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後漢紀 | 上頁 下頁
漢安帝紀(1)


  永初元年〔公元107年〕

  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青、兗、豫、徐、冀、並六州民饑。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夏四月,太傅張禹為安鄉侯,太尉徐防為龍鄉侯,司空尹勤為傅亭侯,車騎將軍鄧騭為上蔡侯,城門校尉悝為葉侯,虎賁中郎將弘為西平侯,黃門郎閶為西華侯,食邑各萬戶。騭奉節親迎,增封三千戶。騭逃避使者,詣闕上書固辭,乃許。

  五月戊寅,熒惑逆行守心。本志以為後周章謀廢帝之應也。

  立壽光侯並為北海王。

  甲戌,長樂衛尉魯恭為司徒。

  是時詔書令麥秋得案驗薄罪。恭上疏諫曰:「詔書憂萬民,而郡國托言勞來貧民,多為煩擾,逮證一人,有疑罪,延及良人數十人,上逆時氣,妨廢農功。案易消息,四月幹卦用事,經曰『幹以美利利天下』。又曰『時乘六龍以禦天』。五月姤卦用事,經曰『後以施命誥四方』。君以夏至之日,止四方行者,助陰氣也。況於逮召考掠,擾百姓哉!月令『孟夏斷薄刑』,謂正罪,不欲令久系,不謂可考正罪法也。故出輕系,明不欲拘之也。月令周世所造,而所據皆夏之時也,所變者唯正朔、衣裳、犧牲、徽號、器械而已。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也。又曰『馴致其道,至堅冰也』,言五月微陰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十一月中孚曰:『君子以議獄緩死。』可令疑罪皆詳議其法,大辟之罪,極盡冬月乃斷其獄。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詔從之。

  爵太后鄧氏母新野君。

  西羌叛,車騎將軍鄧騭率師擊之。

  是時水雨屢降,災虐並生,百姓饑饉,盜賊群起。於是策免太尉防、司空勤。太傅禹稱疾告退。

  丙戌,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庚寅,太傅張禹為太尉,太常周章為司空。

  十月,倭國遣使奉獻。

  初,上立,非大臣意也。司空周章謀誅鄧騭兄弟,廢太后及上,立平原王為帝。事發覺。

  十一月丁亥,司空周章有罪自殺。潁川太守張敏為司空。

  十二月,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太后攝政之應也。

  騎都尉王仁將兵迎慬將吏還入塞,遂棄西域。都護任尚抵罪。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