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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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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向認為,喝酒,是增進情感和交流思想的有效途徑。許多事情,在別的場合解決不了的,在酒桌上往往就能順利解決。大部分人的朋友,也是在酒桌上相識並相知的。難道不是嗎?推杯換盞間,陌生人變成熟人了,熟人變成朋友了,朋友成為了兩肋插刀的鐵杆弟兄。所以啊,為什麼喝酒喝了幾百年幾千年,人和酒越來越近乎呢?喝酒喝出各種各樣的仇恨來,也喝出各種各樣的友誼來。友誼多深喝多深;交情深,一口悶;交情淺,舔一添。這些都是喝酒的歌謠。

  對了,我就是去參加一個朋友聚餐的。簡單說,就是去喝酒的。

  請客的是十年前的一個朋友。

  十年前的朋友發達了。

  十年前,我這個朋友叫達生。當然,他現在還叫達生。不過,在十年前,達生屬於落泊之人,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一雙皮鞋能穿四季,一套西服也是長年不下身。十年了,時間不算長也不算短,說發達就發達了。達生,的確和他名字一樣,吉祥而如意。海馬早在十年前就說過,達生命相好,名字更好,聽聽,達,生,發達的生意人,多貼切啊。說來有趣,在一個城市裡住著,也聽海馬或許可證偶爾說起達生,居然就是十年不見面,十年不見面,還叫什麼朋友啊,還不是喝酒喝得少啦?如果不是達生安排這次聚餐(通知人是海馬),我們的情誼,多半還會這樣陌生下去。

  達生現在春風得意,他在春城飯店請我們吃飯。我們以為,他會和我們另一個朋友許可證一樣,也會一身名牌,也會帶著秘書(女友),也會得意忘形。可我們一見面,讓我們大失所望,達生還是十年前的達生,破衣爛衫,灰頭土臉,鬍子拉碴,一說話露出兩顆門板一樣的白牙。海馬扯他一把衣袖,誇張地打量他幾眼,故意幽默地說,不像啊,這哪裡是一個大老闆啊?達生手裡甩著車鑰匙,把車鑰匙甩得嘩嘩響,若無其事地說,你看我像什麼,像個司機?海馬說你別抬舉自己了,我看像個撿破爛的。達生轟然大笑了。這一笑,我聽出來了,達生確實不是從前的達生了。從前的達生,哪裡這樣放聲笑過啊。從前的達生,很少笑,即便是偶爾一笑,也藏在喉嚨裡,就像一口痰沒來得及吐出來。而達生現在的笑,是從胸腔裡發出的,豪放而舒暢,和有錢人的笑別無二致。

  已經到了三個人了。達生是東道主,他先來理所應當。海馬是個耽于幻想的自由作家。他有一個漂亮而可愛的老婆,他老婆有一個詩意的名字:汪洋。他老婆小汪,盲目地癡迷文學,就連她的愛情名言,也和文學有關,這就是,我不是愛你海馬才嫁給你的,我是嫁給文學的。為此,海馬感動得不能自禁,熱淚流成了太平洋,發誓要對得起小汪,對得起小汪就是對得起文學。可是,多年下來了,寫了那麼多文字,都成了廢紙,文學對他一點情面都不講,他還是一個文學小青年。文學小青年一直受困于文學,他閑著沒事,一邊構思著一邊早早就閒逛過來了。我呢,就不用說了,最慘不忍睹的一個畫家。誰都知道我是畫家,最拿手的是水粉畫,卻對油畫情有獨鍾,十多年前就參加過市油畫大獎賽,並獲得了第一名,許多人以為我會在繪畫上一展身手,沒想到我卻做起了生意來——搞起了裝潢公司。多年下來,畫沒畫出名堂,裝潢公司也開一個賠一個。現在落得幫一些小公司打短工,這裡幾天那裡幾天,畫一些不成體統的東西(有活就畫,沒有活就呆著),和勤雜工沒有什麼兩樣,有時候能混點小錢,有時候連一包煙錢都混不到。我對目前的處境不能說喜歡,但我還沒有資格去討厭它。惟一讓我有點負擔的是,我沒有固定的地方居住。我原來居住在老城區的房子拆遷了,補貼我的費用也在我幾次投資中賠光了。我只能在大部分時候睡在工地上或者工作間裡,實在萬不得已,我才跑到我在城郊租賃的平房裡住上一晚兩晚,以對得起我已經預付的房租。

  能夠和多年前的朋友相聚,我就像找到組織一樣高興。至少,我能有一頓飯吃了,有一頓酒喝了。要知道,有時我連吃頓飯都相當困難。能夠和失散多年的親如兄弟般的朋友同桌共飲,我沒有理由不和他們一樣開心。

  達生看上去沒有什麼變化,還和十年前一樣,這讓我有點始料不及。而達生那句話,就讓我有點百感交集了。他說,老陳啊,你倒是一點沒變啊。

  十年了,一點沒變可不是個好事情。我不知道怎麼回答達生。我看著達生,想說你也沒變啊,可這話我說不出口,我是從裡到外都沒變,而達生外表上還是十年前的達生,可他開上了切諾基豪華吉普車,關鍵是,還是一家私營企業的老闆。海馬跟他有過聯繫,說他那家財務軟體推廣公司,在全國不少地方都有分公司,真他媽不要太牛逼了。

  今天請客的慫恿者就是海馬,他早就跟我說過了,要敲達生那小子請客。這一說就是不短的時間。一年多來,海馬屢次提到這個話題,可一直也不見動靜。海馬說,達生的公司我沒去過,但電話我知道怎麼打。我說那你就打呀,先讓他請一頓再說。海馬說,我也沒少打,這傢伙應酬多,騰不出空。我就以為達生那小子小氣,或根本就把我們給忘了。這也難怪,當了老闆,又是成功的大老闆,事情怎麼能不多?不多怎麼又能叫老闆呢?天天要是跟我們一樣,閑著沒事,還當什麼屁老闆!所以,從一開始,我就沒有奢望達生能請客。可就在海馬好久不提這個話題的時候,突然的,海馬一個電話打來,竟然就吃了。

  客人都到齊時,嚇了我一跳。請許可證是不出我所料的,另兩位就大出意外了。她們一個是許可證從前追求過的小麥,一個是視我為仇人的芳菲。說芳菲是仇人,當然是指情感上的,早在十年前,芳菲差一點鬧出婚外情,她那個婚外的情人,就是我。只是,一個不恰當的遭遇,讓我們有可能順當發展的婚外情突然終止了,我們也從此形同陌路(關於這段故事,後面將有交待)。

  一別十年,小麥還是那樣迷人,她穿一件咖啡色大衣,脖子上系一條裝飾性的小紗巾,一副典型小女人的作派。她坐在那裡,或者不說話,或者說一些讓我們希望她繼續說下去的話。可她不是太多的話,偏偏都是欲言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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