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沉筱之 > 在你眉梢點花燈 | 上頁 下頁 |
| 二六五 |
|
|
|
所以那時她心中即便恨成那個樣子,對雲浠也恨不起來,她很喜歡她,甚至羡慕她,在後來經年累月的苦日裡,是真的將她當做自己的親妹妹。 眼下回過頭來想,她這一生啊,在方府那些日子,被方釋方釉的自私自利糟蹋得一文不值,與父親的父女之情,卻因方遠山臨終一句話而錯渡今生,與陵王私定終生,可她最難的那幾日,淪落無間地獄的那幾日,陵王呢? 原來在忠勇侯府的那幾年,與雲浠同甘共苦的那幾年,竟是唯一可回味的了。 她想起雲浠在京兆府找到差事,興致勃勃地回來與她說:「阿嫂,我能做捕快了!日後我就有銀錢為您與白叔白嬸看病了。」 她想起雲浠每回領了俸祿回來,總是一股腦兒將荷包的銀錢倒在桌上,說哪些是她的藥錢,哪些是白叔的藥錢。 方芙蘭每回都問:「你把俸祿都給了我,自己夠不夠?」 雲浠便要從腰囊裡摘出一串銅錢上下拋一拋,說:「夠了,再說衙門還供飯菜呢!」 那時她還是京兆府裡的捕快,穿著衙門明快的朱色勁衣,一頭茂密的烏髮在腦後束成馬尾,鬢髮不服管,編成小辮一併紮進馬尾裡,露出光潔的額頭。 她與雲洛生得像,眉峰利落,雙眼明媚,眸子乾乾淨淨,仿佛隨意一盞燈火映在裡頭都能照徹天地。 方芙蘭甚至想起了她的新婚夜,雲洛看著渾身發抖的她,溫聲說:「你害怕成這樣,我便先不碰你。」 他還說:「你家人遭此大難,你一時無法從陰霾裡走出來,我能理解,我會等你好起來。」 可是她呢?她對他們做了什麼。 方芙蘭想起那個春寒侵人的清晨,雲浠對她說:「從今以後,你不再是我忠勇侯府的人。」 語氣決絕,沒有絲毫顧念舊情。 也是,阿汀一直是這樣愛憎分明的人。 而雲氏兄妹這樣好,她的確不配為忠勇侯府的人,不配為雲氏一門的人。 方芙蘭原本只是走在小池塘邊的,不過是朝池水看了一眼,就這麼毫無防備地,一下栽入湖中。 像一根枯萎的柳條,在初夏的靜夜裡被風一吹,脫落高枝,沉入水底。 沁涼的水漫過眼耳,吸入肺中。 肺疼得像要炸開。 可是這一回,已沒有一雙溫熱的,小巧有力的手會將她托出水面,帶離深淵煉獄了。 耳畔浮響起程昶的聲音。 「且看看你這半生,究竟是怎樣一場荒唐的笑話。」 原來,真的只是一場笑話。 ▼第一四七章 夏日的天亮得很早,寅正時分,天際已然浮白。 東廂裡充斥著濃郁的藥味,眼見著熱水、參湯一樣一樣地送進去,裡面的人卻始終不曾好轉,連大夫都不曾出來。 陵王等在簷下,他一夜未睡,此刻眼底已泛起青暈。 一旁武衛見狀,提議道:「殿下不如先去歇著,此處由屬下守著就好。」 陵王看他一眼,擺了擺手。 不多時,薛大夫為方芙蘭看完診,終於出來了。 陵王上前問道:「怎麼樣了?」 薛大夫道:「回殿下,命算是保住了。」 陵王松了一口氣。 然而薛大夫又道:「只是,少夫人的身子本就孱弱,涼夜溺水,已然傷了根本。眼下思慮過重,引發急症,若不能好生將養,只怕不剩幾年壽數。」 身後秦小娘恰出得屋來,聽了這話,連忙上前來福了福身:「敢問薛大夫,芙蘭這病該如何將養才是?您說個法子,妾身也好仔細照顧。」 「不難,少夫人年紀尚輕,只要每日將藥湯按時吃了,少思少慮,如此數月,也就緩過來了。」薛大夫說著,補了一句,「關鍵是她自己要有生念。」 陵王與秦小娘聽到「生念」二字,俱是沉默下來。 方芙蘭獨自往後院去的時候,陵王與秦小娘其實就跟在後頭,知她傷心,怕驚擾了她,是以沒有跟得太緊。 方芙蘭毫無防備地落水,陵王與趕來的侍衛立時便去救了,但因正值深夜,水下暗沉沉一片,且方芙蘭棄絕了生念,只管往下沉,故而一時竟沒找著人。 所幸荷塘不算大,陵王很快尋到方芙蘭,將她拖上岸邊。 薛大夫還要趕著去為方芙蘭煎藥,與陵王施了個禮,匆匆走了。 秦小娘再次與陵王福了福身,說:「芙蘭适才已醒了,正用參湯。」 她問:「殿下要見芙蘭麼?」 雖然知道方芙蘭眼下未必願意見陵王,但他們一家寄人籬下,命都攥在旁人手裡,見或不見,豈是由他們說了算的? 陵王微頷首,步入屋中,對榻前正在喂方芙蘭參湯的侍婢道:「我來。」 侍婢於是將參湯遞到陵王手中,帶著一屋子的婢子退下了。 方芙蘭是倚坐在引枕上的,她的臉色蒼白得厲害,神情也是倦的,見陵王進屋了,並不看他,陵王舀了半勺姜湯要喂給她,她也只是別開臉去。 陵於是將湯碗擱去一旁,說道:「芙蘭,待時機成熟,我會為方府平冤的。」 「不必了。」方芙蘭道,她寥落地笑了一下,「哪裡來的冤屈。」 陵王見她這副樣子,沉默片刻,又說:「芙蘭,當年我……」 「殿下不必解釋。」方芙蘭道,「我已想明白了,殿下實不必為當年棄我於危難而愧疚,若非我父親教唆,殿下的生母也不至於從玉牒彤冊上除名,你我這樣,也算兩清了。」 陵王聽方芙蘭的語氣隱約有悲怨之意。 他不知她究竟是在怨他,還是在怨當初那些不平,原本想要再解釋,忽然間卻憶起薛大夫适才的話——「關鍵是她自己要有生念」。 到了嘴邊的言語便咽了回去,伸手為她掖了掖被衾,說道:「你若這麼想,也好。」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