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八十四號公路 | 上頁 下頁 |
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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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口酒下肚,平時話不多、總作酷狀的小猛,話也多起來。 「你知道王老師是誰嗎?」小猛突然問肖白。 王老師是這家琴店的主人。 肖白來報吉他班,正看見三個男的圍坐著,彈唱尼爾揚的《No Wonder》。 坐中間的,是個有點謝頂的中年人,穿件皺巴巴的格子短袖襯衫,同樣皺巴巴的水洗布褲子,腳上一雙黑布鞋,腳跟一起一落很有力量,打著拍子。這就是王老師。 王老師左邊是個長髮青年,皮膚黝黑,不算英俊但臉上棱角分明,穿二股筋背心、大短褲、沙灘鞋,右臂上還有青色文身。 右邊是個瘦瘦的年輕人,有點蒼白,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穿件鬆鬆垮垮的白襯衫,腳下踩雙拖鞋。這就是小猛。 三個人似乎都沉浸在另一個世界中,都沒有意識到肖白的存在。 「See the blue bird fly,easy as a dream……」肖白那會兒還不知道尼爾揚,但卻被這樣的歌詞吸引住了。王老師半閉著眼睛,一邊唱一邊彈solo,左手在指板上下翻飛,對琴弦揉、捏、推、滑,動作非常瀟灑。文身男負責節奏,和著拍子掃弦,每一下都很重,似乎要把琴弦掃斷,吉他在他手中發出鼓一般的共鳴聲,其中還夾雜著低音弦打在品絲上那種特殊的嚓嚓聲。小猛彈bass部分,明顯比那倆要輕鬆,但還是很專注。 肖白越聽越興奮,不由自主用腳打起拍子。一曲結束,肖白定了定神,正準備問報班的事情,王老師又開始唱另一首歌,這次完全是自彈自唱了,其他兩人把琴抱在懷裡,閉著眼睛聽。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嘿!鈴鼓先生,為我奏一曲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我還不想睡,而且無處可歸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嘿!鈴鼓先生,為我奏一曲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在這鏗鏘的早晨讓我與你同去 Though I know that evenin』s empire has returned into sand, 儘管我知道,黃昏的帝國早已歸於塵土 …… 後來肖白專門去查,才知道這是一首帶有鄉村風格的美國民謠,肖白以前從沒聽過。在他的記憶裡,民謠似乎就是《同桌的你》。他還專門查了那句「在這鏗鏘的早晨讓我與你同去,儘管我知道,黃昏的帝國早已歸於塵土。」雖然第一次看到,但仿佛很久以前,就有人把這句歌詞刻到了肖白腦子裡,雖然陌生,但卻是那麼熟悉。 當時,肖白突然產生了一種被喚醒的衝動,他就沉浸在這種感覺裡,直到歌聲結束。 此刻,聽小猛問他知不知道王老師,肖白紅著臉說:「我哪兒知道啊?」 「王源,王老師最早是ROCK樂隊的主音吉他,和崔健還合作過一段時間呢。」 「呃……」肖白吃了一驚,想不到那個一直穿雙布鞋、貌不驚人、平時偶爾來店裡晃幾下的中年人,竟然就是傳說中的王源。王老師確實琴彈得夠牛X,可在肖白印象裡,搞搖滾的人都應該是另類范兒,至少也得非主流,長髮、文身、酷……這都是基本配置,否則怎麼好意思跟人說自己是搞搖滾的呢。 「沒想到吧。」小猛似乎看出了肖白的疑惑,「其實搖滾很生活。你看那幫Blues大師,很多人在成名之前都是幹什麼搬運工、門衛、酒吧侍者之類的,他們唱的都是自己的生活,都是很日常的東西。滾石,滾石知道吧,賈格爾他們,看上去挺另類,其實都特生活,還上街自己買菜做飯呢。」 「的確沒想到。」肖白使勁點著頭說,「你以前幹嗎的?你跟王老師學了多長時間了?」 「我原來在北交大,學建築。在學校待著特沒勁,想彈琴玩,我一師哥向我推薦王老師,說這人有兩下子,不蒙人。結果我就來了。」小猛抿了一口酒,「結果來了就走不了啦,以前聽搖滾,就知道崔健、黑豹、唐朝、甲殼蟲,來這兒才發現有那麼多更牛X的自己都不知道。對了,有本書你看過嗎?」小猛說著就奔小黑屋去拿書。 「早看見了……」肖白心裡嘀咕。 「凱魯亞克的《在路上》,王老師推薦我看的,說搞搖滾的人都應該看看。好東西呀……」小猛興沖沖說著,把書遞給肖白。肖白一邊答應一邊裝模作樣翻了翻。 「我看了這書才發現,這個世界上還有那樣一種生活。雖然又是美國又是五六十年代,但覺得好像就是自己一直在想的生活似的。我小時候老聽我爸講他們小時候的事兒,到處串聯結交朋友,探討理想和人生,覺得特好特自由。想想看,那不就是迪安的生活嗎?」 「迪安?對了,不就是書裡常常出現的那個名字嗎。」肖白一邊點頭一邊想。 「我覺得自己眼前好像打開了一扇窗戶。」小猛越說越來勁了,「越想越覺得自己的生活沒希望,不就是畢業找個工作,擠車上下班,沒完沒了對著圖紙畫圖,有什麼意思?每次想到這些,我就下狠工夫練琴。可越是練,越是聽,這種疑問就越強烈。」 「Johnny go,go……」Chuck Berry在電視裡叫嚷著。 「後來我實在受不了了,就乾脆退學了。」小猛把頭猛一揚,接著說,「我就找王老師說,正好王老師這兒原來看店那哥們兒找到樂隊要離開了,就上次你見過的長頭髮文身那個,於是王老師就收留我了。我現在一邊練琴一邊看店,王老師每月給我四百,基本夠吃飯了。」 肖白吃驚地望著小猛,一時無語。如果說此前搖滾之于肖白,僅僅是一種愛好,一種沒事找樂的消遣,一種裝X的工具;那麼,從此時此刻,她已經上升到了一種生活方式的高度。 「那你家裡怎麼看,那點錢在外頭生活也不夠吧?」肖白沉默了一會兒問道。 「我才出來不到一年,還沒跟家裡說。成天就待在店裡,錢夠吃飯就行,我直接從旁邊小館子裡買外賣。在店裡待著就是有點不見陽光,身上發虛。」小猛沉吟了一下,把聲音關小了一些,「其實,這家店掙不上太多錢,周圍都是學生。王老師也不寬裕,他最值錢的就是家裡那幾把琴了,有兩把Gibson,一把Fender,一把Taylor,一把Martin,還有一朋友送的Ovation,全是美產原廠的。我去看過,真牛X,嘖嘖。」小猛滿臉羡慕。 「上月王老師家裡剛換了台電視,好像是王老師送給師母的生日禮物。這不,舊的就拿這兒來了。」 「呃……」肖白接過小猛遞來的酒,抿了一口。兩人都沒說話,沉默看著電視裡那個在舞臺上瘋狂扭動著身體,拿麥克風架子當大刀舞來舞去的人。 「對了,上次練完琴你走了,王老師跟我說你挺適合搞這個的,悟性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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