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藤蘿為枝 > 今夜月光替我想你 | 上頁 下頁 |
| 一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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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水土不服的薑雪瘦下來了,像她自己說的,是支潛力股。她以前微胖本也不難看,現在整個人有種纖秀的美麗,加上活潑的性格,討喜極了。 她說:「好看了你喜歡嗎?」 不喜歡。 他想,他哪裡是為了情情愛愛止步不前的人,男人的理想可不是和女人玩這種情愛遊戲。 她知道了他的夢想那幾年,總是到處去收集他喜歡的歌手專輯。 漂亮的裙子很少買,套著那身麻布口袋一樣的衣服,盡給他買專輯了,高均不要她就想各種磨人法子,逼得他要為止。 她知道他喜歡的顏色,不愛吃芹菜和白蘿蔔,她知道他討厭下雨天。 她還說他一定會成為了不起的大明星,那時候全世界都喜歡他。 薑雪說:「我來成為你第一個粉絲。」 後來畢了業,他沒後臺沒經驗,除了跑龍套,就只有接沒人去的綜藝。她義無反顧扛著單反,為他剪輯最好看最精彩的瞬間。 那次她從雪地裡把他刨出來,險些廢了一雙手。 她痛得快死了,他背著她走了許久,她還不忘和他說談戀愛的事。 她總是去片場,幫他搞好人緣,憑藉出色的演技和努力,高均最終火了起來。他偶爾得拍吻戲,親密戲,即便並不動情。 這幾年高均的發展勢如破竹,從最佳新人獎、年度最佳配角獎,到最後的百花獎。高均有了影帝稱號,他的粉絲越來越多,無數女孩子尖叫著喊他老公。 很早以前開始,薑雪就一直在他身邊。 直到現在,高均看著屏幕亮起的手機,他趕緊接起來,響起來卻是小林的聲音:「高哥,芳芳說之前見過姜雪,薑雪說她回家參加她妹妹婚禮去了。」 高均心一緊,又莫名松了口氣。 那她會回來吧? 可等了一周,她依舊沒有回來。高均也依然在她黑名單裡。 高均終於知道,薑雪並不是在鬧脾氣或者生氣。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識到,世界上那麼多都喜歡他了,但她卻似乎想放棄他了。 她長大了,不再依賴著有他的空氣。 快殺青前,高均隻身一人回了R市,他對這地方印象並不好,記憶裡最深刻就是李子巷那條臭水溝,跑來跑去的老鼠,叫聲淒厲的貓。 高均功成名就以後,就不太想回這個地方,但他還是回來了。 小林找不到他人很急:「高哥你跑哪兒去了,紅姐快急死了?」你不是敬業工作狂嗎,這次怎麼了? 高均掛了電話,冷冷看著前面咖啡廳裡,他聽不見小林到底在說什麼。 他穿著風衣,戴著墨鏡,明明開春了,卻冷得他透心涼。 瞧瞧他看見了什麼? 姜雪在一個男人懷裡哭。 不是說好,一輩子喜歡他的嗎? 騙子。 ▼番外二:高均&薑雪(中) 高均坐在車裡,死死盯著他們,但他到底沒下去。 他從一無所有混到今天這種地步,已經不是幾年前才出道沒人認識的小人物。傍晚的咖啡廳不少有下班族,他即便戴了個墨鏡,和那男的打起來也很容易被人認出來。 高均打小腦子就清醒,他在粉絲面前就是冷清人設,她們尖叫著喊他「老公」、「哥哥」,要是知道他為了女人在咖啡廳和人打起來,他的星途受影響極大。腦子越清醒,他越發知道自己不能做什麼。 於是他沒有動。 高均讀書時就是學霸,他細細觀察那陌生男人。男人大概二十七八歲,穿了一個墨藍外套,端正普通的長相,看上去十分老實。 男人輕輕拍著薑雪的背,眼睛不知道往哪裡看,耳根子卻紅透了。 高均內心冷冷嗤笑一聲。 從少女時代開始,薑雪就一直是個標準顏控。這男人甚至談不上帥,這個認知讓高均內心輕鬆一分。 他耐心等著,薑雪哭完了,沖那男人揮揮手,往咖啡館外走。 男人焦急地追出來,要送她回家。 落在高均眼裡,顯得殷勤得過分了。 薑雪遲疑了一下,點點頭。 男人很高興,半晌小心握住薑雪的手。她偏頭看了脖子紅透的男人一眼,到底沒有把手抽回來。 高均譏諷的表情定格片刻,他皮鞋落在油門上。有那麼一瞬,他甚至想啟動車子撞過去。 這個可怕的認知讓他緊緊抿住唇。薑雪陪了他許多年,他們不是沒有過更親密的時候,最親密的夜晚,他也曾在她的氣息裡意亂情迷。 可是後來他下定決心進娛樂圈,便讓她不要在公眾視線內與他在一起。 她怔了許久,最後笑著說:「我知道了。」那一年她才二十二歲,此後四年,她都以粉絲身份自居。 有一回雪下得特別大,慶功宴上他酒喝多了些,年輕的身體欲望旺盛,他推開女星,不知道怎麼就到了薑雪住的小公寓。 她站在雪裡看他,黑髮朱唇,當真好看得過分。怪不得導演都說要是姜雪當明星也鐵定能火。 他很想要她,三年了,自從他說出那些話,薑雪就不再主動靠近他,連手都沒有和他拉過。可是薑雪只是推開他,給他經紀人打電話,讓他經紀人把他帶走。 薑雪笑著問他:「你也可以不走,要星途還是要我?」 他沉默著不說話。 薑雪便輕輕拍落他肩上的雪:「你看,高均,你醉了都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麼,總之不是我,為了更加值得的事,你回家吧。別辜負你粉絲對你的喜歡,人前人後都要一致明白嗎?即便長大了,我們也不要變。」 那時候他有片刻迷茫,可是他最後還是跟著經紀人走了。那幾年他沒什麼身價,讓拍吻戲得拍吻戲,讓抱女星就得抱女星,媽媽就是這樣教他的,成功總得付出代價,很多東西對他來說都是可以付出的。 直到今天,看見薑雪柔軟的手被別人握在掌心,他才想起自己有四年沒有碰過她了。沒有牽她,沒有抱過她,更沒有吻過她。 突然其來的妒火中燒,讓高均情緒分外失控。他知道她手掌柔軟,紋路漂亮。那原本是只有他握過的一雙手。高均一刻的恍惚,他們已經走出一段距離。 高均啟動車子跟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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