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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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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內心一片死寂,她幾乎沒有別的思維,只有一個問題佔據著她的內心,那就是兒子走上絕路的原因或者理由。兒子到底遇上了什麼事情?他之所以這樣做,是誰暗示了他、說服了他、逼迫了他?兒子的死因成了不解之謎。不過她也聽到一種說法:兒子大約是用生命保全了某種秘密,或許與政治有關,也或許與腐敗有關,與經濟賄賂有關。當然,他不完全是為他自己,但他必須捨棄自己,他只是一個犧牲品。可是誰能確定呢?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她對這種說法將信將疑。但如果不是這個原因,兒子又何以這般遭賤了他自己? "老首長,蘇方圓同志來了。"許局長輕輕地招呼了一聲。 頓時,房裡有了一絲活氣。 江陵父母的眼光同時都投向了我,不停地上下打量著我,我耷拉著腦袋,不敢正視他們,就像即將接受審判的罪犯,隨時準備接受最嚴厲的懲罰。 "方圓,孩子,來,走近點,坐到我身邊來。"江陵的母親輕柔地說道。 一聲"孩子",是如此親切,像久別的親人的招呼,讓我激動不已。 "阿姨,你罵我吧,打我吧,都是我不好,沒有看好江陵,沒有留住江陵。"淚水止不住流了下來。 "不要難過,我們也不怪你們,我們革命了一輩子,對腐敗也是非常痛恨的。江陵自殺是他自己的事,不過,從這件事你們也應當吸取些教訓。"沒有想到江陵的父母如此深明大義。 "是的,是的,我們有責任,一定從中吸取教訓。"許局長在一旁連連點頭。 "方圓,你能不能把當晚事情的經過說一遍給我聽?"江陵的父親一直站在那兒沒有說話,現在開始提問了。 "好的,"我像一個犯了錯誤的小學生站在嚴厲的老師面前,小心翼翼地、緩慢地將那天所發生的一切如實地說了一遍。 "江司令員,都是我不好,要是那天夜裡我能早點發現問題,江陵就不會死,真的對不起您啊!"我發自內心地自責。 他望著我,一言不發。 他那張冷酷中帶著滄桑的臉龐,特別是那雙目光透出無比蒼涼,那目光像一道冰築的寒光刺穿我的肌膚,透過那目光,我看到了一顆痛苦地抖動的心。他承受了多大的感情上的磨難啊! 我好後悔啊!我覺得自己真是罪不可赦! "他最後有沒有交待過什麼?"江陵的母親問道。 "江陵說有一本筆記本記著他向我說的一切,放在家裡和他視為珍寶的東西放在一起。"我怯生生地望著江陵的母親。 她能將那記錄她兒子的犯罪證據交給我嗎? "親親相隱"是指歷史上法律允許一定親屬間相互隱罪而不追究或減輕其刑事責任。這項規定源於孔子"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的思想。我國法律提倡大義滅親,然而,還是有許多位母親寧願自己犯"法",也要"保護"自己犯罪的兒子。是人性服從於法律,還是調整法律適應人的本能?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基於羅爾斯的正義論,我們有理由懷疑是否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是有可能施行作證義務的人呢?尤其是親屬之間的作證義務到底是一種可能做到的義務還是一種不可能做到的義務呢? 真正的法是應該容情的,一部良法,一個健康的法律體系是要符合人性人情的。古有雲:"法者,緣人情而制,非設罪以陷人也。" 江陵母親如果不交出來,我從內心裡是不會怪罪她的。 聽完了我的話,江陵的母親思索了片刻,艱難地站了起來,從櫥子裡拿出了一隻公事包,從包裡拿出了一本筆記本。 "方圓,你看看是不是這本?" 我迅速地翻開了筆記本,在第11頁到第13頁上,清清楚楚地記著江陵收取賄賂5個人21次的情況一共有46萬元,一筆不差。當然,上面還記錄了其他不少的數位,有待今後偵查中進一步破解。 "是這本,就是這本,謝謝你們,給我們提供重要線索。"我感激涕零。 "孩子,這裡還有一樣東西,是江陵十多年一直像寶貝一樣珍藏著。"江陵母親顫抖著從包裡拿出了一幅畫。 "這就是他說的視為珍寶的東西?"是怎樣的珍寶? 那是題有李白寫的《早發白帝城》那首詩的一幅水墨畫,那是我當初在工廠裡當車間主任時,與江陵第一次談話時為了炫耀自己的才華,而隨手畫的,根本沒有什麼保存的價值,也登不上大雅之堂,而江陵卻一直珍藏著。 "你知道嗎,江陵一直深深地愛著你,你當初要看上我們家的江陵,那該多好啊!真可惜,江陵沒有這個福氣。"江陵母親的聲音有點顫抖。 人世間到底有多少天荒地老至死不渝的愛情?我說不清楚。說實在的,對於江陵,我只有好感,沒有所謂的愛情。我真的沒有想到他愛我有那麼深,看著這幅幾乎從我記憶中完全消失了的畫,發自心靈的一種震撼,讓我覺得時光倒流,天旋地轉。 "你跟方圓說這些幹什麼?"江陵的父親在一旁制止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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