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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滾開吧,你們這些蠢東西。”崔斯坦說道。他的臉發燙,手邊沒什麼可丟就把絲質禮帽扔向他們。

  因此,當矮小多毛的男人從狂歡村(世人無能解釋為什麼這樣命名,因為那是憂鬱陰暗的地方,被人遺忘了很長一段時間)回來時,他發現崔斯坦悶悶不樂,坐在山楂叢旁,裹在毛毯裡,為了丟掉帽子而傷心。

  “他們對我的真愛說了一些殘忍的話。”崔斯坦說,“維多利亞·佛瑞斯特小姐。他們怎麼敢?”

  “這些小人什麼都敢,”他的朋友說,“而且他們說一大堆廢話。不過,他們說的話也非常有意思。你處在險境的時候聽從他們,你遇到危險的時候也要忽視他們。”

  “他們說我很快就會面對真愛的嘲弄。”

  “真的嗎?他們這麼說?”矮小多毛的男人把許多不同的衣服攤在草地上。即使在月光下,崔斯坦也看得出他擺放的服飾和自己今天稍早脫下的衣服,完全不一樣。

  在石牆鎮,男人都穿棕色、灰色、黑色,就算是臉色最紅潤的農夫頸上最鮮紅的領巾,也會很快在日曬雨淋下褪色,變成比較文雅的色澤。崔斯坦看著那些深紅、鮮黃、黃褐色的布料,做成的衣服比較像巡迴表演者的裝束,或是表妹瓊安家家酒箱子裡的東西。他問道:“我的衣服呢?”

  “現在這些就是你的衣服了。”矮小多毛的男人驕傲地說,“我拿衣服去換來的。這些東西的質地比較好──你看,不會那麼容易撕開或割裂;而且不破不爛。另一方面,你不會那麼顯眼,像外地人似的。這是這一帶的人穿的衣服,你知道吧。”

  崔斯坦本打算像從學校課本裡跑出來的未開化野蠻人,裹著毛毯繼續尋找星星。但他歎了一口氣,脫下靴子,讓毛毯滑落到草地上,矮小多毛的男人擔任他的指導員(“不對,不對,老弟,那些要穿在那上面。天啊,他們現在都怎麼教小孩的?”),很快穿好了漂亮的新衣服。

  新靴子比他的舊鞋還要合腳。

  這些的確是很好的新衣服。當衣服無法像俗話說的那樣塑造好人,而漂亮的羽毛也無法塑造好的鳥兒時⑦,他們還是可以在配方裡添加一些香料。穿著深紅和鮮黃的崔斯坦·宋恩,跟穿著大衣和禮拜日西裝的崔斯坦·宋恩完全不同。他昂首闊步,動作瀟灑,從前根本不是這樣的。他的下巴抬高而不再下垂。他還戴著絲質禮帽時,眼睛裡也不曾閃現這樣的光芒。

  〔⑦譯注:出自喬治·華盞模(George Washington)於一七八三年寫的文章。〕

  吃著矮小多毛的男人從狂歡村帶回來的餐點(包括煙熏鱒魚、一碗新鮮的去殼豌豆、好幾個葡萄乾小蛋糕和一小瓶啤酒),崔斯坦已經對自己的新衣著感到相當自在了。

  “喂,聽著,”矮小多毛的男人說,“老弟,還在焦枯樹林裡的時候,你救了我的命。還有你父親,在你出生前他曾對我有恩,再也別讓人說我是不知圖報的傢伙了……”崔斯坦開始小聲嘟噥些他的朋友已經幫了他太多的話,但矮小多毛的男人故意不理他,繼續說下去。“……所以我仔細考慮過了。你知道你的星星在哪裡,沒錯吧?”

  崔斯坦毫不猶豫,對著黑暗的地平線一指。

  “嗯,聽好,到你的星星有多遠?你知道嗎?”

  到目前為止,崔斯坦從來沒想過這件事,但他聽見自己說:“以男人步行的速度,穿越變化莫測的高山和熾熱的沙漠,中間只停下來睡覺,在他抵達那顆星墜落的地方之前,月亮會在他頭頂上變圓又變小六次。”

  這完全不像他會說的那種話,他驚訝地眨眼。

  “跟我想的一樣。”矮小多毛的男人說道,一面靠近自己的重擔,彎腰伏在上面,崔斯坦才看不到他怎麼開鎖。“而且看起來你不是唯一在找那顆星星的人。你記得我以前告訴你的話嗎?”

  “要挖洞把我的糞便埋起來嗎?”

  “不是那個。”

  “還是不要說出我的真名字,也不可以說出我的目的地?”

  “也不是。”

  “那到底是什麼?”

  “到巴比倫有多少哩?”男人吟誦道。

  “喔,對了。那個。”

  “‘我能借著燭光到那裡嗎?去了又回來。’重點在蠟燭,知道吧。大部分的蠟燭都沒辦法。我費了很多力氣才找到這個。”他抽出一根海棠果大小的蠟燭尾,交給崔斯坦。

  崔斯坦看不出這蠟燭尾有什麼不凡之處。那是蠟制的燭火,不是用獸脂做的,多次使用後早就熔化得差不多了。燭芯呈黑色,已經燒焦。

  “我要拿它做什麼?”他問道。

  “時機到了都會有用。”矮小多毛的男人說,又從行李拿出另一樣東西來。“這個也拿去。你會需要的。”

  那東西在月光下閃閃發亮。崔斯坦接了過來;矮小男人的禮物似乎是一條細細的銀鎖煉,兩邊各有一個環,摸起來冰涼又滑溜。“這是什麼?”

  “平常的東西。貓的鼻息、魚鱗,還有磨坊水池上的月光,由擅長做金屬小工藝品的侏儒熔化、鍛煉再塑造成形。你會需要它幫你把星星帶回來。”

  “會嗎?”

  “喔,會的。”

  崔斯坦讓鎖煉落入掌心;觸感像水銀一樣。“我要收在哪兒?這些不象話的衣服一個口袋也沒有。”

  “纏繞在手腕上,一直到你需要用到為止。就像那樣。對啦。倒是你的緊身短外衣裡有個口袋,在那下面,看到了嗎?”

  崔斯坦找到了暗袋。暗袋上有個小小的鈕扣洞,他把玻璃雪花蓮插在裡頭,那是他離開石牆鎮的時候,父親給他當作幸運符的。他想不出雪花蓮是不是真的給他帶來運氣。如果有,究竟是好運還是噩運?

  崔斯坦站了起來。他把皮袋子緊緊握在手裡。

  “聽好,”矮小多毛的男人說,“你要做的事情是,用你的右手舉起蠟燭;我會幫你點燃。然後,走向你的星星。你要用這條鎖煉把它帶回來這裡。燭芯剩下不多了,所以你最好打起精神,走得輕快一點。浪費一點時間都會叫你後悔。腳要輕盈靈敏,對吧?”

  “我……我想是吧,對。”崔斯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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