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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〇


  §第4章 青春花開兩枚

  從解散的那一天開始
  我們就在期待你們能複合
  時間卻殘忍地說
  散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1 高二開始了

  歲月已將我心鍛成堅強的鐵,令我能從容于人世風霜。

  可是,唯有你,輕易地,就能讓它碎裂。

  只因,你是我所有的青春歲月,是我所有不能忘的歡笑與哀愁,堅硬的外殼下,總有一處深藏的角落,為你溫柔地跳動。

  新學期的第一天,早上是開學典禮。先是校長講話,然後高一新生代表講話,最後給各年級三好學生、優秀班幹部頒獎,本人雖然成績在班級位列第二,但是無緣三好學生,因為體育成績班級倒數第一。

  為了這件事情,班主任特意給我解釋,我無所謂,我看重的不是這些虛名,我唯一惦記的就是我的學習成績。不過,當聽到(4)班的優秀班幹部是張駿時,我卻虛榮心很是爆發,他上臺去領獎時,我鼓掌分外用力,手掌都拍紅了。

  下午的主要任務是大掃除,除了自己班的教室,學校還給每個班分了幾條道路,要我們打掃。

  (4)班動作快,很早就打掃完衛生。張駿來找我時,我正和馬力鬥嘴,沒聽到他叫我。等聽到他叫我時,我們班男生也全都聽到了,開始嗷嗷地起哄。我被哄得不好意思,一溜煙地跑到張駿面前:「我們還不能走,你先走吧。」轉身就要溜回去,張駿說:「我等你。」說著,就要坐到旁邊的長凳上。

  我嚇得立即說:「不要。」看到他失望不解的表情,我想了想又說,「那你在校門口外面的花壇等我吧,我去找你。」

  他說:「那也行。」

  我拿著掃帚回去繼續打掃衛生,楊軍嘴快地問我:「難道謠言是真的,你真和張駿談上了?」

  我瞪了他一眼:「普通男女同學就不能說話嗎?」

  不知道為什麼,我很難當眾承認我是張駿的女朋友,也許我內心深處明白,只是不願意去想。我怕張駿只是和我玩一場,我不想讓別人在我的名字之前加上「張駿的女朋友之一」的修飾語。

  因為我沒有承認,大家也都覺得我和張駿八竿子打不到一起,所以雖然謠言滿天飛,他們仍然當成玩笑。

  童雲珠默默地瞅著我,我知道她和張駿關係很好,突然就有些心虛,趕緊笑鬧著,擺脫了那種感覺,我是沒承認,可我也沒否認呀!

  正式開始上課後,張駿要求每天放學後和我一塊兒回家。我不肯讓他在樓道裡等我,他只能在學校外面等我。

  張駿為此沒少抱怨,嘲笑我看著桀驁大膽,沒想到這麼怕老師父母。不管他怎麼嘲笑,我依舊堅持「地下情」。

  因為保密工作做得很好,除了張駿的哥們兒和我的幾個好朋友,學校的同學都不知道我和張駿在談戀愛。以張駿的受關注程度,我簡直是創造了世界第九大奇跡。

  高中時的戀愛,其實很簡單。生活中沒有什麼大事,有的只是一點一滴的小事,所有的高興與哀愁都緊緊圍繞著這些點滴小事。

  他每天等我放學,先送我回家,再自己回家。

  我們倆的班級挨著,不管什麼時候,他經過我們班,總不忘用視線和我打個招呼。

  課間操的時候,他會買零食給我,知道我害怕別人看見,就讓童雲珠帶給我,常常是我剛想起去買冷飲,童雲珠已經笑拿著雪糕和飲料來找我。

  燥熱的夏季午後,沒有一絲風,同學們都拿著自製的扇子,邊扇邊聽課,他會請童雲珠轉交給我一個裝滿了冰塊的密封太空杯,讓我上課的時候放在桌子上消暑。

  我是語文課代表,經常要去給語文老師送作業,他如果從窗戶裡看見我經過,總會立即強行幫助他們班的某個課代表送作業,陪著我一塊兒去老師的辦公樓。

  張駿每天課間活動都會去打籃球,每次都希望我去看。我不好意思明目張膽地去看他打籃球,就先煽動楊軍的好勝心,鼓動他一定要打敗(4)班的張駿,確立高二年級籃球霸主的地位,等成功煽動了楊軍後,我就打著去給楊軍助威的旗號,拖著林依然去看楊軍打籃球,順便,當然就也能看到張駿了。在我天天的煽風點火下,再加上關於張駿和童雲珠曖昧關係的謠言,楊軍每次見到張駿都和鬥雞一樣,在籃球場裡把張駿往死裡盯,張駿對我的曲線救國策略哭笑不得。

  我不好意思說什麼我喜歡你,也不好意思經常去找張駿,甚至,我會在學校裡刻意回避著他,可我喜歡趁他不注意的時候看他,不管他在做什麼,只要看到他,我就會覺得很幸福。經過多年的練習,我的「張駿定位技術」已經爐火純青,我可以在一群人中,視線若無其事地掃過,卻一眼就看到他;我可以在走過樓道時,目不斜視,眼角的餘光卻將他在教室裡的一舉一動盡收眼底;我甚至能從背後感受到他的存在,知道他有沒有在看我。

  我喜歡吃果凍,和他在一起後,尤其喜歡上了水晶之戀的心形果凍,偶爾,我也會羞澀地麻煩童雲珠把一個水晶之戀的心形果凍轉交給張駿,叮囑他一定要在什麼時間吃,然後,一直盯著表算時間,等到規定的時間,我也偷偷吃一個,感覺上就好像我們兩顆心緊緊相連。張駿放學的時候,會笑著給我講他上課偷吃果凍被老師抓住了,質問我他哪裡得罪我了,我為什麼要故意整他。

  我們班和他們班的語文老師的辦公桌面對面,有時候,我會利用職務之便,趁著去拿作業時,把寫好的字條偷偷夾在他的語文作業裡。字條上的內容多數很乏味,卻藏著我隱秘的幸福和喜悅。

  我發現他的科目中也是英文最不好,我每次做筆記的時候,都會在筆記紙下面墊一張藍色的複寫紙,寫兩份筆記,把字跡最清楚的那一份拿給他。為了鼓勵他用功,我告訴他我每天早起半小時背英文,請他陪我一塊兒早起。每天早上起床時,想到他也在這個時間起床了,就會忍不住微笑,念英語都念得像唱歌。

  一起放學的路上,我們有時候講學校裡的事情,有時候他會給我唱歌。他最喜歡張學友的歌,也是張學友的歌唱得最好聽,聲音醇厚,富有磁性,不亞于張學友本人。從《我等得花兒也謝了》到《一路上有你》,後來,每當別人問「你最喜歡聽誰的歌」,我總會立即回答「張學友」,實際上我從不買流行歌曲磁帶,我所有聽過的關於張學友的歌都是張駿唱給我聽的。

  回家的路上,他總是幫我拿著書包,我手裡需要拿的只是一支雪糕,他唱著歌,我聽著,陪伴我們的是滿天星辰、習習晚風。

  週末,各自做完功課後,我們有時候出去玩,有時候就到河邊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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