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愛在仙境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好的。」我一口氣說下去:「等咱有了錢,天天去做美體。咱想瘦哪裡瘦哪裡,想大哪裡就大哪裡。貴賓卡一次買兩張,上半身用一張,下半身用一張……」

  「好啦好啦,」阿朵打斷我,「都是網上學來的吧,嘉璿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對著電腦,那樣皮膚會衰老得快,當心以後被王樂平給甩了!」

  阿朵不提王樂平我還興高采烈,她一提王樂平我就焉了。

  王樂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個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點兒不像我,對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頂著烈日在苦幹。大學本科生,從最底層的推銷員做起,很劣質的產品,他認認真真地跟別人講,別人動心了,他卻又把東西往包裡一塞說:「算了,這玩藝兒買回家也沒啥用。」然後滿臉通紅地離開。

  所以他每月掙的錢,只夠在這座城市的郊區租間小屋,每天吃速食麵或是泡飯。

  呵,就是這樣一個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別後拎著烤鴨敲開他小屋的門,他迎我進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機往床上一摔,無比開心地告訴我說:「嘉璿,我馬上要買新手機了,以後發短消息什麼的就方便許多了!」

  「掙了多少錢?」我惡狠狠地問。

  「五千。」他伸出五個手指頭,財大氣粗地說,「現在我替一家著名廠家做電器開關,運氣特好,一開始就碰到大客戶。」

  「交出來!」我像惡霸地主。

  「卡一起給你,留我買手機的一千二百塊就行。」他可憐巴巴地往外掏錢包。

  「算啦,跟你說著玩的。」我可不是那種喜歡花男朋友錢的女人。把他的錢包推回去,我好心勸他說,「去租個好點的房子,至少離市區近點的。我每次來這裡,都跟郊遊差不多。」

  「這裡空氣好麼。」王樂平說,「再說了,現在將就點,錢存起來以後好買大房子給你,我一個人,好好歹歹不都是過?」

  「那還買什麼手機?」我沒好氣地說。

  「不是找你方便麼。」他輕輕環住我。

  我心軟。

  是是是。王樂平一切都是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東北老家教書,那裡雖然是一個小城鎮,可是教師的待遇還算不錯,最重要的是適合他。

  但是可憐的他愛上我,一個看似平淡卻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資壞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轉個大圈,沒有辦法。

  「值得。」王樂平總是肉麻地說,「為了嘉璿讓我幹什麼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遠,他依然好脾氣地笑。

  好脾氣的王樂平平視我如「掌中寶」,這年頭很少有男人對女人這麼癡情,所以雖然閨中好友都走馬燈一樣地換著男朋友,我還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與他一起在潮濕陰暗散發著黴味的小屋子共用一隻烤鴨,親吻擁抱,偶爾也吵吵嘴,經營一份普普通通的愛情,期待一個美好的明天。

  用葉阿朵的話來說:這簡直就不是童嘉璿。

  不是沒有想過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個很怕寂寞的女孩,這是我的致命傷。

  無聊的時候,我依賴網路生存。

  毫無疑問,網路是個奇妙的世界,我最初進入它的時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飛揚同時和無數陌生人講話不斷地挑戰自我。這種文字遊戲對於中文系畢業的我來講可謂是駕輕就熟。最輝煌的時候,我在網上同時泡過三個GG,還有一個為了我差點自殺(當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證,呵呵),最刺激也最失敗的一次是有一個同城的GG非要和我約會,就約在市中心的廣場噴泉旁邊,我受不了誘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誰知道竟遇到正在廣場上替公司搞促銷活動的王樂平。弄得我手忙腳亂,只好做手勢讓阿朵去替我赴約。聰明的阿朵很快領會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沒過三分鐘就尖叫著跑了回來,我問她:「咋了?」

  阿朵趴在我耳邊咬牙切齒地說:「你這天殺的丫頭在網上都做了些什麼呀,我才說第一句話他的手就放到我腰上來了!」

  「哈哈哈,那人帥麼?」

  「呸,我光顧著逃了,沒來得及看!」

  色狼當道哦!

  從此我再也不敢輕易見網友,而是喜歡上了在論壇上發發貼子,我有一篇描寫我和王樂平戀愛故事的貼子叫《我們的愛情是無恥的》在網上連載的時候曾經突破了十萬次的點擊率,這讓我飄飄然好一陣子,差一點兒敢想自己能成為一名大作家。但網上的輝煌總是來得快也消失得快,論壇一日一日被飛快的刷新甚至因為沒有交費而被刪除,只有王樂平把那篇文章給DOWN到軟碟好好保存了下來,還興奮地對我說:「等咱們兒子長大了給他看,瞧瞧他爸當年是怎麼追他媽的!」

  王樂平說這話的時候高高舉著那張盤,臉上的表情嚴肅得滑稽,讓人感覺像是舉著一個炸藥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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