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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寫在後面:我把破碎縫成「花衣裳」

  2003年夏天的某一天,我辭去了工作。

  那一天,我的心情異常的輕鬆愉快。我獨自在街上逛到晚上六點,買了兩套新衣服,去了一家常去的音像店,相中了很多新到的CD和VCD。其中一部連續劇只有最後兩集沒有看,我一直很想知道結局。音像店的人跟我很熟,他們總是很客氣,給我最低的折扣。但縱然是這樣,為了一個結局,我還是付出了不小的「代價」。

  我所居住的江南小城,是個很溫和的城市。但十年過去了,奇怪的是,我卻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過客。

  我抱著一大堆的東西出來,上了計程車。說出我家的地址。司機師傅是個中年人,他一聽我的聲音就微笑著肯定地說:「你是雪漫,我每天都聽你的節目。」

  我這才發現,這個城市裡的很多的人,聽我的節目,已經聽了有十年,他們比我自己,還要熟悉自己的聲音。

  下車的時候,因為沒有零錢,我讓他等,到附近的銀行換開來給他。他很認真地說:「其實不給也沒有關係,你在明天的節目裡送首歌給我就行了。」

  我很想跟他說,你從明天起,再也聽不到我的節目了。

  但我最終沒有說出口。

  有時候,跟一個陌生人告別,其實也是蠻艱難的一件事。

  十四歲的時候,因為父母都不在身邊,我是個很寂寞的女孩子。穿很老土的衣服,說不標準的普通話,有許多亂七八糟的夢想。就是在那一年,我喜歡上了寫詩。我寫了很多很多的詩,寫滿了好幾個厚厚的本子,只是不敢給別人看。寫詩寫得厭倦了以後,我才開始寫小說。這仿佛是一件天生就會的事情,沒有繞太大的彎子我便成了一個「說故事的人」。我的小說開始陸續在江蘇《少年文藝》等刊物上發表,我的照片也上了刊物的封二,旁邊寫著一行讓我心跳的小字「未來的作家」。那時候的我遠遠沒有現在的「少年作家」們幸運,會寫點文章算不得什麼,最重要的是要學好數理化。可是比較遺憾的是,雖然我的媽媽就是數學老師,可是我卻無論如何也學不好數學。我其實是個挺善忘記的人,但我卻一直清清楚楚地記得我們高中數學老師的樣子,記得他曾經在一堂課上用非常不屑的口氣說:「你們中間有些人,數學課的時候寫作文,什麼鳥飛在空中,戛然而止……」他說這話的時候,手在空中做了一個非常有力的姿勢,然後猛然停住。

  全班笑得東倒西歪。

  誰都知道,那個「有些人」,指得就是我。

  高考的第一年,我的數學考了二十九分。光榮複讀後的第二年,考了三十多分。天地良心,複讀那年我真的是非常認真的學數學的,我的語文書早就送給了到西藏當兵的一個朋友,可是不管颳風下雨,我一週三個晚上要到夜校裡去補數學,在三角,線條,數位和各種對我而言莫名其妙的符號裡迷得頭暈眼花依然無怨無悔。我那時唯一感到慶倖的是還可以選擇學文科和理科,這樣一來我起碼可以不用學物理,因為每次物理老師在黑板上畫一個往坡下滾的小球再劃上無數的箭頭要我們分析小球到底受到多少種力的牽引的時候我都有種把球往他臉上扔的衝動。

  我的那個數學老師沒有錯,我的物理老師當然更沒有錯。有錯的是我,我學不好這些科目,縱是寫得一手再漂亮的文章,也就只能上一所最最普通的大學,這是天經地義最簡單不過的事情。

  大學裡,我學的是中文系。聽上去好像很適合我,但說起來,這也是陰差陽錯的事。本來我是想讀英語系的,最主要的是聽說英語系出來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但是當時中文系去招生的老師看到我的檔案,發現我會寫兩篇文章,就自作主張地要了我。以至於後來我爸爸托的人到英文系的錄取名單裡去查我的名字沒查到,弄得我們全家虛驚一場。

  我說過了我是一個善於忘記的人,那場虛驚我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我的父親因為我險些再次落榜而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唯一見他流淚。我一直覺得自己對不起他,很多年裡,我都在惡狠狠地想,我這輩子要是成不了一個著名的作家不如跳樓算了。

  不過我一直沒有機會跳樓,我的作品一篇一篇地發表。大學畢業的時候,我們學校還特別替我開了一次「作品討論會」。還給我頒發了特殊的獎學金,一百塊。

  命運對我很寬厚,我就這樣一直一直地寫了下來。開始出書,開始認得我的兩個寫作夥伴美美和辮子,開始讓我們的「花衣裳」在青春的天空裡高高飄揚,開始有更多的人知道饒雪漫這個名字,我的作品在新浪網連載的時候,我看到不少網友的跟貼,他們都很疑惑地問:「是那個饒雪漫嗎,很多年以前,我就讀過她的作品呢。」

  是我,真的是我。

  這些年,我一直站在這裡,堅持著我的堅持,沒有離開。

  寫了這麼久,《小妖的金色城堡》是我最鍾愛的作品。就像「少女」,一直都是我最鍾愛的一個人群。說起來也許你不會信,我當初決定寫它,是因為我在網上看到了一張少女的照片,照片上的少女有一張極有輪廓的臉,和冷漠孤傲的眼神。就是在那一瞬間,我打算為這張照片和這個陌生的女孩寫部小說。小說一開始進行得非常的順利,但我寫的時候,心裡有一種莫名的心痛和壓抑的感覺,這是我在寫別的小說的時候從來都沒有過的。我在我的「花衣裳」網站連載第一章的時候就說:「從來沒有寫過這樣的小說,我很怕有一天,我會忽然的停止。」

  後來我就真的停止了。在這之間,我寫完了《咱們班》,寫完了《我是女巫我怕誰》,寫完了《愛在仙境的日子》,寫完了《我要我們在一起》。很多的讀者和網友都在問:你怎麼還不寫小妖呢,難道你已經忘記了嗎?不不不,我一直都沒有忘,我只是沒有將這個故事繼續下去的信心和勇氣。

  因為我真的很怕,我寫不好這個故事。很怕,我自己創造出的這三個女孩,會傷我自己的心。

  每天,有很多的時間要趴在電腦前,敲字仿佛成為一種習慣,不用看鍵盤,字一個個飛濺而出。寫不出字的時候,我喜歡聽歌,各種各樣的老歌新歌。每次在KTV唱歌的時候都是我最驕傲的時候,因為,沒有我沒聽過的歌,也很難找到我不會唱的歌。寫「小妖」的時候,我多半是在聽張國榮,我是在他死後才聽懂他的歌的。我的偶像是齊秦,我還記得我十七歲那年,知道齊秦已經三十歲了的時候大還哭了一場,我的一個朋友安慰我說沒關係胡裡奧都七十多歲了還是那麼紅。我的那個朋友就是標準的Leslie迷,每一次聽Leslie的歌,她都尖叫或完全失去方向。如今,我們失去聯繫已經多年,我不知道她會不會在書店看到我的書,指著它說:「噢,這個人是我同學。」我也不知道,當她知道Leslie離去的消息時,是會靜靜地坐在那裡黯然神傷,還是像當年的我那樣不可控制地大哭一場。

  又及,我在中央電視臺看到齊秦被朱軍採訪,他談到了自己的很多過去,被爸爸打,進感化院,那是任何一個公眾人物都不願意提及的隱私,可是齊秦說起這些的時候很淡然,一直在微笑,好像說的是別人的故事。

  我想,十七歲的齊秦,唱著當年那些叛逆孤獨的歌的齊秦,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這一點的。

  多好,歲月將忍耐和寬容刻進我們的掌心,讓我們可以帶著一顆清澈明朗的心來看這個世界。因為這一點,我始終覺得,歸根到底成長是一種幸福。

  偶爾,我也逛書店。我的一個作家朋友曾經說過他最怕逛書店,如果沒有看到自己的書會傷心,認為書店不肯進自己的書賣。而看到自己的書心裡也怪怪的,擔心是因為賣不出去才會堆在那裡。我比我的這個朋友要樂觀很多,不過在網上看到印刷廠每分鐘都生產一本新書的消息的時候還真的心驚肉跳,我的那些書淹沒在這茫茫的書海裡,到底會是什麼樣的命運呢?

  給我無限信心的是我的讀者。除了寫作,我似乎找不到第二個更好的感激他們的辦法。我常常在網上,遇到各種各樣的孩子。他們都寫得一手漂亮的文章,才氣和膽識都遠遠勝過當年的我。我欣賞他們愛他們,是他們讓我深刻地感覺寫字的意義所在。有一個我很愛的孩子,在一天晚自修後打來長途電話給我,說一句:「雪漫姐我想哭」就抽風一樣地亂哭一氣,哭完後乖巧地說:「沒事了,我回去睡覺了。」有一個我也很愛的孩子在我生日的時候給我寄她用糖紙迭成的幸運星,一共一千粒,每一粒都璀璨到令我心醉。

  這本小說裡,七七,暴暴藍還有優諾的名字就是這樣來的。謝謝她們提供的名字和靈感,不過還是要在這裡鄭重地說上一句,這只是我的故事,所有的情節與她們自身無關。

  終於終於終於,我寫完了它。

  也許,和我很多很多的故事不同,也許,這真的是一個有點殘酷的故事,可能會讓你痛讓你有不能呼吸的錯覺。可無論如何,我們可以仰起笑臉,面對太陽驕傲地說:青春是一場永不散場的盛筵。在放棄和獲得的追逐裡,我願把破碎縫成「花衣裳」,用我的文字盛妝起舞,溫暖你整個的旅程。

  饒雪漫
  2004年3月於江蘇鎮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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