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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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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幼稚?哼哼!年齡和智商從來就不成正比。」池澄好像又想起了什麼,他笑道:「你前夫才是個幼稚的人。你們離婚前,他給我打過電話……你不知道?」 「他說了什麼?」旬旬還真不知道有這回事,看他的樣子又不像說謊。既然他非要賣關子,她就順著他問下去。 「他生怕我把你騙到爪哇國賣錢,在他眼裡,你就是個涉世不深、患得患失的家庭婦女,沒有什麼生存能力,很容易被人吃得皮都不剩。」 「難道我不是嗎?」 「哈哈!」池澄誇張地笑,「我當時就對謝憑寧說,可憐你們在一起幾年,他壓根就不瞭解你。」 「這麼說你瞭解我?」旬旬來了興致,她想看看他何德何能,她自己都不瞭解自己。 池澄摸著下巴,「我覺得你這個人吧,既悲觀又現實。你相信什麼都是假的,又偏能說服自己把那當真的來看待。來打個比方,跟你這樣的人在一起,就好像沙漠裡面兩人迷了路,走著走著,快要彈盡糧絕,忽然前面看到了炊煙呀,城樓呀……同伴覺得有救了,高興地想要撲過去,這時候你就會拿出鐵證如山的理由,說走過去也是死路一條,因為那是海市蜃樓。你的同伴一聽,絕望了,說不定就把剩下的最後半壺水一扔,一頭撞死。你就會把那半壺水撿起來,繼續朝海市蜃樓走,假的就假的,靠著這半壺水,好歹還能在那裡撐過一陣。」 旬旬聽完,睜著茫茫然的一雙眼睛,也學他的樣子摸著自己的下巴。她覺得這個姿勢不錯,看起來特深沉,而且像是在思考,哪怕腦袋裡全是漿糊。「我有一個問題,誰是我的那個同伴?」 池澄聳肩,「誰知道,反正是個倒楣的傢伙!」 池澄墨蹟了一陣,忽然接了個電話,說有事也得提前離開。旬旬好歹送走了瘟神,剛松了口氣,曾毓一臉困惑地走了過來,指著他的背影問:「那是誰?」 旬旬支支吾吾地逃避問題。 「我怎麼覺得有點面熟?」曾毓若有所思。 旬旬心中一動,「你見過他?」她莫名地有些激動,這激動裡又夾雜著幾分真相揭曉前的畏懼,假如曾毓認識池澄,那就可以肯定她和他過去一定有過交集。 曾毓苦苦尋思,最後給出了一個讓旬旬想死的答案。她說:「記不清了,大概是像年初看的一部電視劇裡的男主角。」 看旬旬無言以對,曾毓笑著說:「反正還算養眼。你們躲在一邊嘰嘰咕咕,別以為我看不見。快說,他到底是誰?」 旬旬臉一紅,立刻被曾毓揪住了把柄,她用手虛指著旬旬,「那個……哦,我知道了,他就是那個誰!」興奮之餘,她捉弄地翻過旬旬的手掌,有模有樣地學她在上面比劃那個名字。 「我沒猜錯吧?」 旬旬做了個「噓」的手勢,儘管她也不知道要瞞著誰。 曾毓唏噓不已。「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早知道我也不用拒絕連泉的好意。姦夫能來,炮友怎麼就不能來?」 第十五章 錢是懂事的 葬禮結束,逝者已矣,活著的人還要繼續經受柴米油鹽的考驗。曾毓的長兄長姐住進了大學裡的招待所,他們始終沒有再踏入家門一步,那裡有過他們舊時的記憶,而今卻只剩父親和另一個女人生活的痕跡。他們的生母早已如沙灘上的印記被後來的浪花所湮滅,所有人都只會把那個鳩占鵲巢的女人當做曾教授遺孀,沒誰還會記得曾經存在過的那個曾太太,除了他們自己。 他們通過曾毓出面將旬旬母女約出來,打算面對面地談談曾教授遺產的分配。豔麗姐避而不見,拒絕出席。在她看來,自己再怎麼說也是對方的繼母,他們有事應該親自登門造訪,這是最起碼的尊重,況且,在她心中,根本就不存在「分配」的問題。她丈夫留下來的東西,理所當然就應該是她的,誰也不能從她手裡奪走。 豔麗姐不懂法,她可以執拗天真,旬旬卻不敢那麼樂觀。曾教授生前和豔麗姐共同居住的這套房子是在婚前購買,屬於他和前妻的共同財產。和豔麗姐結婚後,迫於兒女的壓力,曾教授也一直沒有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也就是說,豔麗姐自以為的家其實與她沒有多大關係,即使她通過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合理權益,但恐怕最後能夠分到她手上的也所剩無幾。曾教授前妻的幾個子女聯合起來,完全有辦法將她掃地出門。 最後還是旬旬代表母親出面與繼兄繼姐「談判」。旬旬再次就往事向他們道歉,並試圖告訴他們,豔麗姐當年即使有錯,但嫁進曾家這十幾年,她盡到了妻子的本分好好照顧曾教授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天,希望他們念著曾教授的情分,不看僧面看佛面,至少讓豔麗姐在喪夫之後有個安穩的晚年。 曾毓的兄姐不為所動,他們堅持自己的立場,那就是豔麗姐有權得到她應得的。父親死後的葬喪費、撫恤金等等他們一概可以不要,只要求拿回屬於他們父母的房子,如果豔麗姐非要住在裡面也不是不可以,看在父親和她也是夫妻一場,他們可以做出適當的讓步,豔麗姐必須將曾教授留下的撫恤金全部拿出來,以交換那套她住習慣卻並不屬於她的房子。 這些條件一開出來,旬旬已經知道行不通。以豔麗姐的脾氣,是寧死也不會搬走的,但要她交出已到手的撫恤金,還不如乾脆要了她的命。曾毓的兄姐卻說,豔麗姐不滿意他們開出的條件也沒有關係,那大家就法庭上見,讓法律來做出公正的裁決。 他們敢於這麼說,想必已清楚對簿公堂的結果只會對他們一方有利。旬旬心灰意冷,對方根本就不是為錢而來,那筆撫恤金在他們眼裡算不了什麼,他們是在為含恨而逝的母親討個公道,在外漂泊了十幾年等的就是這一天。她明白自己不可能再說服對方,為今之計,只盼他們寬限時日,等到年後她離婚分得的房子租約到期,再說服豔麗姐搬過去與她同住。 最後是一直沒參與討論的曾毓發了話,她對自己的哥哥姐姐說,自己願意將父親寫到她名下的那套房子過戶給他們,讓他們適可而止,不要把人逼到絕路。 曾毓的兄姐萬分失望,他們問小妹,難道這些年她已忘了自己是誰生的,往了是誰拆散他們的家? 曾毓說,她只知道就算收回多少套房子,就算豔麗姐一無所有,死去的人不會再活過來,過去的日子也只能成為過去。 雙方僵持了許久,最後各自都作出了讓步。曾毓把房子過戶到兄姐名下,豔麗姐現在居住的那套房子則由她與曾毓共同所有,豔麗姐無權主張房子的買賣,但只要她在世一天,就可以安心住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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