  建甯元年〔公元168年〕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將軍竇武持節迎于夏門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陳蕃為太傅,與將軍竇武及司徒胡廣錄尚書事。詔曰:「太傅陳蕃輔弼先帝,出納為允,謇諤之節,宣於本朝。朕初踐祚,親授策命,忠篤之性,老而彌純。其封蕃為高陽侯。」固讓不受,章十余上乃許。

  三月辛醜,葬孝桓皇帝于宣陵。

  庚午,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夏四月甲午,追尊祖解瀆亭侯淑為孝元皇帝,考嗣侯萇為孝仁皇帝,妃董姬為慎園貴人。

  戊辰,以長樂衛尉王暢為司空。

  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六月癸巳,錄定策功,封竇武、曹節等十一人為列侯。

  八月,司空王暢以災異策罷,宗正劉寵為司空。

  暢字叔茂,太尉龔之子也。初,暢為南陽太守,設禁令,明賞罰。太守下車之後,而故犯法者,髮屋伐樹,塞井移灶。豪強戰慄,晏開早閉。功曹張敞諫曰:「蓋聞諸經典,殷湯開三面之網,而四方歸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鹹服。高祖創業,約法三章;孝文寬刑,號稱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嚴刻,務崇溫和。夫明哲之君,網漏吞舟之魚,然後三光明於上,民物和於下。愚謂舜舉皋陶,不仁者遠;隨會為政,晉盜奔秦。治民在德,不在於刑。」暢於是崇寬慎刑,旌賢表德。

  暢以郡俗奢富,欲約己以矯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車廄馬羸弊,而不改之。同郡劉表,時年十七,從暢受學,進諫曰:「蓋聞奢不僭上,儉不逼下,守道行禮,貴處可否之間。清不暴鱗,濁不污泥,蘧伯玉恥獨為君子。府君不希孔門之明訓,而慕夷齊之末操,無乃皎然自貴於世。」暢答曰:「昔公儀休在魯,拔園葵,去織婦;孫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夫以約失之者鮮矣!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雖以不德,敢慕高風,且以矯俗也。」

  太后新攝政,政之巨細,多委陳蕃、竇武,同心戮力,以獎王室,徵用天下名士參政事。於是天下英雋,知其風指,莫不人人延頸,想望太平。

  其後中常侍曹節與上乳母趙嬈求諂于太后,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諫,不許。會有日蝕之變,蕃謂武曰:「昔蕭望之為石顯所殺,李、杜禍及妻子。有一石顯,望之尚為之死,況數十人耶?趙夫人旦夕亂政,其患最甚。蕃以餘年,請為將軍除之。因災之變,以除佞臣,誰曰不可!」武亦謀之,深納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內官但典門戶,給事左右而已。今乃參政事,貴顯朝廷,父子兄弟,並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漢元以來,世世用事,國之舊典,何可廢也?但誅其惡耳。」武性詳重,疑而未決。

  是時太白犯上將星,又入太微。侍中劉瑜素善天文,與蕃書曰:「星辰錯亂,不利大臣。前所謀者,事宜速斷之。」蕃、武得書,將發。於是以朱宇為司隸校尉,劉佑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節、長樂食監王甫等,使侍中劉瑜內其奏。謀頗洩漏,節等及竊發瑜奏,且知其事,節曰:「前先帝宮人嫁,武父子載取之,各且十餘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中黃門朱瑀曰:「其中放縱者罪當誅耳,我曹何罪!」乃與等輩十餘人結誅武等。是夜矯詔以王甫為黃門令,持節誅尚書令尹勳,因共脅太后取璽綬。

  九月辛亥,節請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隸校尉、河南尹,遣中謁者分守南、北宮。節稱詔收大將軍竇武,武不受詔。與子紹將北宮二千人屯洛陽都亭。

  太傅陳蕃聞起兵,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到承明門。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宮?」蕃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有使者出開門,蕃到尚書門,正色曰:「大將軍竇武忠以衛國,黃門、常侍無道,欲誣忠良邪?」黃門王甫曰:「先帝新棄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並封三侯,又設樂飲燕,多取掖庭宮人,旬日之間,資財巨萬。大臣如此,是為道邪?公為宰輔,苟相阿党,複何求賊?」使劍士收蕃。蕃聲逾厲,辭氣不撓,遂送蕃北寺獄。

  節又稱詔,以少府周靜行車騎將軍,與匈奴中郎將張奐、王甫持節共以討武等,與武陳兵于闕下。武令其軍曰:「黃門、常侍反逆無道,何盡隨之反乎?先降有重賞。」中官執勢久,士皆畏之,於是武兵數十人者各為部,歸於甫軍,自旦至食時,兵降且盡。武自殺,紹等走,靖等皆斬,紹弟機、親族賓客悉誅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遷于雲台。於是自公卿以下,嘗為蕃、武所舉,皆免官禁錮。

  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初,袁閬為郡功曹,舉蕃以自代曰:「陳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禮致之。」於是為郡功曹,舉賢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為議郎,起署為尚書,稍遷九卿。初為豫章太守,獨設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其高簡亮正皆此類也。

  丙辰,司徒胡廣為太傅,錄尚書事。司空劉寵為司徒。

  寵字祖榮,東萊牟平人。初為會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為將作大匠。山陰縣有數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裡。聞寵當還,相率共往送寵,人齎百錢。寵見老父曰:「何乃自苦來邪?」對曰:「山谷鄙老,生來嘗到郡縣。他時吏發,不去民間,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吏稀至民間,狗不夜吠。老值聖化,今聞當見棄,故自力來送。」寵曰:「吾何能及公言邪?甚勤苦父老。」為選一大錢受之。故會稽號為「取一錢」,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車馬,其與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幹以私,閉門靜居,不接賓客,教誨子孫而已。故進不見惡,退無謗言。

  封曹節十八人為列侯,討陳、竇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

  鮮卑犯幽州,殺略吏民。自此以後,無歲不犯塞。

  陳竇之誅,海內冤之。曹節善招禮名賢,以衛其罪。乃言於帝,就拜薑肱為犍為太守,韋著為東海相。詔書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著不得已,遂解巾臨郡,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為受罰家所告,論輸左校。刑竟歸鄉里,為奸人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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