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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說「永志不渝」的那個人,一定要白髮蒼蒼。

  原來,永志不渝,這不單是一個關於愛情的承諾,還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承諾。

  10月2日 慕斯男人與花卷男人

  這個城市開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

  是下午三點鐘,我的腳像是粘在了店裡的地板上,想轉身回去,可是敵不住滿屋香豔。

  終於還是狠狠心,買下兩份慕斯,那麼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涼酸甜的滋味,帶來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時後,當我走出元祖,看著滿街來來往往的人群時,突然這樣想:是不是有種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樣?

  這樣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當誘人的外在條件,比如房、車、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職業……讓你站在他面前的時候,就像剛才的我,拔不動腳。於是終於陷進去,萬劫不復的時候,還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讓你被他賣的時候還替他數錢。

  直到你終於發現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自己愛,可是回頭看看,他畢竟給過你溫暖的瞬間,給過你浪漫的場景,仿佛我吃慕斯時候齒頰留香,於是這樣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長久卻最容易撫慰自己的心靈膏藥。敷上去的時候,至少可以短暫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時候,意味著這場愛,已經給我們留下傷口。

  簡單地說,就是有種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卻總是吸引我們付帳買單,然後等買完了再去後悔到腸子發青。

  就好比現在,當我吃完那麼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時候,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這樣的情調與味道只能偶爾為之,要麼是用來滿足自己口腹上的虛榮心,要麼是用來給生活加點小調劑——而事實上,最中用的還是家裡那二兩一個的小饅頭,兩毛五分錢,敵得住饑餓。

  畢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沒有情趣,而只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扎扎實實過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實際上性價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兩毛五分錢的價錢,比饅頭漂亮,比慕斯實惠。

  所以,要挑個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結婚。

  9月13日 你想過死嗎

  今天有學生問了我一個問題:老師,你想過死嗎?

  我點頭,我得承認,我想過死。

  最絕望的時候,最孤獨的時候,最看不見道路的時候,我十四歲,成績普通,有點自卑,不怎麼討巧,父母對我很失望,我對自己更失望。

  那時候就想,如果閉上眼,什麼都不用想,什麼責任都不用負,該多好?

  我甚至偷偷從四樓陽臺往下看,樓下是冬青,還有堅硬的水泥檯子。我猜,如果掉到冬青上,很有可能會毀容;如果掉到水泥臺上,死了倒還好,植物人怎麼辦?

  那時候,我不怕死,倒是害怕醜陋地活著。

  於是,十四歲的我,在最絕望的時候,常常就這樣一個人站在高樓頂,從上往下看。開始的時候有點恐高,看著看著腦袋就暈了,腿就軟了,便下意識地向後一退——只這一瞬間,我知道,我不想死。

  不想死,就要好好活著,堅強活下去的重要途徑就是:把左臉貼到右臉上,左邊不要臉,右邊二皮臉。

  於是,對於那些不喜歡我的人,我當他們是空氣;對於那些喜歡我的人,我回報他們更多的喜歡,以及勤奮。

  漸漸,時間走過去,我們長大了。日子終於越過越好,漸漸沒有人會提起當年我曾經考很不好的名次,為我失望的父母神奇般開始為我驕傲……命運的詭異,常常在我們的意料之外。

  去年同學聚會,老同學還驚呼:你讀研了?你當初不是和我一樣成績不怎麼好嗎?

  我笑——到這個時候,過去的一切不過是笑話和談資。

  其實,當我從最不開心的日子裡走出來,一點點咬破繭子,鑽出自己的殼時,我自己也很驚訝:為什麼曾經,我居然想到死?

  我很慶倖,我終究沒尋死,也沒死成。

  想起小時候看一部電視劇叫《上海一家人》,有句歌詞,叫「走過去,前面是個天」。

  原來如此。

  所以,你知道嗎,我親愛的孩子,你問我這個問題,是因為你還沒長大——因為還年輕,走的路還不夠多,美好的未來還那麼模糊,所以你以為短暫的窘境就是永恆。於是,這樣的絕望便讓你想到死亡。

  你因而忘記了,活著最大的意義,其實就在於你沒有死去——你還有那麼多時間,用你堅定的信念、善良的心、永不放棄的奮鬥,給別人一個驚訝的未來。

  因為還活著,這一切的一切,便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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