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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我的內心做著激烈的掙扎,方揚和我,我承認一直都是他愛我多一點,他能感覺到;他還有許多錯覺,認為我並不愛他,起碼比愛史良少。

  我想過澄清,可最終希望用時間說明問題,而且,愛也是要經過時間的磨礪,才會更芬芳,更醇厚的。

  或許,他在我並不熱烈的回應裡失望了,一份根基不牢,不見得有明天的感情,是不值得他去冒險的,可是,我愛方揚,我想澄清,不,是爭取。

  在他決定離去的時候,在他不要我的時候,我才感覺到自己有多痛。史良說,愛他就應該讓他知道,我應該讓他知道,就算他真要離去,我也該讓他知道我愛他,讓他知道,他曾經的付出,並不是單向。當然,他的決定,我也會完全尊重。

  畢竟,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可是,劉暢做的事情,我怎樣去解釋?他會相信我嗎?還有那些成為證據的照片。

  或者說,他會原諒我嗎?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如果他拒絕我,我會不會無地自容,會不會痛入骨髓。

  掙扎,猶豫,手機被我無數次拿起來,又放下。

  伴隨這一系列動作的,是一罐一罐的啤酒與眼淚。我發現了自己性格裡懦弱的一面。

  也發現了,人在傷心的時候,很容易醉,醉得出現了幻覺。

  我以為方揚給我打電話了,迷糊地再次看向手機,螢幕卻是黑的。

  一生氣,我把電話扔到了腳邊,沙發的另一頭。

  醉意鋪天蓋地卷來,窗外又開始黑了,真想一頭睡過去永遠不再醒來。

  沒有如願,我斷斷續續睡到第二天,被史良的敲門聲吵醒。他帶來了早餐,看我一臉倦容和蒼白,一地的啤酒罐子,史良有些難過,他拉我坐回沙發,放下食物又低頭點上煙,「漫漫,你衣服也沒換就睡了?」

  我「嗯」了聲,然後不語,換了衣服也不見得能睡好。

  史良深情地看我,然後大口大口地吸煙,我也大口大口啃油條,喝豆漿。

  「我陪你去找他吧。」

  我搖頭,問他這麼早過來做什麼。

  「我找了房子,昨天忘記告訴你,房東讓今天給話,去看看吧,就在這附近。」

  我問:「楊小霞幫著找的?」

  「不是。」

  那套房子我並不喜歡,雖然史良說環境很好。還在往社區走的時候我就打消了念頭,太安靜了,離街很遠。肖淼死了,方揚也走了,如果再住得太安靜,我就徹底陷入無聲的寂寞裡,最主要的是會感到恐懼。

  我變得脆弱,也膽怯。

  我是俗人,這樣的變化是正常的。

  從那社區出來後史良陪著我漫無目的找了無數社區,最終沒有結果。天色暗下來的時候我讓他回家,史良的電話響了幾次,他並不接,我擔心是楊小霞。

  做個眼中釘肉中刺那感覺並不好受,現在我已經是那麼多人的敵人。李心姚、劉暢,很有可能,方揚也恨著我。楊小霞當然也恨著,我不想讓她更恨我。

  另外一點,我也不願意再和史良有任何瓜葛了。

  一切都結束了。

  吃完飯我就回家了,如果那還能算得上家的話。進門的時候看到沙發上的手機,才想起出了一整天門,居然沒帶上手機,不過,也不會有什麼電話。

  春天裡的成都黑得很早,窗外一點光線也沒有。

  我把電視打開,聽著嘈雜的聲音進了浴室,還在脫衣服的時候電話響了,趕緊折回沙發,手機上顯示的名字有些陌生,接起來,聽到女人的聲音。

  是我們年前買的房子,被通知交餘款,我才想起來我們還買了套房子。

  我快要把一切都遺忘了,如果真的能遺忘,那該多好。

  我應付了幾聲掛掉電話。這房子,我並不知道該怎樣處理,我和方揚結束了,錢是他出的,已經付了百分之九十五,四十多萬。

  正要揚手放回手機時,看到螢幕上有未接電話和短信,翻開,那熟悉的名字讓我心跳加速。

  方揚,是方揚!時間是昨天晚上,也就是我喝得迷迷糊糊以為產生幻覺的時候,那不是幻覺!可為什麼他響了兩聲就掛了,如果多響那麼一下,我就會清醒過來,後來一早出門,也沒顧得上看。

  短信的內容只有兩個字,漫漫。我好像聽到方揚叫出它們的聲音。

  心跳加速,快要跳出胸腔,從來沒有因為方揚的電話如此激動過,此時,除了激動還有委屈、難過和傷心,一絲希望在心中燃起。我按了撥話鍵,還沒通又給掛掉。

  我想我應該和他見面,電話能說明什麼?我應該去見他,史良說,如果他愛你,就捨不得讓你流淚。

  我匆匆地又穿上衣服,跑到外面,天空開始下雨了,細細的,涼涼的,我的心卻開始熱起來。

  很順利地打到了車。感謝上帝,讓我倒楣了那麼久,終於順暢一回,那司機好像是專門過來接我的,我還沒招手就開了過來,讓我熱淚盈眶。

  我告訴了他地址,聲音有些顫抖,「如果你能在二十分鐘趕到那裡,我多加一百塊。」

  司機飛也似的轉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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