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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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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唱歌的時候,口裡嘀嘀咕咕,是念叨著孩子的名字,目光四處張望尋找。她喜歡去醫院,那地方似曾相識,在她的記憶裡陌生又熟悉。她看見每一個穿白大褂的人都對她們微笑,她記得她們送牛奶給她讓她喂可娃。可是她們太匆忙了,連目光也來不及在她的臉上停留。她唱起歌來,她記得她們聽見她唱歌就會微笑,並輕輕鼓掌。可是她們太匆忙了,只聽見遠處別的醫生和病人的呼喚。 她不知疲倦整天在醫院門口徘徊,看見有人抱了孩子進出她就一定要上去看個清楚,孩子的父母哇哇大叫,直到保安來將她趕走。 她曾經被一個收容車拉走,但是車在某個紅燈路口停下來的時候,她迅速地逃走了,其動作之快,四肢的靈巧輕盈,正如美國電影裡的貓女。 她愛去人多的地方,並且跟蹤那些推嬰兒車的婦女。 她相信自己的感覺和嗅覺,靠著感覺和嗅覺尋找她的孩子。 她始終堅信他小小的靈魂和她的溝通,他只是如同一粒更小的塵埃,在這個明亮的城市裡迷失了,他睜著那黑珍珠一般的眸子,在等待著她。她要從億萬顆塵埃中將他找到,在不斷稀釋又不斷聚濃的百千種城市蕪雜的氣味中,將他淡淡的純純的蘋果香嗅出來,在千百萬張脆弱的面孔中,找出他小小嬌嫩的臉孔…… 2.城市光芒把夢照亮 柔桑住在城市東部一個新開發的叫「天河雅築」的花園社區,臨近商業大街但鬧中求靜,環境規劃美麗宜人。五六月天,社區裡幾株木棉樹枝頭結滿鳥兒一般的紅色花朵,讓人看一眼也感覺心就要飛出胸膛。這個社區住的都是天河區白領,多數人在這城市最高級的寫字樓中信、市長大廈裡上班,差一些的也在石牌IT一條街,而且多是單身貴族。每天早晨,這些時尚精英精神抖擻地從「天河雅築」出發,下班後去酒吧或別的休閒中心、健身俱樂部、美容院消遣,淩晨才回家,第二天照樣精神奕奕。和這座城市的所有單身男女一樣,他們滿世界遊走,尋找可能發生的奇跡。奇跡無處不在,隨時改變大家的生活和人生。 家是柔桑「失蹤」的地方。 柔桑還循著她內地人的生活習慣,天色一暗就急著回家——在內地城市,或者別的什麼地方,夜晚的街頭總讓她有置身曠野的感覺。本來,即使是最偏僻的地方,愛遊樂的人們照樣在黑夜裡找到自己的樂趣。而對於柔桑,這恐怕源於她靈魂深處的孤獨,家,是她包裹自己的一張棉被。 其實,一個孤獨的人,即使身在家中,裹在棉被之中,和置身曠野又有什麼兩樣? 所幸柔桑有詩,綿綿不絕的詩歌,綿綿不絕的詩性幻想和思考,讓她的靈魂在孤獨中上升和飛揚,家得以成為她精神的家園,盛滿她濃濃的眷戀,是她的夢歇落的地方。如果是週末,她一連兩天就待在家裡,手機也不開,真是如她自己說的那樣,把外面的一切全忘記了。她迷戀家裡的一切,讀書、寫作、睡覺,或者一部接一部地看電影。讀書往往是在陽臺上,坐在藤編的圈手椅裡,同時享受經過樹枝過濾了的淡金色陽光。寫作的時候為了讓自己更興奮,她會將一杯紅酒放在電腦旁,不時抿上一口。一個週末過去,週一她總帶著重返現實時的恍惚回到辦公室。 她將嬰兒抱回家後,又給婦嬰用品專賣店打電話,訂購包括嬰兒床、衣服、尿不濕、進口奶粉、麵糊等等所有孩子需要的用品,要求送貨上門服務。 她的客廳很大,足足有四十平方。整個室內的風格是寫意的,強調的是精神氛圍而沒有多少世俗生活氣息。電器不多,牆上掛了些畫,每個角落都有不同的花草,有精心配搭的幹花,也有鮮花。透著柔光的落地窗簾是古典歐洲宮廷風格的,門簾是貴州彩色蠟染,此外還有一面牆上全是貴州蠟染畫和壁掛。所有畫和壁掛,都有射燈悄悄、若有若無地照亮。燈光裡,時間被巧妙擋開,只有藝術,和藝術呈現出來的夢幻與遐想。 臨近臥房及陽臺的小影院區域時尚舒適,茶几上擺滿各種好吃又漂亮的水果,各種用具精緻高貴。 不到一個小時,門鈴聲響,專賣店已經將她要的東西配齊送來了。她用遙控開門器開了大堂門,兩個戴大圍裙的送貨員很快將幾箱東西搬到了家門口,其中最大的一箱是嬰兒床。他們拆開箱三兩下把小床拼裝好,她付了帳,又給他們小費,他們謝過她,送給她一個特意帶給嬰兒的毛公仔。 小床很漂亮,像個小小的宮殿,又像一艘輪船。嬰兒很乖,她將他放進去後,輕搖小床,他一會兒就睡著了。然後,她換上寬鬆的棉布裙子,將一直空著的兒童房佈置好,把小床推進去,在床頂上掛了個風鈴,這個房間,就算是有了小主人了。 忙碌一陣,她滿頭大汗,頭髮貼在臉上、脖子裡很不舒服。她將它們挽在頭上用一個綠色的夾子夾住。抬臂仰面之間,仿佛已經是個能幹的母親。 之後她又清潔客廳的地板,整理沙發,直到恢復原先那纖塵不染的樣貌,以及每件物品考究地擺放所產生的從各個角度、方向的視覺效果。她喘口氣,在果籃裡抓了個紅富士蘋果啃著,給王鷹打電話。 王鷹已經找到工作,白天去一家民辦的音樂學校教薩克斯管演奏,晚上就在藍調酒吧駐場。藍調的老闆倪小姐早年是星海音樂學院學聲樂的,後來嗓子壞了,老大嫁作商人婦,開了這家酒吧。她對酒吧裡的藝人不錯,就是不允許串場。王鷹也不想串場,他不想太累,半個白天半個夜晚的工作,足夠了。他暫時沒有找到滿意的住處,就住在酒店裡。雖然每天一半的收入都付給了酒店,但他實在是一個熱愛住酒店的人。酒店和家的不同,在於一個簡單一個複雜,一個無須牽掛自由自在一個牽牽掛掛。在他的流浪生涯裡,只要經濟條件許可,他就一直在酒店裡住下去。 不到半個小時,王鷹就趕來了。 他是一個準時、快捷的人,柔桑很喜歡他這樣的作風。她認為一個人,特別是男人,如果不守時、拖遝,那麼他不是沒有誠信就是生活頹廢意志薄弱。男人要立足當今社會,這兩個缺點都是致命的。 他雖然是第一次到她家,卻很容易就找到了。 進門後柔桑遞給他一雙柔軟的白拖鞋:「是不是男人天生都有偵探才能,你這麼容易就找來了?」 「主要是你交代得很明確。再說,我到過許多地方,每個城市都差不多,每個住宅區只要是同年代開發的佈局也差不多,很容易找。」 她引他到沙發前坐下:「你頭髮淩亂,臉孔也灰灰的,怎麼啦?」 「我擔心打的塞車,心急就坐摩托車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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