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伍美珍 > 鬼馬小女生 | 上頁 下頁 |
三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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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她」的親姐姐,從小被父母送給了別人,她隨養父母出國,養父母在國外出了車禍,於是她就又回來找自己的親人,和「她」及母親住在一起,又轉學到了「她」的學校,姐姐對她處處關心,但她的內心仍然很冷漠。 第二個冒出的人物,就是「他」。他是這所重點中學的高才生,品學兼優,深受老師寵倖。「他」和「她」雖然不在同班,卻是強大的競爭對手。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她」親眼看到「他」的老師居然在向「他」泄題!她對此很不屑——這就是所謂的高才生?! 就這樣,陸陸續續地寫著這個小說,其實支撐著我硬著頭皮一直寫下去的,還是大家的追捧。 天哪,從沒寫過這麼長的東西! 而且,都不知道在哪裡收尾。 在網上好幾天不見的兔子,突然跳出來和我趟渾水—— 抓住了吧,哼哼,居然還是言情小說!擔心我把你的老底給兜出來…… 天哪,這傢伙最近總是有點吃錯藥的樣子!她老這樣嚷嚷,搞得樂趣上的人都知道了這個大頭馬有著不可告人的背景。 再說,她從哪裡看出來這是言情小說啦? 真讓我哭笑不得! 我給兔子發了個好言好語的帖—— 哈哈……沒想到兔子你還在樂趣啊!千萬別透露我是誰啊,咱也就這點秘密了。 還有,我發誓,這小說——與愛情無關! 呵呵—— 還有,就是那個「匪君子」,再次陰險地唱著—— 小兔乖乖,把門開開 告訴老鼠馬是誰來…… §小破孩寫的小說 晚上,我媽一見我,劈頭就問:「聽說你在寫小說?」 我愣了一下,答道:「是啊。」 從我媽後來寫的一篇散文裡,我得知這件事是兔子告的密。當時的情景大致是這樣—— 兔子在辦公室裡和我媽說,大頭馬在寫小說了,而且還是言情小說。你知道嗎? 我媽詫異:恩,有這事? 兔子:都貼到樂趣社區了,我打開給你看看吧! 然後我媽彎著腰,居高臨下地流覽了個大概,回家就沖我發飆:「你寫寫那些短小的隨筆,我就隨你去了!但小說,是你這種小破孩寫的嗎?」 「但小說」這三個字,被我媽咬得重重的。 「我寫著玩玩。」我說。 難道這也不行? 再說,我的小說在樂趣還是受歡迎的麼! 其實我很明白她的心理。她就覺得,小說這種東東,只該由她們那種頭上頂著「作家」頭銜的人來壟斷經營。我們這種草民,居然敢寫小說,有犯上之嫌! 「我看了,你寫得不好!」 我媽又武斷地說。 以前,我媽對我寫的東西,總是持鼓勵態度,今天她有些反常。 「以往的那種輕鬆幽默的風格都不見了……反正我就是不喜歡!」我媽不高興地對我說。 哦,原來是這樣。 憑心而論,我寫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要寫什麼樣的「風格」,想到哪裡寫到哪裡罷了。 「今晚收尾。」我簡潔地對我媽說。 今天是週末。 回到自己的房間,打開電腦,我又劈裡啪啦地敲起來。 現在想來,要不是網友的追捧,我的勇氣早就被我媽打趴下了。 後來,「她」發覺,其實「他」也有孤獨和辛酸,和她一樣。接著,他的父親死了;又接著,「她」與「他」剛剛可以做朋友的時候,他因為保護她,而被小混混殺死了!而她,開始了對自己的反思…… 我飛快地敲著字,沉浸在自己營造的感傷氛圍中。 寫完,看都不看,就貼了上去。 好象辛苦半天,就為了這一個動作帶來的快感——發出! 「大頭馬,幾點了?還不睡覺!」我媽在外面喊,顯得有點急噪的樣子。 「睡了!」 我簡潔地應了一聲,「啪」地關了電腦。 §一下子寫死兩個人 有了「她」的故事在前,再寫《她和他之他》,就容易了很多。 也就是以「他」的口氣和角度,把他們的故事再複述一遍。我曾經在某本雜誌上看過這樣的「雙面小說」,覺得很時髦。 稀裡嘩啦寫到最後,「他」死了。 遜的是,我帖錯了,居然把「她」的最後一節貼到了「他」的故事後面。 他死了,陶木死了,在他死前,有一段話讓她無比動容: 「我知道我快不行了,只……只是在這最後的時候,我……我感到很滿足,很快樂,因為我終……終於有了一個朋友,也許她沒……沒有把我當作她的朋……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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