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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你一定不明白,我的媽媽,為何會淪落到如此不堪的境地,"千伶接著說,"那是因為我爸的緣故,他無意間,釀造的一場車禍,毀了十八個家庭,也毀了我的全家。"

  千伶略略顫抖,KEN抱緊她。

  "噓,別說了,寶貝,別說了……"KEN心疼她。然而千伶堅持著,一層一層揭開她的傷疤,將那些永不痊癒的傷口示以KEN。

  "我爸做過貨運生意,鼎盛時期,買了三台貨車,兩台中巴車,賺了錢,就讓我媽辭職,在家做養尊處優的全職太太,我爸很寵愛我和我媽媽,每日下班回家,會叫我和我媽排著隊與他香面孔,他給我媽買裘皮大衣,買金項鍊金戒指,給我買最貴的玩具,送我去彈鋼琴,學跳舞,那是我們一家人最幸福的時期,"千伶忍著內心的傷痛,說了下去,"在我12歲那一年,鄰居的女兒出嫁,爸親自開著一輛中巴車,帶了鎮裡的十八位親朋好友去赴喜宴,爸在婚宴上喝了點酒,沒想到,回程的路上,他把刹車當成了油門,一腳踩下去,車子翻下了山,一車的人,死了七個,重傷九個……"千伶嗚咽。

  "寶貝……"KEN吻去她的淚水。

  千伶抽噎不止,再也說不下去。

  "餓了吧?我去做早飯,"KEN故意打岔,試著逗她笑,"嘗嘗由我獨創的、中西合璧的、舉世無雙的、秘方配製的辣椒三明治,保證讓你大呼過癮!"

  KEN說著就披上睡衣,到廚房裡煎煎炸炸。不一會兒,他端了一盤顏色可疑的食物進來,興興頭頭地向千伶推薦,三明治的第一層,是傳統的煎雞蛋,第二層,是他泡制的青辣椒紅辣椒,卻是明顯醃過了頭,軟耷耷的,像某種軟體動物。

  "賞賞光,試一下吧,"KEN笑眯眯地望著她,企求道,"這可是我唯一會做的一種食品啊。"

  "對不起,我吃不下……"千伶哽咽。

  KEN沒有勉強她,放下盤子,體貼地從背後抱住她。KEN的懷抱寬大而溫暖,千伶順勢把頭向後一靠,舒舒服服地貼住他的胸腔,傾聽他有力的心跳聲。

  5

  "在那場車禍中,我爸脊椎受傷,癱瘓了……"一段沉寂過後,千伶接著訴說,"我爸我媽都是仁義之人,從事故發生的第一刻起,就沒想過要逃避責任。那一車的人,都是男性,且多半都是家裡的頂樑柱,他們一倒,一家人就失去了經濟來源。我爸我媽變賣了房產,變賣了車子,變賣了所有值錢的家當,賠償給他們的家屬,可是這些,遠遠不夠,尤其是那些重傷者的醫療費,加起來,是一個恐怖的天文數字。於是,我媽親筆給人家寫欠條,挨家挨戶地送上門去,向人家承諾,我爸欠下的債,我們家會還,一月一月地還,一年一年地還,直到還清為止。"

  "從那以後,我們一家人,就捲進了沉重的債務中,我爸喪失去了勞動能力,就幫人糊火柴盒,沒日沒夜地做,手指做得失去了知覺,他就用嘴,用牙齒,一點一點地糊,"千伶的淚水落在KEN的胸口,"我的媽媽,我的勇敢無畏的媽媽,更是什麼都嘗試過,餐廳的服務員、酒店的保潔工,只要能掙到錢,她什麼都肯幹,錢一拿到手,立刻就送到傷者的家裡,而我們自己,是天天吃鹹菜,甚至鹹菜,也還不是蘿蔔白菜什麼的,那是到了春天,我從山裡挖來的各種野菜,我媽一壇一壇地醃起來,吃上一整年……"

  "但是,即使是在最艱辛最窘困的那幾年,我爸我媽都不同意我輟學,他們只是答應讓我每天放學以後去教小孩子彈鋼琴,"千伶說,"我就這樣一邊拼命打工賺錢,貼補家用,一邊熬夜寫功課,艱難地讀到了大學畢業--說起來你可能沒法相信,在大學裡,我一天只吃一頓飯,最瘦的時候,我的體重還不到70斤。"

  "然後,我遇到了費智信,他寫下了一張支票,替我家償還了我爸我媽用一生都還不完的債務,而我,成為了他的女人。"千伶潦潦草草地說道。

  KEN擁著她,輕柔地撫拍著她的脊背。

  "你不覺得這個結尾太過唐突?"千伶突然笑了,望著KEN。

  KEN搖搖頭,溫和地對她微笑,什麼都不說。KEN是從來就沒有逼問過她任何問題。她說,他聽。她不說,他亦不問。

  "其實,在遇到費智信之前,我經歷過一場荒誕的戀情,"千伶噓出一口氣,緩緩說出來,"對方是我的大學老師,中文系的教授,比我年長十幾歲,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剛離婚不久。在我眼中,他完全不同于那班與我同齡的黃毛小子,蓄著汗毛當鬍鬚,賊頭賊腦,一臉的面疤。當時我是真的覺得,自己一輩子都不可能遇到比他更成熟更動人的男人了,有那樣的濃眉,那樣明亮堅定的眼睛,那麼瀟灑,那麼有才學,微微有點孤傲,口才一流,舉止斯文又大方。所以,當他主動靠近我,向我表示好感,我就像是一尾落網的魚,無力招架。你無法想像,幼稚的我,是多麼地愛他、多麼地崇拜他,我和普天之下一切輕信諾言的無知少女一般無二,當他使出柔情蜜意的殺手鐧,我便毫不猶豫地,和他上了床。"

  KEN仍舊保持緘默,這個大男孩一樣的男人,竟然胸襟寬廣,有著如此罕見的修養與氣度,令千伶無比窩心。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要求我保守秘密,因為他說,師生戀會影響他的前途,於是我心甘情願地做了他的地下情人,一直做到大學畢業,"千伶的語氣充滿嘲諷,"為了跟他在一起,我放棄了很多機會,留在了這座城市,在一家小公司做了文秘。然後,我理所當然地向他提出結婚,也就是在此時,他開始疏遠我,冷淡我,試圖甩掉我,而我這個一無所知的傻女人,居然天真地以為是自己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夠好,令他不夠滿意,因此不管再累,我每天都不惜搭一個鐘頭的公車,從城市的這一端到城市的那一端,趕到他的家,執迷不悟地為他做飯洗衣服擦地板。"

  "也許是精打細算,也許是吝嗇,總之,我跟這位爺們兒在一起的時候,他幾乎不怎麼花錢。每個月我的大部分收入都得寄給家裡還債,所以我只能省掉公司裡的那頓午飯,用省吃儉用的錢,為他買魚買肉,買他喜歡吃的昂貴的美國蛇果,還幫他買鈣片買維他命!我告訴他,我會努力做一個好妻子,按照他的標準,不斷地修正自己,在家裡,做賢良淑德的保姆,在外邊,做一只能為他錦上添花的花瓶。我甚至設想過,我們的婚禮,要邀請他最敬重的副校長來主持。"千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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