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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六、談戀愛跟做生意一樣

  吳錦恒上班後,我可以利用一點時間收拾臥室,然後為自己梳妝。

  貓貓原來由家庭教師他送上幼稚園,現在我為了更多時間跟貓貓親近決定自己來送。

  我每天送貓貓去幼稚園,其他的送孩子上幼稚園的年輕媽媽總是在幼稚園門口跟我打招呼。我很喜歡這些女人,一見到她們就高興起來。往往一天之中,我同這些女人說話最多,因為晚上吳錦恒經常不在家,我也要學習。

  這些女人饒有興味地談論孩子成長中的瑣事,藥方、發燒、頭痛、拉肚子等病因。她們比較孩子的病徵,提供有益的暗示,互相誇獎孩子。似乎她們之間存在著秘密的姐妹情誼,又似乎幼稚園門口有一種秘密運動,所有的孩子媽媽都可以參加。任何來送孩子的媽媽都受到歡迎,而且馬上成為朋友。除了她們的職業和她們的丈夫外,她們似乎只對孩子、生育和撫養著迷。有生以來,我第一次感到女人是偉大的。她們的偉大讓所有的豐功偉績成為浮誇,讓所有的詩人和畫家都像愛炫耀的小孩子。

  大多數時間,我都是先到學校圖書館,借來一大堆同一作者所寫的書。我將心理學、社會學和人類學的通俗著作和學術著作都拿來一起讀。經過一些時日,我把所讀過的東西大部分都記住了,我覺得自己是幸福的。而實際上,我過去是學理科的。後來有一天我發現,當我讀巴赫、莫札特、貝多芬、莎士比亞和杜威時,我非常崇拜他們,也想做他們那樣的人。因為我永遠不會當一個醫生,永遠不會給任何一個人當秘書,我要有自己的冒險。我永遠不需要任何男人來説明我,我永遠不讀食譜和時裝化妝品廣告,我永遠不塗脂抹粉,我永遠不會讓男人知道我的想法,我永遠不會像所有的女孩子那樣舔自己的嘴唇,我將興趣轉向文學,尋找大千世界中能夠解決我所有問題的書。我一本也沒有找到。後來我讀簡·奧斯丁、司各特、法尼·伯內、喬治·艾略特和各式哥特式小說,讀達夫尼·杜莫里亞、索馬賽特·毛姆、弗朗克·耶比、約翰·奧哈拉和成百本說不清書名的小說,可是什麼問題都不解決。讀書就是為了逃避生活。我開始逢年過節都不回北京看望爸爸媽媽,怕耽誤自己讀書。我上廁所讀書,洗澡讀書,每天讀到深夜,有一天我終於在大學裡找到了《源泉》,我簡直手不釋卷,安·蘭德這部大部頭的書,我一連讀兩遍。當我必須還給學校圖書館的時候,我讓爸爸給我買一本,作為生日禮物。接著我去讀尼采的書。尼采說女人都是撒謊者,精於算計,想統治男性,要是找女人,最好帶上鞭子。他這是什麼意思?不錯,在我們家裡,我媽媽統治我爸爸,但是我媽媽並不是撒謊家。我不尊敬尼采。我不能想像男人用鞭子打女人,然後讓女人崇拜他,他走到哪裡,她跟到哪裡,對男人俯首貼耳。想都甭想!

  嫁給吳錦恒,那是魔鬼在與上帝的牌局中又輕取了一分。

  因為我欣賞吳錦恒三點(按重要性排列):欣賞吳錦恒會捕蝦;欣賞吳錦恒會掙錢;欣賞吳錦恒對我的愛情。換了別的女孩子,相信不會願意跟吳錦恒一起去捕蝦,可在我眼中,沒有比看吳錦恒捕蝦更引起我沉思的事了。很快就發現,我嫁入豪門更能滿足普羅大眾的求知欲,也更接近人生的真相,更具實踐性。很多大學的女生都渴望知道我是如何立志,如何在情場、學界、上流社會圈子的實踐中逐漸完善堅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在遇到挫折時,又是如何自我修復--這部分屬於勵志和自我發現的過程;女大學生們還想知道我如何理財?我是如何在股市風起雲湧時,將獲贈的股票果斷賣出的?瑞麗是如何判斷出手時機的--這部分屬於經濟學方面的知識;另外,如何跟頂級富豪打交道?如何掌握這些富豪的心理動向--這部分屬於一門邊緣心理學科,香港的記者還追著我尋問,我是如何保持身材容貌,以及著裝和禮儀的?我是如何看待談戀愛跟做生意的?談戀愛跟做生意面對的無非都是人,相似的不是一星半點,問我是如何操作的!拿到檯面上說,你們肯定將信將疑,你們肯定認為跟"錢"結婚肯定沒有什麼道德規範,也肯定沒有什麼綱常倫理。然而,吳錦恒是個沉默寡言的"錢"--人,難得的幾句話也都在談他自己:他的馬場;他的希望;他的事業。我願意跟吳錦恒在一起,原因在於吳錦恒愛我!喂,你們可不要以你們的人生架構、世界設定去揣測我,我其實還沒有愛上吳錦恒--這又是一門跨門類的邊緣學科,暫時告訴你們那叫"商業情感學"!原因在於我有種激情經過長期壓抑,現在像火山樣迸發出來,顯示著力量。在我發現自己能接受一個男人的愛情時,我的思想變了,我的靈魂變了,我的嘴唇變了,我的步態變了,我的四肢變了,我的胸脯變了。全世界的女孩都把自己變得漂亮了歸功於愛情。我把它歸功於我自己。

  很自然,嫁給吳錦恒後所有的問題都來了。並不像外界想像得那麼簡單。結婚意味著巨大的變動。過去,我曾經想,有一天住的地方大了,房間自然不會零亂,收拾起來也就容易多了。可事實上,住的地方越大,需要打掃的空間就越大。現在看來,越有錢,打掃的任務就越繁重。避免這一任務的唯一辦法就是生來就是男人。我的家裡雖然請了女傭,花園的園丁,我的擔子還是不輕的。我的婆婆靠檢查居室衛生陶冶情操。她每天從外面回來就用手指摸東西,摸我臥室的窗臺和牆上的花邊,摸大廳的邊邊角角摸書房客房的桌子椅子。她說檢查女傭打掃房間是我的責任。早年她嫁到香港時,她的婆婆戴上白手套檢查家裡女傭做的衛生,但是從來沒找到一點灰塵!有一天我從學校回到家,吳錦恒正坐在婆婆的小客廳的小餐桌旁大快朵頤,往嘴裡猛塞荔枝芒果醃魚,婆婆笑容滿面地看著兒子。丈夫跟自己的媽媽這麼親密當然是好事,可我每一次走到婆婆的小客廳時,倆個人談話聽起來還很熱烈,等我一靠近,就變得鴉雀無聲了。我還注意到,婆婆對我總是一副居高臨下的表情,不僅如此,婆婆還開始對我的衣著挑三挑四。婆婆的衣服都是一線品牌,名家製作,而我,除了牛仔褲還是牛仔褲,婆婆說我是牛仔褲專家。吳家的所有人都是到高檔時裝店去訂購衣服的,似乎一向如此。吳家所有的孩子生下來時,都是穿從英國訂做來的寶寶裝。婆婆告訴我,只有穿這些牌子的衣服才能進入屬於他們圈子範圍的俱樂部,還有上流社會的社交圈子。我希望循規蹈矩,遵守吳家的一切慣例,至少在我能跟吳家人友好相處,足以促使我能按自己的方式跟他們交流為止。但是我無法想像一年到頭全身名牌是什麼滋味,管他能不能去俱樂部呢,管他能不能進入上層社會的圈子呢。由於這些話我都不能跟婆婆和吳錦恒說,我就決定逆來順受!現在我淪落到每天看婆婆臉色的地步了,婆婆是我們全家的風向標,而我,已經沒有我了--噢,沒有了,已經沒有了。

  當然,生存是一門藝術,它需要感官和心靈的麻木。

  當然,因為男人在不同水準上體驗著生活。吳錦恒為自己的公司坐飛機跑遍全國全世界,所以他在家不用做家務,在外面什麼都是第一流的--住豪華酒店,在豪華餐館就餐,那兒什麼都是乾淨整潔的,那兒的服務員讓幹什麼幹什麼;住慣了高級酒店,一切都是鋥光瓦亮的,服務員跟在屁股後面顛顛的伺候著。吳錦恒將這些派頭帶回家,認為自己的家裡不夠窗明几淨,顯得沒什麼格調。漸漸地,而且不可避免地,我就變成了他挑剔的物件。所以,這兩天,吳錦恒得了感冒,他膩膩歪歪地躺在床上受罪,我數過,他叫了我33次,讓我給他的房間進行空氣清新,換洗消毒所有的床單被罩枕套被子,給他消毒碗筷,定時量體溫,給他喝水吃藥,按摩拔火罐,削水果,榨西瓜汁,拿咳嗽藥水,拿光碟看DVD,拿退燒藥和雜誌。還有,因為我從小在北京長大,他讓我給他做自己擀的北京麵條吃,看見我笨手笨腳的樣子,他很生氣,決定自己親自動手。結果將面糊弄得哪兒都是,下不來台了,就將手裡的面摔到廚房牆壁上,說這本來應該是我做的事,然後氣哼哼的回床上躺著去了,留下我收拾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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