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夏茗悠 > 八分鐘的溫暖 | 上頁 下頁 |
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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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停車。」 新涼付過錢跟著卓安下來:「怎麼了?」 「想走一段。」女生走上人行道,「是充滿回憶的路啊。」 「嗯?」男生的反應慢了半拍。 卓安在路口站定,回過頭微笑著朝向男生:「我是站在這裡說的。」 新涼挑起眉毛:「說『喜歡我』?」 「嗯。原來沒有忘記啊。」女生的臉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倒退著走,舉起手,用手指框出矩形,放在自己眼前,男生就正正好好被鎖定在中心。 「在幹什麼?」好奇。 「把你的樣子記下來。」棱角分明的臉,微凹狹長的眼睛,棕色的瞳仁,筆挺的鼻樑,緊抿的唇,寬大的制服襯衫,手插在褲子的口袋裡,桀驁不馴的模樣。「感覺你變化太快了。」 男生笑起來:「我是大黃蜂麼?」 「以前你明明一直比我矮兩公分的,現在盯著看的話會仰得頸部酸痛。」 「你所謂的『以前』是指十歲以下的年紀吧?」 十歲以下的年紀。 上學是同窗,放學是鄰居。初識時那一丁點令人沸騰的新鮮感很快就蕩然無存。 「新涼,老師說讓我提醒你明天不要又忘了帶家庭聯繫冊。」 「新涼,我們家包了餃子。老媽讓我把多的端過來。」 「新涼,也順便幫我們家拔一拔院子裡的雜草。」 「新涼,……」 無聊透頂的瑣事對感情的增加沒有任何幫助,反而惹人厭煩。原來青梅竹馬這件事完全不會像偶像劇裡那樣發展。什麼女生為男生撐傘啊,什麼男生為女生搬書啊,什麼一起種棵小數長大後已經參天啊,統統都是騙人的。 介於對兩人每日出雙入對的觀後有感,不斷有惡作劇的同學在值日生的下面寫上「賀新涼&蕭卓安」,外面還套著紅色粉筆的傑作——愛心。 期末選三好學生的時候,卓安無奈地抬起頭,果然不出所料,賀新涼和蕭卓安這兩個名字底下,整整齊齊地碼著九個「正」字。 甚至連老師也八卦:「啊,這兩道題,就讓賀新涼和蕭卓安上黑板來做吧!」 啊!「啊」你個頭!真是老不正經!卓安忿忿地想。可是不知為什麼,面對著碩大的黑板居然緊張得寫不出一個字來,這道題明明剛才在下面做過一遍得出了正確答案呀,怎麼突然就不會做了呢? 聽見身邊的黑板傳來從不間斷的「篤篤篤」的與粉筆相觸的聲音,突然很氣憤。 彼此熟識到近乎厭嫌的地步。小學畢業後考上不同的初中,當時著實還欣喜了一陣。 但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突然期待在放學路上巧遇他,坐在他自行車的後座回家。 直到有一天,弄丟雨傘的女生沿著人行道緩慢得往家走,,頭髮濕嗒嗒地貼在臉上,糊得眼睛睜不開。男生從公車上跳下來,拉起女生在空曠的街道上奔跑,跑成一組長鏡頭。在卓安的眼裡,又衍化成一組慢鏡頭,又或者,是搖鏡頭。總之,那個奔跑在她睜不開的雙眼之前的男生的背影,永遠地存留在她的記憶裡,怎麼搖,總在畫面的中心,搖不出鏡頭的焦點。 夏天的雨水是藍色的,女生的衣裙是藍色的,同樣藍得透明的天空封存進了回憶。 雖然之後還是被男生的一句怒吼「你這個月已經弄丟了四把傘了啊你的腦漿在哪裡啊?」破壞了氣氛。 「學長,……第一次在操場上見你打球就……我知道這樣不好,但是我就是忍不住……真對不起……我是真心的……你,所以……然後……不敢奢望……只求……總而言之……我……你。」 儘管私拆他人新建(尤其是情書)是很不道德的行為,但卓安還是理直氣壯地生氣了。 同樣是在這條路上,從書包裡掏出一堆花花綠綠的信封朝男生臉上扔去:「這是什麼?」 新涼也被砸懵了,許久才反應過來:「哎——人家要寫情書給我我有什麼辦法。」 「這種東西你……你留著幹嗎啊!馬上就應該扔掉!」 「為什麼」男生莫名其妙。 「因為我喜歡你啊! 相比之下,新涼實在是太不解風情了。」 更早一點的時候,在一起看《千與千尋》。當鍋爐爺爺對白龍說「這就是愛情的力量」的時候,新涼一個人笑得歪倒在地。 「你的笑點還真是奇怪誒。」卓安回頭看他,一副「難以理喻」的表情。 「不覺得很好玩嗎?那麼小的人知道什麼叫愛呀!」 無奈到把眼睛翻成鹹魚狀:「不要把無知當成純潔好吧?」過半天露出不屑解釋的神態,揮揮手,「算了,跟你說了你也不懂。」 但是,男生最好還是不要懂得,否則就顯得白癡了。 如果懂得就會像少女卓安那樣,花癡地在自己語文書封面上寫「荻野千尋」,在新涼的語文書封面上寫「賑早見琥珀川」,然後無厘頭興奮地說上一句:「愛情的力量!」 愛情的力量。當他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無論你做什麼都無法阻止。 「最近你心情似乎不好。」男生踩過路邊花樹投射在人行道上的斑駁樹影。 「迎接藝術祭,學校社管委太多事了,總共七八十個社團,有點頭疼。而且家裡也出了點問題,有人寫匿名信誣告爸爸有經濟問題。」 「經濟問題?」男生把女生的書包接過來幫她背,「我感覺你家可是從來沒什麼之前的東西。」 「調查之後肯定會澄清的,但被人這麼莫名其妙地冤枉實在是難受。」 「唔,看來最近是你的低潮期。」男生臉上出現了柔和的曲線,輕輕地蹂過女生剪短的頭髮,「過段時間就好了。」 「嗯。」認真地點頭,「到家了。」 「那麼……再見。」 「Bye!」看上去心情好了許多,快樂地站在陽光下擺手。 其實,找了那麼多理由,都是為了掩蓋最真實的那一個。 明知道你已經有你的幸福了,但還是不知道九年的記憶要怎麼樣抹去,放棄這種事,真的沒法一下子做到。 那麼長久的喜歡,已經成了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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