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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順帝紀(6)


  陽嘉元年〔公元132年〕

  春正月乙丑,立皇后梁氏。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後,梁商女也。初,梁竦中子雍生商,商襲父爵為乘氏侯。商生三男四女:長曰冀,次曰不疑,次曰蒙;長女田,次妠,即後也,次阿重。後生,有光影之祥。及長,好史書,治韓詩,大義略舉,以列女圖常在左右,宗族中外鹹敬異焉。商謂諸弟子曰:「我先人鎮撫西河,全濟生民,使免虎口之害,所活者不可勝數,而大位不究。夫積德之報,不及其身,必流福子孫,當因此女興邪?」選入掖庭,相工茅通見之,驚曰:「此所謂日角偃月,相之極貴,臣未嘗見之。」於是以為貴人。拜商侍中、屯騎校尉。貴人有寵,從容言於上曰:「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蓋螽斯之福,則百祚之興也。願陛下思天行之普逮,均貫魚之次序,使小妾得免罪謗之累。」於是上愈嘉之,親寵益固。

  三月庚辰,大赦天下。

  夏四月,有司依舊制加梁商位特進,增國土。商上書讓曰:「祿命過厚,受祖考多福,又托日月末光,以鬥筲之材,乘君子之器,懼有負乘之累,不守曆世之榮。誠不如舊制,與左賢同科。」書十餘上,帝輒敦喻之。商又上書讓校尉曰:「臣托椒房,被蒙榮寵,兼官二職,非材可堪。受寵戰慄,驚懼惶戚,不遑寧處,披露赤誠,敢遂狂狷。謹上屯騎校尉印綬。」上乃許焉,以特進就第,賜安車駟馬。頃之,拜執金吾。

  冬十月,望都狼食數十人。本志曰:「言之不從,則有毛蟲之孽。京房易曰:『君無道,害將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災狼食人。』」

  辛酉,詔天下死罪囚減罪一等,亡命贖罪各有差。

  鮮卑寇遼東。

  十一月丁未,東平王敞薨。敞有孝行,喪母,三年如禮,詔書增戶五千。

  是時長吏數易,去就煩費。尚書左雄上疏曰:「臣聞柔遠能邇,莫大甯民,寧民之務,莫重用賢,是以皋繇對禹:『貴在知人,安人則惠,黎民懷之。』」

  昔三代垂統,封建侯伯,世位親親,民用和睦。宗周既滅,六國並秦,坑儒泯典,革除五等,郡縣設令,封塚黎民。大漢受命,蠲免苛政,寬以三章,撫以因循。至於文、景,天下康乂,誠由玄靖淵默,使萬民不擾也。宣帝興於側陋,知世所疾,綜名核實,賞罰必行。刺史、守、相初拜,輒親見問之,觀其所由,退而考察,以質其言。常歎曰:『民所以安而無愁者,政平吏良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民知不久,則詐以求過。故二千石有治能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爵至封侯,公卿時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故能降來儀之瑞,建中興之功。

  漢元至今,三百餘載,俗浸雕弊,巧偽滋萌,下飾其詐,上肆其殘。列城百里,轉動煩數。以殺害為賢,以循理為劣,以聚斂為辨,以修己為弱。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稅之如狼。監司相望,見非不舉,觀政於亭傳,責成於耳目,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核實。虛誕者獲佑,束修者見黜;或因罪而致高,或處危以成名。所以天災屢降,治道未寧,皆由於此也。

  臣愚以為長吏理績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王制錮之終身,雖赦令不在齒列。必競修善政,親撫百姓,率土之民,各寧其所。追配文宣中興之軌,流光垂祚,永世不刊。」於是複申無故去官之禁。

  閏月壬子,恭陵廟災。

  北海人郎顗上書曰:「臣聞天垂誡,地見災異,所以譴告人主,克己修德也。故應天以誠而不以言,導下以躬而不以刑。頃者宮殿官府,多所治飾。昔盤庚遷殷,去奢即儉;夏後卑宮,盡力以致美。愚以為諸所繕治,事可減省,以恤貧民,以賑孤寡,天之意也,人之願也。陛下躬親庶事,詔書每下,廣開不諱之路,以天下為憂,百姓為念,而不數見公卿,責以政事,誠優遊養德之道也。然三公者,調和陰陽,儀刑百寮。今水旱連年,五穀不登,不能憂也。官失其序,庶事不治,不能正也。但遲回偃仰,稱病自逸,忘天下之憂,甘宴安之樂,豈不謬哉!」

  尚書問狀,顗對多言術數、占候之事,大旨以三公非其人,將有饑饉、水旱、地震、盜賊之變。其後海賊攻會稽,而青、徐盜賊起,西羌反,明年四月京師地震,其夏大旱,略如其言。

  華嶠曰:漢之十葉,王莽篡位,聞道術之士西門君惠、李守等多稱讖雲「劉秀為天子」。自光武為布衣時,數言此,及後終為天子,故甚信其書。鄭興以忤意見疏,桓譚以遠斥憂死。及明、章二帝祖述此意,故後世爭為圖緯之學,以矯世取資。是以通儒賈逵、馬融、張衡、朱穆、崔寔、荀爽之徒,忿其若此,奏皆以為虛妄不經,宜悉收藏之。惟斯事深奧,善言古者必有驗於今,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而托雲天之歷數、陰陽、占候,今所宜急也。占候、術數,能仰瞻俯察,參諸人事,禍福吉凶既應,引之教義,亦有著明。此蓋道術之有益於後世,為後人所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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