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雀斑 | 上頁 下頁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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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讀書的事怎麼辦呢?」我問。這竟然是我第一件想到的事,但我自知自己成績不算最好,池振宸把我弄進目前這所重點中學,其實也花了不少的錢和精力。 媽媽說:「小薇,我想你已經長大了,你應該知道,媽媽不能這樣過一輩子的。如果這次不走,我怕是沒有機會了。至於其他的事,你都交給我來安排。」 她說完,用力握住了我的手。不知道是不是緊張的緣故, 她的手冰涼冰涼的。回想起來,那時候的我真愚蠢,一點沒看出來她那副柔弱的外表下根本就藏著一個強大而可怕的靈魂,誰也牽制不住! 「那什麼時候走?」我問她。 「明天。」她說。 明天! 「池伯伯知道嗎?」我問。 她豎起一根手指頭,放到唇邊。然後,她笑了。很多年以後,我都在琢磨那個微笑的意義,到底是因為要離開而得到解脫,還是因為要離開而強作歡顏? 說完這些,她站起來,走出我的小屋,轉身拎進來一個小紅箱子,對我說道:「收拾一下你的東西。放滿就好了,我們不能帶太多的行李。你需要什麼,我再給你買就是。」 我環顧四周,我一屋子的東西,我的衣服,我的玩具,我的書本,怎麼可能一個小箱子能裝得下,虧她想得出! 她出去了,留下那個小紅箱子在角落裡。躺在小床上耵著 它看了一會兒。我冷不丁打了個寒顫直坐起來。 我禁不住想,我媽是不是瘋了?她到底要幹什麼? 真無法想像,當池振宸再來這裡,看到一夜之間競人去樓空,會是什麼感覺。我忽然覺得他好可憐,這些年,他為我們付出了這麼多,可是我的媽媽,卻只是想著如何不打招呼地逃離他身邊。 還有那個池軒,聽說他就要來省城讀高中了,別墅裡有個房間,是留給他週末來住的。我其實還有很多的問題想問他,但我會不會這一輩子都見不著他了? 那一瞬間,我有個衝動——起床給池振宸打個電話,通知他。我知道只要他肯挽留,我媽是不會走的,再說,我真的很害怕那種四處漂泊的生活,怕極了,如果再讓我回到堂子街那種地方,我怕是一天都活不下去。 過了一會兒,我媽又推門來催我收拾。我看著滿屋子的東西,全都想帶走。躊躇半天,最終還是胡亂撿了些東西放到箱子裡。我看了看抽屜裡我珍藏已久的早已經變色的禮物,終於決定不帶上它們。如果這是一個向過去告別的時刻,或許讓它們留在這個他曾短暫停留過的地方,與我的記憶一起,永永遠遠地留在這裡。 再見了,神秘人。 把門關好,我掏出手機想給池振宸發個資訊,但是,我很快發現,我竟然不知道他的電話號碼。因為這幾年,我從來就沒有給他打過一個電話或者是發過一個短信。我在他的生活裡,除了偷偷摸摸叫過他幾聲「爸爸」,根本就是一個路人,一個不起眼的小角色。如今,想要臨陣倒戈通風報信也顯得分外尷尬。夜深了,懷著絕望的心情,我躡手躡腳地爬起來,想看看我媽有沒有睡著,如果睡著了,我準備去偷看她的手機, 找到我想要的號碼,就算要走,無論如何也應該打個招呼的,不是嗎? 沒想到我媽房間的燈還開著,我聽到她在裡面哭泣。一刹那我有種錯覺,我以為池振宸在,但很快我就發現不是的,我媽是一個人在哭,她哭得好傷心,仿佛肝腸寸斷。透過門縫, 我發現她在寫信,側對著我的身影微微顫抖著,看著都讓人覺 得心痛。我在門口站著等了一會兒,看著她不時停下來掩面痛哭。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那封信她一定是要寫到天亮了。 第二天一早,吃過早飯,她又把家裡收拾了一遍。最後,她把那封給池振宸的信留在客廳的茶几上,接著對我說:「咱們走吧。」 「去哪裡?」我問她。 「瀋陽。」她說,「快點,誤車就麻煩了。」 「肚子好痛!」我捂住肚子說,「我想上廁所。」 「快去,給你五分鐘!」她看上去很生氣。 我在廁所裡廉了快十分鐘,她在外面敲門,催了我三次 這十分鐘沒有改變我的命運,池振宸沒有出現,沒有如我所願地堵在門口說:「你們哪裡也不許去!」 臨走前,我只好使出最後一招,掏出早就藏口袋裡的鉛筆,在馬桶上方的牆上用力地劃下了兩個相粗的字:「瀋陽」。我很希望,池振宸,或者別的什麼人,能夠看得見。 很多年以後,我看了一部電影,叫《肖申克的救贖》我意外地發現,我媽真的和裡面那個男主角挺像像。那個男的是用了很多年的時間來越獄。而我媽或許從跟了池振宸的第一天起,就開始計畫著如何離開他。這個計畫不知遒在她腦子裡複了多少遍,才讓她可以完成得如此完美,天衣無縫。 她不僅騙了他,還騙了我,我們根本沒有去瀋陽,在那灰色的開得遲緩得不能再遲緩的列車上,我睡睡醒醒最後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小月臺,我被她匆匆地拉下了車。 「瀋陽到了嗎?」我問。 「不去了,在這裡轉汽車。」她拖著大包行李和我的小箱子,一個人昂首走在我前面。我聞著月臺散發的惡臭氣味,目送那輛老舊的灰色列車哼哧哼哧地離開,仿佛是拖著我童年最 後的一點兒幸福時光,慢慢慢慢離開了我的視線。 幾經周折,她終於把我帶到了一個南方小城。我們帶的東西很少,幾乎是重新開始。而她早就看好了這裡的房價,找到了房屋仲介,迅速地買了一小套房子。房子的面積正好能解決我倆的戶口問題,於是我在開學的前一天也順利地進入了當地一所不錯的中學,擁有正規的學籍。而她自己,則在社區門口開了一家小店,專門賣她自己做的衣服。衣服都是手工做的, 只此一件,一口價,愛買不買,生意居然不錯。足以維持我倆的日常開銷。 店名是我起的,她很中意。那個小小的招牌,掛在很不顯眼的地方,不認真你根本看不見,上面刻著兩個小小的字: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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