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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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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姻裡的無間道 結婚三年了,一直沒要孩子。 不是不想要,而是要不起。剛拿到手的房子還有二十年的貸款等著我們。月薪我三千老公四千。光還貸就每月三千,家裡月平均開支兩千左右日子還過得緊巴巴的,都是八零後的年輕人,朋友多聚餐多花錢地方也多,偶爾還要去補貼家裡,再偶爾有些紅白喜事。這麼下來存款實在少得可憐。 老公是大學同學,當初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在學校裡是極為登對的一雙。我長得好,又是院系裡的文藝骨幹,在學校裡算是校園名人那撥兒。追求我的人不少,優秀的也不少,但是唯獨相中了他。相處以後是越看越對眼,覺得他事事都好。高大帥氣,溫柔體貼,脾氣好,勤勞肯做事,正好適合我的口味。在經歷了昏天黑地的浪漫追求後,我們戀愛了。 剛畢業那會兒,還差點分了手。走上社會後他變了很多,而且還出軌了一次。但是女人容易死心眼兒,在接受他的信誓旦旦之後還是原諒了他,畢竟四年的感情和時間都花下去了,種了地沒收成的事,我可接受不了。 所以在工作和感情都還不算穩定的情況下,他的父母堅持讓我們結了婚。 我的家庭不算富裕,但是父母也完全不必我養活。我是典型的報喜不報憂,在他那兒受的傷害從來不會回家跟父母吐露半句的。所以當他家提出讓我們儘早結婚時,我媽還一個勁兒地跟我念叨,說他人多好多好,雖然家境一般了點,不過也處了這麼多年了,這孩子人也老實,他父母又明理,大富大貴不一定幸福,人嘛,要知足常樂,現在很難找到孫文這種年紀輕輕就這麼懂事的孩子了。 我就帶著這種有苦難言彷徨又迷茫的心情,草草地跟他結婚了。因為家裡的錢都放在房子的首付裡了,所以婚禮很簡單,請了些親戚朋友吃飯,甚至連婚宴都算不上。不過當時還挺感動,他嗚咽著抱著我說,以後有錢了一定補給我個隆重的婚禮。隨著他深情而懺悔的舉動日益加劇,我對他上次的出軌漸漸不再耿耿於懷,全心全意地經營起我們的小家來。 結婚前,我拿著三千的薪水,穿著OL裝上班,勉強還覺得自己算個小小白領,偶爾還去大洋轉轉,添置些打折的化妝品、衣服什麼的犒賞自己。而婚後這些地方我是完全地不敢想,在拿到房子之前我們住在租的公寓裡,不僅要付房貸還得付房租,那第一年多是夠我們受的。一年多的時間只能算是勉強能養活自己。房子拿到以後又要張羅裝修,當初買房時就約定好了,首付是他們家出,裝修的錢是由我父母出,當時我也覺得沒什麼不合理的。 等新房裝修好以後,我們終於擺脫了租房的噩夢。我的生活水準就要大步地前進了。沒了房租,漲了工資,房貸還一次少一次。我覺得自己的選擇該是對的,人嘛,哪能一步登天,日子都是慢慢過出來的,我逐漸開始憧憬美好的生活。 我的工作可以說是很輕鬆,辦公室文案,寫寫東西,還偶爾寫寫專欄賺外快。公司裡數我長得最好,所以老闆也照顧我。偏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傳統女人,除了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是不多看一眼的。飯局應酬的事也是能推就推。老闆摸清了我的癖性以後,也就不多看我了,所以我的薪水也就一直停留在三千塊的水準上。我在電話裡跟我媽抱怨的時候我媽還笑說,吃的是真本事的飯,歪門邪道的錢咱不稀罕。我嘿嘿笑,還一直都引以為豪。 可是他並不覺得這是什麼美德,也不欣賞我寫的文章。時不時地還會說,以前在學校你那麼會跳舞唱歌主持的,現在社會上就需要這樣的全面素質的人,該很有前途才是。我還開玩笑地白他一眼:怎麼,你小子在鼓勵你老婆紅杏出牆? 然後笑笑鬧鬧就過去了,只是覺得他在家裡一天比一天沉默了。以前勤勞的幹勁也沒了,家務活由他全包攬的局面逐漸消失,開始跟我AA制地做飯、洗碗、擦地。他一三五七,我二四六;逐漸變成,他一三五,我二四六七;逐漸變成,他黑著臉一三五,我任勞任怨二四六七,做完事他還要唉聲歎氣,我得討好地給他按腰捶背。 逐漸發展成,他拒絕做家務。 其實我知道男人做家務確實不高興,但是總得跟以前有所對比吧。他以前是半點苦都不讓我吃的,我哪天要是主動洗碗他都連忙叫我放下,說我的手不能碰洗潔精會變粗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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