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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只用了一晚上的時間,他就決定了:去S市發展。那是個大城市,是省會,那裡的人比這裡多十倍。

  有人就有機會。這是馬同林說服自己的理由。

  他把店給了二狗,這讓二狗心花怒放:沒費一絲一毫力氣,也沒破費一分一厘的錢,就白白接過了這個月收入七八千的店鋪,他覺得自己真是燒了高香紮正了祖墳。但他的表達方式仍然是千年不變的,一邊傻笑一邊跟媳婦說:"看同林兄弟,就知道照顧我。"

  這次受了這麼大的恩惠,二狗媳婦激動得有點難以自持,恨不得獻身給馬同林。

  "哥哥,好好幹,等兄弟在那邊混好了,就把你叫過去發大財。"他給二狗留下這麼一句話。

  他並非沒有牽掛,他有家,有老婆有孩子,但他決定放下。

  他給老婆留了兩萬塊錢。他老婆接過錢,一聲沒吭。這是個再傳統不過的女人,沒什麼本事,自己也不會賺錢,但洗衣服做飯收拾家務都沒問題,還給他生了個兒子。

  他愛她嗎?馬同林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他結婚的時候已經流行自由戀愛了,但那仍然是一件相對來說比較新潮的行為。他戀愛過,但是最後還是和現在的媳婦結了婚,那時候他父母都還活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了他的婚姻。

  沒有什麼特殊的原因,他覺得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

  他就這麼上路了,帶著他全部的身家--十五萬塊錢。並不多,但他覺得夠了,他已經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

  那是1998年的夏天,法國世界盃正進行得如火如荼。

  "常回來。"

  臨走,他老婆跟他說了這麼一句再普通不過的話。他沒有回應,只是抱了抱兒子。

  這都是過去的事了,這些事馬同林並不經常想起來,雖然那都是和自己有關的事,而且時間過去得並不久遠,但他覺得過去的就過去了,何況那些日子和自己現在的狀況早已是千差萬別。

  顯然這一切太快了,他不喜歡,但他適應了。

  宋青把車停在了路邊,兩人下了車。

  眼前是一大片灰色的平房,夾在周圍林立的高樓之間,顯得極不和諧,仿佛是美人平滑的臉上的一小片雀斑。

  這是坐落在市區的一個村子,S市的城市規劃者顯然沒想到這個城市會發展得如此迅速,短短十幾年的時間,原本那些城市的邊緣地帶,已經發展成了市中心,而地處郊區的村子,也被劃進了市區。

  城市建設勢必涉及拆遷,但那個時候,大規模的政府拆遷行為還沒有在S市通行,因此這一個一個地處市區的村子就被暫時保留了下來,被統一冠以"城中村"的名字,像一塊一塊的補丁,縫補在城市這件外衣上。但是,村子裡的原住民已經不多了,隨著城市的建設,生活水準的提高,他們大都隨著子女搬進了樓房,空出來的房子則租給了來這裡打工的外來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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