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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中午,我和魏國寧在公司附近的一間快餐廳等林蕾。這間快餐廳專門做我們這群上班族的生意,出售至少看似衛生的套餐,說是贈送小菜及紅茶,而其實已然把那價錢加在了其中。人人喜歡吃這裡的豬肉和牛肉,但這裡的「每日特價餐」卻往往是雞肉和魚肉。由此不難看出,只有不好的東西才會特價,這是永遠的真理。而另一條真理就是,只要它特價,你明明知道它不好,卻仍忍不住買它,去滿足自己心理上一種愛占小便宜的心態。

  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喱雞飯,反正等會兒大概也無心品飯,所以但凡可以充饑就行了。

  林蕾推門而入時,我就知道這個女人就是林蕾。她梳著一條長長的馬尾辮,幾乎長到了腰,額頭是光潔的,沒有劉海兒,也沒有疙疙瘩瘩或坑坑窪窪。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濃密得令我一開始以為她有化妝,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這女人的臉上沒有一丁丁點兒的化學成分。在她的這張臉上,只有眼睛最為突出,其餘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並不苗條,至少,比這城市中的美女們要健碩上兩三圈,但這令她和魏國寧分外般配,不至於像老鷹捉小雞似的。

  林蕾和我構想中的林蕾相差無幾:一個因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沒有後天的修飾,沒有城市的惺惺作態,一臉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說明了她內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們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為了顯得天真,寂寥是為了勾引人靠近。

  魏國寧匆匆站直身,迎至門口,撞到了鄰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點點頭哈哈腰。魏國甯把林蕾帶來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國寧企圖拉著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掙開了。

  「這是童佳倩,我們公司的文案。」魏國寧正式把我介紹給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來,她並不習慣見陌生人,更不習慣握手這全球性的禮儀。其實我也不愛握手,天曉得對方那只手在見你之前,剛剛摸過什麼。

  「就吃紅燒排骨飯吧,好不好?這兒的排骨最好吃,我給你多叫一份。」魏國寧這話說得我雞皮疙瘩長了一身。這麼大的塊頭兒,真是不太適合玩兒柔情似水這一套。

  「嗯。」林蕾點點頭,惜字如金,不是因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為拘束。

  我大口扒拉了幾口飯,再咕咚咕咚灌下幾口茶,然後擦了擦嘴,對林蕾開門見山:「魏國寧家的那雙襪子,是我的。不過請你相信我,我和他僅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關係。」後面這句話我說得理直氣壯,因為這倒本來就是事實:「關於那襪子,是這樣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鬧矛盾,他動手打了我,我一氣之下就跑出了家。後來我在路上碰見了魏國寧,那時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國寧陪我去喝酒。」說到這兒,我咽了口唾沫。撒謊不是件容易的事兒,撒著撒著就口乾舌燥:「魏國甯對朋友一向很仗義,就陪我去了。結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裡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頭暈得厲害,就不小心把襪子忘在了他那裡。」

  說完這一大通,我如釋重負。其實,細想想這一大通,可信度簡直低得無與倫比,低得沒有存在的價值。倘若換作了劉易陽帶著一個女人來跟我叨叨了這一大通,也許我會賞給他們一人一巴掌,然後拂袖而去。路上碰見?這全中國十好幾億的人口,怎麼就讓你們倆碰見了?陪著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後最愛亂性?懂不懂什麼叫防患於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讓她去住住旅館吧?忘了穿襪子?我呸,光腳穿鞋你不嫌難受嗎?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睜睜看著她的嘴邊也泛出如釋重負的笑意來。魏國寧說的沒錯,她的潛意識裡一直在等待魏國寧給她一個解釋,而不管那個解釋有多麼荒謬,多麼漏洞百出,她也會相信。

  「對不起,我昨天不應該任性。」林蕾含情脈脈地望著魏國寧。

  真是個忍辱負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還要跟他說對不起,自己傷心了,哭了,衝動了,跑走了,一時半會兒不想見他,不想聽他辯駁,這種種行為,則統稱為「任性」。

  我當即拍了拍魏國寧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後,我拋下那難以下嚥的咖喱雞飯,率先離開了。這會兒,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顆光燦燦的電燈泡了。

  我對魏國寧說的話是發自肺腑的。隨著城市化腳步的加快,山溝裡的人走出山溝,鄉村裡的人走出鄉村,人人都在現代文明的氛圍中潛移默化,這其中的好處數不勝數,不必我多言,但這其中的副作用,則是導致像林蕾這般淳樸簡單的女子瀕臨絕種。世人都曉得要保護珍稀動植物,卻往往忽略了那越來越罕見的某種人類天性。我幾乎可以斷言,倘若真有那麼一天,林蕾認識到了魏國甯高升致富的「捷徑」,那麼她這顆無邪的星星,也就離墜隕不太遠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廳,我又回頭看了一眼。透過玻璃窗,我正好看見服務生把紅燒排骨給林蕾端了上來,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頤。這個女人真的不屬於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陳嬌嬌那般,害怕紅肉,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國寧也不需要林蕾屬於城市,他看著她吃得酣暢淋漓,就會滿足。就在這時,我突然悟得:魏國寧實在是過於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紮根北京,不需要名車洋房,那麼,魏國寧當下所有的奮鬥與隱忍,就都變成了無用的,錯誤的,毫無立場的。他對自己的出賣,其實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自尊與欲望而已。那個林蕾,那個和他住在同一個縣城的林蕾,那個他鍾愛了十餘年的林蕾,那個目前正在縣城的儲蓄所裡勤勤懇懇工作著的林蕾,那個等著他來迎娶的林蕾,那個無條件相信他,且因為一份十餘元的紅燒排骨就會滿足的林蕾,其實只不過是他追逐物質的幌子而已。

  第六章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週六,劉易陽騎著摩托車帶我回了我爸媽那兒。這次,我們沒有帶著錦錦。在這種摸不清情況的情況下,錦錦最好還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劉易陽沒有交談,他騎他的,我坐我的。等快到了時,我捅了捅劉易陽的腰:「想什麼呢?」「沒想什麼。」劉易陽扭臉頂風嚷嚷道。「怎麼可能沒想什麼?沒帶腦子出來啊?」我對劉易陽的答案十分不滿,而讓我更不滿的還在後面。「噓,別說話了,小心喝風鬧肚子。」劉易陽說。

  等到了我爸媽家門口,我叮嚀劉易陽:「等會兒不管我爸說什麼,你也別輕舉妄動,自作主張,一定要看我眼色行事,一定要聽指揮行動。」劉易陽嗯嗯了兩聲,算是勉強答應了下來。

  家裡只有我爸一人,我問:「我媽呢?」我爸說:「買菜去了,中午我跟易陽喝兩杯。」「爸,我騎車來的,沒法陪您喝了。」劉易陽可是遵守交通法規,並且珍愛生命的好公民。「還騎摩托呢?少騎吧,不安全。」我爸也一向反對摩托車,而且一度認為那是小流氓的專用交通工具。

  「爸,我陪您喝。」我自告奮勇。雖說,我一直同意酒的代名詞就是「貓尿」,但看在今天不是個平凡日子的份兒上,就算真是貓尿,我也要喝。

  我媽拎著大包小包回來了,有魚有蝦,還有在這大冬天裡售價昂貴的西瓜草莓,看得我口水直流。我湊上前去:「媽,今天這麼想得開啊?」「家有喜事,慶祝慶祝。」我媽紅光滿面,紅得堪比那嬌豔的草莓。

  「什麼喜事啊?」我懂裝不懂,用腳指頭想,也知道那有關於房子。

  「就是你爸嘍,單位又分房,這回啊,他能要個兩百平米的樓中樓了。」我媽步入廚房,我真是難得見她做飯做得如此積極,腳下的挪動好似滑著圓舞曲的舞步。

  我的心咚咚往下沉了兩沉:如此看來,我和我爸的父女靈犀還真不是那麼靈。我媽在那兒正歡欣於家中即將豎立樓梯了,而我還在這兒傻兮兮地巴望著自己能分得一杯羹。其實估計分也能分得,都兩百平了,怎麼不也得有我二十平?只不過,他劉易陽不樂意住,我童佳倩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也住不得。我站在廚房門口,腦袋不住地往胸口處耷拉去。

  而就在這時,我爸發話了:「我不想再搬了。」

  我媽停下了手中洗菜的動作,任由自來水嘩嘩而流:「什麼叫不想搬?」

  「又裝修又搬家,太麻煩了。再說,這兒也夠住了,就我們兩個人,要那麼大的房子也沒用。」我爸端著茶杯也走到了廚房門口,說完這段,喝了口茶,才又接著說:「我想不如要一套小的,給佳倩他們住。」

  YES,真是父女靈犀一點通。我就說嘛,我爸打電話給我時,說的明明是「商量」,而不是「慶祝」,既然是商量,那就說明這事兒至少也要跟我們有那麼一點點的關係嘛。不過,雖說我爸的話並沒有出乎我的意料,但我還是決定按兵不動,因為好像,廚房中的那位女主人尚未聽說過我爸的此番意圖,我得先看看她是怎麼個意思。

  我媽又接著洗菜了,低著頭,說話的聲音幾乎要蓋不住水聲了:「你怎麼不早跟我說?」

  「這兩天我也一直在打聽,想看看這回補差的房子分在哪兒了,要是太遠或者太舊,我想就算了,免得佳倩他們受完累,住得還不舒服。」我爸一邊說,還一邊拍了拍我的肩,儼然是名一等一的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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