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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一路順風。」我依依地握她的手,並沒有直接回答她的問題。

  大學的生活遠沒有我想像中的美好。新鮮感過後就是對付枯燥的功課,日復一日,乏善可陳。我並沒有朋友,偶爾于楓來,陪我吃頓飯。有空的時候和葉細細還有羅琳在QQ上聊天,聽她們擔心地對我說:「天意你真是一日老似一日,往日的活力呢?」

  對啊,往日的活力呢?

  我自我解嘲地說:我已經快要十八歲了,老了。

  生日的前一天,也是耶誕節的前一天,叔叔剛好來上海出差,給我帶了一大包的好吃的東西。我跟他來到他住的五星級的賓館。站在十幾層的視窗往下看,夜上海燈火輝煌。叔叔說:「天意,叔叔一直想問你,你到底有什麼心事?」

  「沒。」我說。

  他並不逼我,喝起茶來。

  「叔叔。」我說,「你覺得自己成功嗎?」

  他笑:「還行。「

  「為了成功是不是可以不惜一切代價?」

  「成功的定義是什麼?」叔叔說,「這可是個高深的問題啊。比如說你父親,你是不是覺得他挺失敗的?」

  我不言語。

  「可是在我心中,他卻是我一直最尊重的大哥。」叔叔說,「小時候他天天帶我上學,從不讓別人欺負我。當年我下海做生意,也只有他一個人支持我。如果不是時運不濟,他其實可以做得比我更出色。天意,等你更成熟一些,你就會學會不單純地用名利來衡量一個人的成功。」

  叔叔說得極為真誠,我被打動,久久不能言語。

  「說點你喜歡的話題吧。」叔叔打破沉默說:「你還記得那個叫淩夏的男孩嗎?他的第一張專輯已經發行了,據說賣得不錯。他送了我一張,可我走得匆忙,光顧著給你帶吃的,把唱片給忘了。」

  「哦。」我輕描淡寫地說,「他是要好好感謝你。」

  「此話怎講?」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會有今天嗎?」我說,「我指你贊助的那場演唱會。」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訴你一個秘密,那場演唱會我可是大贏家。也多虧淩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不過是付出合理的廣告費,而公司的知名度卻因此而增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過說來我還要謝謝你,要不是你我怎麼會認得淩夏,對不對?」

  我差不多忘了,淩夏告訴過我,他的專業是國際貿易與金融。

  「那小夥子是個人才啊。」叔叔說,「可惜他一門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試圖挖角都沒挖得成!」

  「可是……」我還是覺得奇怪,「你們怎麼會熟起來?」

  「你忘性比我還要大!」叔叔責備我說,「有一次你讓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沒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淩夏聊了好久。」

  原來是這樣。

  原來,我所想像的那些尖銳而世俗的事實完全就是一個假像。而我為了一個我臆想出來的假相,竟可恥地沉淪到今天。

  「我送你回學校吧。」叔叔並沒有查覺出我的異樣,而是高興地說說,「明天過生日,我來學校接你,請你吃飯。十八歲,成人啦,可喜可賀啊。」

  對啊,明天,我就十八歲了。

  我輕輕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說再見。

  上海的耶誕節沒有雪。

  我穿著厚厚的棉襖,走進學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其實一進去就看到那張招貼畫了,站在最前面的那個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讓人心醉的笑容。我對老闆說我買一張秀水街樂隊的專輯。老闆是個很可愛的年輕人,他把專輯從架子上取下來遞給我說:「支援中國原創音樂啊,給你打個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頭把錢悉數數給他。

  「你這姑娘真有意思。還有不讓打折的?」他奇怪極了。

  我揚揚手中的專輯問他:「聽過嗎,他們的歌?」

  「還行。」他聳聳肩,問我,「看來你很喜歡?」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歡。對淩夏的音樂,我一直都是那麼的有信心。更何況這張專輯的名稱,叫做《天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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