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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大部分有舞臺劇觀看經驗的觀眾都知道,觀眾基本不會一直注意臉部的微妙表情變化——電影可以用特寫,或者人物近景來調動觀眾的注意力,但戲劇的話,觀眾面對的是一個極大的『屏幕』,用電腦來比喻的話,演員的臉就像是電腦桌面上的一個圖標,就拿IE的E字LOGO做比方,當然你可以看清楚圖標是個E字,但如果要你關注這個E字的亮度、顏色變化,那就比較痛苦了,觀眾是絕對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大部分戲劇都要用誇張的肢體語言來表現情緒,告訴你角色現在是生氣還是悲傷,而演慣了舞臺劇的演員,在影視劇裡就會有面部表情不生動的問題,這是兩種藝術形式不同帶來的結果。

  那麼這種演技在管用的同時也有一個弊病,以前在沒有電視、電影的時候,所有人都這麼演,觀眾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經過影視的衝擊,大部分觀眾更習慣看的是影視劇更趨於自然的演技,看戲劇就有出戲的危險,看到演員誇張的動作,並不會跟著去投入,個別觀眾還會產生尷尬感,替演員覺得丟臉。絕對不可能跟著演員的調動去起舞,頂多是給點面子,看到演員表現悲傷,就笑歎口氣,看到演員意圖搞笑,也就跟著呵呵兩聲。尤其是音樂劇,很少有演員是讓人覺得她在演戲的,大部分對白場景都感覺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時候可以明顯感覺到演員自己都在出戲,不管她在想什麼,反正她是絕對沒有投入角色。

  維爾瑪的演技就有這樣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時的那段對白卻是遠遠比不上她在歌唱時的表現,臺詞說得高低起伏,情緒飽滿得過火,包括肢體語言也是太誇張,大家可能剛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裡,但下一秒剛燃起來的溫度又完全回落,意識到自己只是在看戲,而左邊的胖子一直在擠壓著自己的活動空間,右邊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點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會,就像是她的美麗一樣,大部分觀眾完全意識不到她演得到底哪裡好——她的演出就是一個整體,一出場就給全場觀眾一個直觀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這一段是洛克希看過維爾瑪的表演,被迷得心嚮往之,很想看完,但卻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親熱的戲碼,兩人的對白都和這件事有關。對於觀眾來說,很離奇的,洛克希的語調也是高低錯落,比一般人說話的聲調要誇張很多,包括她的肢體語言也是過分誇張,這還是音樂劇的演法,並沒有和之前的維爾瑪、她身邊的情人出現表演風格上的差異。但——但他們就是被帶入戲裡,就是感覺到了洛克希現在的情緒,她現在受著騙,深信不疑自己即將成名,對於未來有無限的憧憬……

  這些信息不是觀眾通過許多別的途徑(戲前的介紹,自己做的功課)來瞭解到,然後從勉強的表演裡得到印證:哦,現在劇情進展到這一段——並不是如此,而是通過洛克希喋喋不休,在情人跟前透著膽怯情緒的臺詞,以及她飄飄然的肢體語言所領悟出來的:她現在要把情人哄好,讓他介紹自己進入劇團,所以她對他百依百順,不願掃了他的興,但洛克希也的確有點等不及了。

  雖然暫時還沒有歌舞,但觀眾的注意力已經完全投入在她的身上,他們對洛克希產生了感情上的聯繫,她不再是呈現歌舞的工具,而是一個有辨識特徵,讓他們想起了自己身邊類似存在的人:多可憐啊,她沒受過什麼教育,連這麼拙劣的謊言都能騙過她,唉,她雖然美,但還是有點笨。

  就連原意只是來看J.J,對於《芝加哥》這個題材並不感興趣的瓊恩,現在也不情願地被吸引到了戲裡,她現在覺得自己有點忙不過來,一方面JJ真的很漂亮,但另一方面,她的注意力總是無法集中在JJ的臉上,老是被劇情給帶跑注意力,以至於無法全神貫注地欣賞JJ的長相和身材。

  「有點意思。」布蘭特雷也是為之一怔,「她的這個演法和《CSI》那集並不一樣,這女孩並不是只會一種賣弄風騷類型的演法,她現在的表現重點並不是自己的風情和美貌,而是洛克希的輕信和愚蠢,當然,她把這種缺點處理得很好——她的先天條件不錯,嗓音甜美,喋喋不休的臺詞被念得很有韻律,帶了些喜感,不會讓觀眾過於煩躁。」

  出於好奇,他在知道舒伯特劇院的變化以後,也是找來珍妮弗·傑弗森目前唯一一部公映過的作品來看,並且也承認,她是有一些演技的,而且長得很美。只是並不認為這一些演技足以讓她橫跨許多缺點,出演洛克希。

  「但演技和長相都是次要的,這是不是一出成功的音樂劇,還得看她唱跳的功力。」不知不覺,布蘭特雷已經扭轉了自己帶有偏見的預判,調整了基本評分,「她的第一首獨唱會是如何呢?可不要一開場就唱砸了。」

  世界各地的音樂劇多數都是現場直播,只有極少數的情況會放錄播帶,但這種情況在百老匯是砸招牌的做法,絕對不會允許,《芝加哥》採用的是小型室內樂團伴奏,更是絕不可能假唱,所以J.J只能是通過百老匯隱藏得非常好的音響器材,現場獻藝。

  很快,佈景換成了洛克希的家,在春風一度以後,穿著睡袍的洛克希詢問情人,何時為她引見俱樂部老闆,而吃幹抹淨以後,她的情人眼看瞞不下去,就對她實話實說,告訴她自己不過是個家具推銷員,所說的一切都是欺騙洛克希的謊話。更是刺激生氣的洛克希,笑問她能把自己如何。

  生氣的洛克希從櫃子上拿下手槍,伴隨著幾聲槍響,她的情人倒在了地上,但卻沒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力——儘管他長得不錯,但在洛克希身邊,他的演技就顯得微不足道,輪到他說話的時候,大部分人都用容忍的態度在盼著時間快點過去——所有人都在看洛克希,他們迫切地想要知道洛克希會是怎樣的反應。

  洛克希在槍響後陷入短暫的靜止狀態,而後,她的手開始發抖,槍從微弱振動,到很快地在她手中快速抖動,最終落到地上,發出一聲不大不小的響聲,而與此同時,丈夫阿莫斯梆地一聲打開了佈景門,觀眾和洛克希同時抖了一下。

  「發生什麼事了,洛克希?」阿莫斯問。

  燈光隨之暗了下去,再亮起來時,幾個警察出現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狀,洛克希依偎在一面佈景牆邊,阿莫斯在應付警察——Balabala,很遺憾,雖然他的表演和維爾瑪、情人比,的確精湛了不少,但現在觀眾對於非洛克希場景都報以不耐煩態度,他們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給帶入戲裡,說不出為什麼,但洛克希的表現就是給人以真實的感覺。即使她的動作依然是很誇張的,可觀眾就是覺得能夠感同身受。

  終於,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對白中,音樂響了起來,佈景牆倒在地上,燈光聚攏到洛克希身上,她則款步走向不知何時又出現在黑暗中的鋼琴。

  「來了。」布蘭特雷能感受到,自己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戲開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本·布蘭特雷是真人,他是《紐約時報》的劇評家。

  ▼第44章 結構失衡

  成功地騙到了丈夫阿莫斯,讓他深信被殺的只是個小偷,並且在自己幾句花言巧語之下,就出面承擔了開槍的責任。眼看自己即將輕巧地逃脫法律的制裁,洛克希松了一口氣,卻也對丈夫感到了一絲憐憫和好笑——就像是觀眾對她的愚蠢無知感到好笑一樣,對於一切盡在她掌握之中的阿莫斯,洛克希也有幾分高高在上的優越感,她就像是看一頭聽話的哈巴狗一樣,鼓勵地看著丈夫,滿意地點著頭,而當警察把代表疑問目光的手電筒照到她臉上時,洛克希的肢體語言又是一變,迅速地從得意放鬆的斜靠姿勢,換做了畏縮的發抖姿勢。

  「有時我是錯的。」在這樣亂中有序,黑色幽默的場景中,洛克希的歌聲慢慢地響了起來,她沒有望向台下的觀眾,反而是看向了琴師,好像是和他聊天。但琴師對此毫無反應,仿佛看不到她一樣,還是在自顧自地彈奏樂曲,「有時我是對的。」

  「還是很入戲啊……」布蘭特雷默默地想,現在他已經完全收起了對珍妮的輕視。「她的嗓音不錯,歌聲甜美,嗯,也許不擅長高音,但在這首歌裡夠了,起碼她沒有走調……她最大的優點就是一直都很入戲。」

  對於一些音樂劇演員來說,他們在演唱中的一大難點就是無法把握和觀眾互動的度。當然,大部分舞臺類表演都少不得要和觀眾互動,尤其是歌舞表演,眼神掃視觀眾什麼的,那都是很必要的環節,不然觀眾的情緒也會冷卻。但在音樂劇裡,如果你在表演唱歌的時候完全面向舞臺,並且體現出你意識到了觀眾的存在,那對觀眾來說,就又是出戲了一次,等於是提醒他們,「嗯,這個人現在在表演給我看,這一切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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