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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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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1 藏北羌塘高原,位於青藏高原腹地,地處西藏北部的唐古喇山脈和岡底斯山脈之間,屬於西藏的北部大門。羌塘其實是個地域性的概念,總面積42萬平方米,含氧量還不到海平面的一半,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雪峰林立,植物貼地生長且生長期一年中不會超過一百天,被世人說成是"世界屋脊的屋脊",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然而無論古今,重要的交通要道都從其境內穿過,如青藏鐵路、青藏公路、黑昌公路等,都穿過了羌塘高原腹地,把這片天涯之外的高原與外界聯繫了起來。 這樣的連接,想起來是多麼偉大,行走過後才知是多麼艱難。4500米的高原上,普通行走相當於內地負重15公斤,天地寬得沒有邊際卻貧瘠得每一份食物都需要跟自然去爭搶。所有生命在荒原上,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自然的風雨捶打著你也同樣捶打著他。要想活下去,只有把自己融進這片高原,適應它,忍受它,跟沙跟草一樣,讓自己變成它的一部分。 地域廣闊,人煙稀少,戰火很少能燒到這片荒原上,反倒讓這裡的人們遠離了人類的鬥爭,放牧牛羊,逐水草而居,一年四季跟著牲畜的腳步遷徙,享受著貧窮卻自由自在的生活。 公紮的家就在羌塘腹地錯鄂湖邊上。一頂隨時可以搬遷的黑帳篷,盛載了一家大小所有的希望。 這天,公紮坐在父親的馬背上,跟著大人們一起出獵:打野驢。作為家中的長子,父親早早就開始教會他在草原上生活的技能。比如通過山勢判斷方向,通過足跡和糞便分辨出是什麼野獸路過,哪種動物要打哪個位置才能一槍斃命等等。 老獵人,用自己的方式培養著長子。 錯鄂草原牧人的冬季牧場在一片山窪裡。前兩天突然闖進一群野驢,看守的牧人回來報告後,隊裡一致決定,每家出一個男人,去打點野驢回來,家家都快沒肉吃了。 藏北草原上的牧人,自古就是以食肉為主。這裡的日子,是需要力量的;血管裡湧動的不只是鮮血,還有豪氣干雲天的氣勢和戰勝一切的博大胸懷。 到了狩獵點,早有人等在那裡。幾個年輕人見到倫珠,過來坐在他們身邊。公紮的阿爸倫珠,是錯鄂草原上最好的獵手,有"神槍手"之譽。 倫珠在藏語裡是"天成"的意思。一個好的獵手,除了後天的經驗可以通過無數的出獵獲得,其先天的準確判斷和對野獸的敏銳感覺是與生俱來的。 "你說吧,倫珠老師,今天咱們打哪些?"一個戴著羊皮帽的小夥子小聲說,一邊不無討好地揉了揉公紮的肩膀。 倫珠看了下麵的吃草的野驢一眼,問:"今天來了多少人?" "二十五個。除了有兩個帳篷的男人不在外,其他的都來了!" "照老規矩,一人一頭,不准打帶崽的!" "好呃!"小夥子們答應著,悄悄傳下話去:"一人一頭,不准打帶崽的。" "阿爸,為什麼不打帶崽的?"公紮睜著大眼,不解地看著父親。 "咱們今年吃了肉,明年還要吃吧。如果把帶崽的也打了,明年饑荒來時,咱們到哪裡找肉吃?別看平時這些野驢在跟我們的牛羊爭搶草場,實際上它們是大自然給我們貯備的荒糧,還不用我們管它們。咱們沒吃的了,只要在草原上取一頭回去就夠了。兒子,你一定要記住,凡事都不能做絕,打獵也是一樣的。事做絕了就沒有迴旋的餘地。明白嗎?" 公紮似懂非懂地點著頭,轉身爬到另一個阿哥身邊,見對方已裝好火藥,正在尋找獵殺的物件。 隊長單增過來,沒有看倫珠,話卻是說給他聽的。"還照老規矩,多打兩頭,留給神鷹和野狼吧!"倫珠點了點頭。 單增和倫珠,彼此惺惺相惜又心有間隙。 倫珠的女人達娃是單增青梅竹馬的伴侶,永遠忘不掉的第一個女人。然而,事與願違,自己所愛的女人嫁了另一個男人,且那個男人還是草原有口皆碑的"神槍手"。 草原上的規矩,大型狩獵後,都會給禿鷲和野狼留下些獵物。禿鷲專吃屍體,這幾年生活好,風調雨順的,草原上死的動物和人都不多,禿鷲也開始餓肚子了。而冬天,小動物們都躲在洞裡,荒原狼捕食越來越困難,餓極的狼就開始攻擊牲畜。狩獵時留下大量的血腥味,這些以血肉為食的動物都會聞風而來。有經驗的老獵人會在狩獵地給他們留下吃的,它們吃飽了,人畜就會安全一些。 "爸拉,你看,那裡有一頭熊!"小公紮看著遠處的山頭,那裡有個灰棕色的身影正看著這邊。"它額頭上還有個白圈。" "那是喀果,去年出生的。去年頓珠他們抓回來的小熊就是它的兄弟。" "你怎麼知道?阿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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