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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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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李默成這種男人是請神容易送神難,他已經摸清了曹莉莉的一切卻還不離開,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還沒找到下家,既然沒找到下家,他怎麼可能離開他唯一的生活來源?第二,看曹莉莉猶猶豫豫的神態,也許只是暫時不想與大家周旋下去所以先答應著。回家,李默成再口吐蓮花,這些人的辛苦就付之東流了。 張炕和麥梅梅都勸萬美不要著急,這種事情是皇上不急太監急,只有讓曹莉莉自己醒過來,才有可能真正離開李默成。 因為心裡想著下午在洗手間聽到的對話,萬美心思很混亂,早早就回家了。 說實話,自從二十八歲以後萬美就明顯感覺到自己身體和皮膚的變化,以前熬夜一點事沒有,現在一熬夜就常常頭疼,皮膚一天比一天暗沉,更可怕的是毛孔越來越大,偶爾還長一些生理痘。年輕時都沒長的東西,年紀大了倒開始時不時地冒出來。 萬美常說:我留戀青春,我的臉卻留戀青春痘。 過了三十歲許多感覺變得生硬,平常的日子每天早上起來都要洗澡,在那些氤氳溫情的水流中,洗去那些睡了一夜已經掙脫了我的身體而死去的皮屑。不知道為什麼過了三十,竟然也會像女孩子那樣對年齡敏感起來,二十幾歲的時候得過一場大病,所以在那以後的日子對死亡無所畏懼,但是這些天卻經常感覺到一些衰老的信號:渴望溝通和對話,渴望溫暖的家庭,渴望牽住小孩子的手,渴望心裡一些柔嫩的東西成長,渴望生命裡的每一個過程。很羡慕那些走起路來急匆匆的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目的很簡單,就是去實現,但是這種頑強的生命好像從我的身體裡死掉了一樣,有的時候感覺沒有眼淚,在眾人之中會忽然發現自己沒有了感動,是不是心靈受傷以後都會變得這樣堅硬,不會輕易動容? Breeze 當萬美內心脆弱的時候她就會去翻看Breeze寫的信,就當那些信是寫給她的。 她猜測Breeze的年齡,三十?三十二?三十五?看來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過了三十都有種失落,這也難怪男人會喜歡年輕的女人,至少可以通過對方的身體看到青春。 面對同樣青春流逝的身體,心裡是傷感的。 萬美理解了林常風,可她還是忍不住難受。 對於一個三十五歲事業有成的男人,自己的確老了。他有很多理由、很多條件只接近年輕的女人,看來自己只是臨時充當了一下他的感情垃圾桶。 萬美覺得林常風就像天邊的雲抬頭可見,伸手卻不能觸及。 他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感情高手?花花公子? 還以為幸福就要來了,原來只是一場黃粱美夢。 躺在床上萬美正要從假寐到熟睡,樓下突然傳來一陣打鬧聲。男人吼女人叫,緊接著萬美家的小夜燈滅了,然後聽見劈裡啪啦的開窗聲、大呼小叫聲。 像是停電了,又像是有人鬧事。 萬美非常懊惱地起床,從窗口探身往外看,微弱的路燈下一夥人一圈一圈圍得水泄不通,中間好像有兩個男人在扭打,遠處110閃著警笛過來了。 沒一會兒小夜燈又亮了,大部分人關窗縮回腦袋不看了。 萬美趴在窗臺上不想回去睡,瞌睡已經被趕跑,睡也是睡不著,不如看看熱鬧。 員警很快把人群驅散開,兩個扭打的男人也被帶上車去了,一個女人坐在地上號啕大哭可是沒人管。 萬美很想下去安慰安慰她,問問她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那兩個男人是不是有一個是她的所愛? 不過也只是限於想想,這樣的八卦精神她有,八卦行動卻是跟不上的。 沒熱鬧看了,無奈之下萬美也只好準備關窗繼續上床假寐。側頭,離她一窗之隔也有個人探出了腦袋,是孫晨。 兩人相視笑了一下。 「睡不著了。」他說。 「是呀,年紀大了,不容易入睡了。」萬美應和道。 他哈哈大笑了,「要不一起去喝一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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