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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自由(2)


  「請放心,郭大哥既然把這麼重要的事交付給我,是他信得過我,我只有感激你,怎麼會出賣你?」

  有一件事情是不堪設想的,萬一這書稿被搜查出來,郭英一定家破人亡,徐瑛恐怕還會再加判十五年。他們的義行,使我深為感動。就在拿到這份書稿後,要想寫一封回信給郭英,可是卻找不到他的地址,只記得他家住台南縣某鄉某村,我一直希望能再接到他的信,結果,轉眼十八年,沒有他的消息。曾在《通鑒廣場》上刊出尋找他的信件,沒有任何回應。郭英嗜酒,我擔心他已離開這個世界,果真如此,也希望郭英先生的子女,在讀到這段回憶錄時,把情形告訴我,給我一個回報的機會。

  除上述三部書外,我還有一本《柏楊詩抄》。詩抄並不是整本帶出來,那樣的內容,根本走不出政治監獄大門。我早就料到它的命運,因而分別抄在《辭海》和《領袖訓詞》之類書中字裡行間,使它和正文相混,果然如願帶到獄外。可是,最後一刻卻不能忍耐,竟交給三重市一家打字行打字,想先印出幾份,送給朋友分享。想不到打字行撥來電話,告訴說員警已搜走所有原稿,現在正向老闆問供,要我快去自首。

  我魂失魄散的趕到三重,臺北縣警察局安全室主任正一臉殺氣的詢問稿件來源。我正好趕上,替老闆解圍。當時人贓俱獲的態勢,可能把我帶回板橋偵訊扣押,正在千鈞一髮,蕭桃庵先生電話打來,那是我臨來時求救的結果。這使得警察局在問完口供後,沒有對我和店東採取任何行動。

  三年後,立法委員費希平先生特地為這件事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臺北縣警察局發回原稿。臺北縣警察局的回答是:「根本沒有這回事!」

  那時候,我對複印還不太瞭解,未能事先複印一份,有些詩稿幸虧仍存字裡行間,可以再抄一遍,但寫在紙屑碎片上的一些詩,就永遠失落,再也無法追尋,一直到《柏楊詩抄》出版時,只剩下五十二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國際上流行一則小幽默,說是一旦生擒活捉希特勒,應該如何處理?各國意見不同,英國人主張把他交付法庭審判,給他充份的辯論機會。美國人主張把他裝在籠子裡到處展覽,出賣門票。中國人則叫他找兩家殷實鋪保,隨傳隨到。這則幽默反映了各國的文化特質,對英國人的守法精神和美國人的商業掛帥,雖然我那時年紀還輕,仍能體會,可是對中國人把希特勒交保候傳這種事,卻完全不能理解,覺得國際上怎麼會對中國有這種觀察?我到了臺灣,雖然年齡漸增,但是不理解的程度如故。一直等到入獄之後,才發現「交保候傳」行為,在中國政治制度中,竟真的佔有一個重要地位。它有一種意想不到的傷害力,是暴政中的隱形殺手。以政治犯做為例證,當他漫長的刑期屆滿以前,他必須找兩個保人,保證他永遠脫離叛亂組織,終身信奉三民主義。保證人還要承諾政治犯每月到住家所在的派出所報告行蹤:「如有違背,願受最嚴厲的制裁。」這種表面上看起來十分簡單的保證書,實際上十分複雜。

  一個政治犯,從被捕的那一天開始,親戚朋友早就惶恐逃散,政府又故意使他和社會隔絕,這個人就像被地獄吞沒了一樣,無影無蹤,十年、二十年後,整個世界都有了改變。親戚在哪裡?朋友在哪裡?同鄉在哪裡?同學在哪裡?妻子在哪裡?丈夫在哪裡?兒女又在哪裡?不知道求誰保證?又不知道把保證書寄給誰?有的靠著舊的記憶,勉強把信發出,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被原封退回,上面郵局批著查無此人。事實上,監獄外的親戚朋友,一個個像驚弓之鳥,好不容易安定下來,突然接到那樣一份殺氣騰騰的保證書,縱使一個霹靂打到他的腳前,也不過如此。他怎麼敢保證一個判刑十年、二十年,從無音訊的危險份子脫離叛亂組織、信仰三民主義?尤其是更不敢保證他每個月會到派出所報到。而且,保證人從此不能出國,如果出國,必須三個月前向警備司令部申請退保,如果沒有退保,政治犯將重新被捕。一個政治犯如果沒有保證人,他唯一的出路,就是送到隔壁——綠島指揮部職訓大隊第六隊管訓,一直管訓到老死。不是他犯了什麼罪,而只是找不到保人。

  我在刑期屆滿前拿到保證書時,坐牢已近八年,看到保證書上那麼嚴厲的條款,自己都覺得可怕。坐牢之前,知己滿天下,現在我卻不知道去請誰做保?第一個當然想到陳麗真,這個嚴重的後果,加到一個女孩子身上,我於心不忍,可是無可奈何。意料之中的,麗真肯為我做保,但再找不到第二個人。羅祖光馬上就要出國,他不能做保。我開了一張單子寄給麗真,請她試探,也意料中的全被回絕。因判刑而死在監獄,我可以接受,因找不到保人而死在監獄,我死也不甘。到了最後,他們找到了當時當國大代表的于紉蘭,于大姐一口承當,而且當員警前去對保,向她警告說:「你保的是一個叛亂犯,要月月報到,你可想清楚,不要後悔!」

  很多保人都在這種情況之下,倉慌退保。于大姐卻回答他說:「這是我的事情,由我來擔心,你只管對保就是了。」

  這份保證書雖然沒有能夠使我出獄(因為我立刻就被軟禁),但麗真和于大姐所承擔的卻是千斤重擔。

  于紉蘭終生未嫁,她和弟弟于宗舜夫婦,同住在一起,性情溫和,我們都稱她大姐。但我出獄後不久,就和她發生了一件戲劇性的衝突,那一天,她請我到她家共進晚餐,談起我的受刑和坐牢經過,她感到悲慟,安慰我說:「算了!算了!過去的都過去了。」

  我立刻有一種被侮辱的感覺,她表達的正是傳統文化中,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種思想。于大姐當然不會侮辱我,她只是想減少我的痛苦,但這兩句話卻說明瞭中國人沉淪醬缸,既不敢分辨是非,也不敢據理力爭。傳統文化中,既成事實就是真理,有權勢欺淩別人的人有福了,婦女被奸殺,兒童被扔到槍尖上紮死,哭聲遍野,只要幫兇喊一聲:「算了,算了,過去的都過去了!」哭聲就得停止,訴冤就得停止,追查兇手就得停止。膽敢不停止,就是別有居心,非善良之輩,應受到嚴厲譴責。於是,中國人遂被訓練為永遠向權勢下跪的動物。像以色列那樣,萬里之外尋找集中營屠殺猶太人的兇手,送回國內審判,那種對理念的執著跟毅力,使人生出無限崇敬,在偉大的猶太人族群中,聽不到受害人溫柔敦厚的輕輕說:「算了!算了!過去的都過去了。」

  我把我的意見告訴于大姐,她想了一陣,承認「也有道理」,但她補充說:「你不算了又怎麼辦?」

  我認為「又怎麼辦」是一回事;「算了,算了!」又是一回事。這是暴君暴官畏懼報復,專門為培養奴才而提出的教育綱領,被害者這一方不能用來麻醉自己。

  我們越吵越烈,最後,我說:「大姐,如果有人傷害了你的家人,把刀一拋,拍拍巴掌說:事情已經過去了,算啦,算啦,你能真的算了嗎?」

  「你亂比喻什麼!」

  我跳起來,大聲說:「我寧願再次坐牢,也要你證明給我看!」

  于大姐叫她弟弟于宗舜把我拉住,忍不住失笑說:「你說的對,你真執拗得像條牛,連坐牢都不改,吃你的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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