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小妖的金色城堡Ⅱ | 上頁 下頁
二十九


  而且,我的吉他也已經摔壞了。我應該離音樂遠遠的才對。

  但是,我好像還是不應該在這麼晚的時候讓一個女生背著兩萬塊錢現金出門。為了良心的平安,我回憶了一下七七來到以後的種種暴力舉動,最後得出結論:別人搶她?她不搶別人就給面子了!

  所以……OK!

  我去樓下超市買了優酪乳麵包還有一堆水果等七七回來。粗略地計算一下,從這到酒吧,打車不會超過半小時。她把錢交給怪獸,怪獸又不會搭理她,因此這個過程最多只需要五分鐘。然後她再打車……

  但她去的未免也時間太久了一點。

  夜裡十一點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張沐爾:「七七還在你們那兒嗎?」

  「七七?」他疑惑地說,「她為什麼要在這啊?你小子怎麼還不過來?」

  他的口氣不像開玩笑,我的腦海裡馬上出現七七被劫持、綁架、撕票的種種情景,一身冷汗。最好的可能,是她已經到了酒吧街,但是找不到怪獸酒吧,因此迷路,或者順便跑到另外一家去鬼混。

  最壞的可能……

  我打個寒噤,不敢再想。

  「喂!」張沐爾說,「你沒事吧。」

  我已經掛了電話,關上門,下了樓,打了車,讓人把車停在酒吧街的路口。然後我一路摸索著進去,在每一間酒吧的門口張望,引來行人側目。

  我一無所獲。

  遠遠地,我看見了「十二夜」的招牌,混在一大片相似的霓虹燈裡,它孤零零地陷的好沒氣勢。我心裡的內疚自責和沮喪在那一刻忽然達到頂點,沖過去,一腳踢開門。

  我看到什麼?

  那個沒心肝的小妖精就占著最中間的一張桌子,和張沐爾怪獸他們談笑風生!桌上擺著幾瓶已經開了的酒,七七一邊往張沐爾的杯子裡倒,一邊喊:「喝,全算我帳上!」

  「哪兒的話!我請我請!」一向酒量不好的怪獸已經面紅耳赤。

  真是一幅溫暖如春的畫面啊!

  我氣得牙根癢,站在門口大吼一聲:「七七!」

  她一點都不吃驚地掃了我一眼。

  「阿南你來得正好!」張沐爾興高采烈地說,「一起喝一起喝!」

  「你到底在這幹什麼!」我一個一個瞪他們,「你們在這幹什麼?」

  「等你啊!」張沐爾含糊不清地說,「七七說你兩小時內准來,現在還沒兩小時呢,你小子就不能跑慢些?」

  七七把手攤開,伸到張沐爾面前。

  張沐爾乖乖地掏出一百塊放到她的掌心。

  我看得目瞪口呆。

  「我都說了,林南一不會不管我。你非要和我賭!」七七朝我擠眼睛,「林南一,你說,對不對?」

  「拿傢伙,今天開練啊!」怪獸招呼。

  「沒傢伙。」我愣愣地說。

  「早給你準備了!」張沐爾急切地說。他跑到吧台,鑽到桌子底下去,出來的時候手裡已經多了一樣東西。他抱著它跑過來,一把塞到我懷裡——是琴盒,當然。

  我打開它。一股玫瑰木的香氣撲鼻而來——這是把好琴,和我以前用的那把簡直天上地下。

  「哪來的?」我問,「怎麼回事?」

  「怪獸買的。」張沐爾說,「他為酒吧的吉它手專門挑的。」

  「很貴吧。」我說,「這麼貴的琴給我用白瞎。」

  「那你就不能爭口氣嗎?」怪獸冷冷地說。

  「你小子別以為給我買把琴就可以隨便說我,小心我抽你!」這句話出口,我忽然感到一陣難言的輕鬆。

  張沐爾和七七都笑。

  原來,面對一件事,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困難。

  我畢竟不能讓「十二夜」變成另外一支陌生的樂隊。這裡面凝聚著我最好的年歲,就算我放棄了,它仍然在我的血液裡。

  也許我們應該好好混出個樣子來讓圖圖看到吧。也許,某天我們一朝成名,報紙上鋪天蓋地都是我們的專訪,我們霸佔整個電視頻道——如果是那樣,圖圖可會回心轉意?

  我正在這邊浮想聯翩,七七擺出一副大姐大的樣子:「今天也晚了,排練就算了。咱們再喝一輪就散!」

  「不准喝酒!」我凶巴巴地說。

  張沐爾聽話地端上來飲料。七七好像心情很好,懶得和我計較的樣子,抓起一瓶可樂,狠狠地吸了幾口。

  「我喜歡這裡的氛圍,」她說邊吸邊說,「很像我以前愛去的那一家。」

  「哪一家?」我機警地問。

  她白了我一眼。

  怪獸把我拉到一邊,要跟我單獨聊聊。從酒吧的透明玻璃窗往外看去,是這個城市仿佛從沒熄滅過的燈火。我們一人一杯啤酒,我說:「謝謝你的琴。」

  「還不算最好。」怪獸說,「以後我們牛逼了,買更牛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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