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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我靠!」寇海駭得一凜,趕緊從沙發上坐起,左右打量,「就這麼套沙發要三四萬?你也太腐敗了吧!」

  「是啊,我從裡到外都腐敗透了,用我爹的話說,都朽了。」樊疏桐點根煙,漫不經心地問起了常英的事,「不是說刑警隊不收女的嗎,怎麼突然又調刑警隊了?」

  「哎喲,這事可真是巧,真他媽的巧……」

  寇海一說這事就來勁了,話說是樊疏桐生日那天,常英喝高了點,本來不該她當班,要不她也不敢喝酒。結果在回家的路上,常英剛好撞見一黃毛小賊搶一婦女的包,她也不管當不當班,撒腿就追那小賊,應該說酒精的力量真是不可估量,常英姑娘借著酒勁硬是追那小賊追了兩條街,那小賊估計也是鍛煉出來的,腿勁還真不賴,見追他的員警是個女的,後來乾脆不跑了,跟常英對打起來,還掏出了匕首。常英在警校學的那點拳腳功夫那時派上了用場,一腳就踢飛了小毛賊的匕首,又撲上去揪住毛賊往死裡揍,也不知道常英是酒喝多了還是受了別的刺激,小毛賊見這女員警整個兒是個女瘋子,掙脫她撒腿丫又準備跑,結果常英又一把撲過去,抱住小毛賊的腿,任憑對方怎麼踢怎麼踹她就是不撒手,最後還咬上了,當時就把那小毛賊的小腿咬得血淋淋,估計已經咬下了半塊肉。那小子也發瘋了,撿起路邊的一塊石頭就要砸常英,說時遲那時快,圍觀的人群裡沖出兩名便衣男子,以極其專業的手法迅速制伏了那個抱著腿痛得滿地打滾的小毛賊,順便給他戴上了手銬。原來那兩人就是刑警隊的黎隊長和助手小張,當時正在附近執行任務,看到常英和小毛賊打在一起的時候,黎隊長還問小張,那丫頭是不是我們所的,怎麼看著這麼眼熟?小張說,喲,她不就是我們西橋所的常英嗎,夠剽悍的啊。黎隊當時就樂了,和小張一起上前收拾了小毛賊,結果常英還不依,她當時整個人都失了控,小張把毛賊帶上警車的時候她又撲上去咬,黎隊長攔著,她就連帶黎隊一起咬了……」

  「真咬了?」

  「真咬了。」

  「這丫頭!」樊疏桐笑著直擺頭,「那後來呢,英子酒醒了沒有?」

  「醒當然醒了,第二天她就去上班了,結果黎隊手上綁著紗布要常英賠醫藥費,常英當時就傻了,她壓根不記得頭天咬過誰。黎隊就跟她說,要麼賠醫藥費,要麼就上刑警隊上班去,說常英天生就是幹這行的料,他看上我妹妹了,你說這事……」

  「哎喲,這可是個好事,」樊疏桐學起了寇海的語氣,「看上你妹妹了?那你不僅有個當員警的妹妹,還有個當員警的妹夫啊,發財了你!哈哈哈……」

  「你沒聽明白,黎隊是看上我妹妹的蠻勁,捨得命去跟犯罪分子死磕,你想哪兒去了?不過我老覺得這丫頭受刺激了,那天跟搶包的小毛賊打完架回家,一身的血,把我媽都嚇壞了,她抱著我媽就哭,哭了幾個小時,哭不出來了就嘔,我的娘呃,我長這麼大還從沒見她那麼哭過……」寇海說著用探究的目光掃蕩樊疏桐,「我說,你沒搞我妹妹吧,要不她怎麼受那麼大的刺激?」

  「我沒搞她。」樊疏桐一本正經,咧嘴笑,「我可不想當你妹夫。」

  「可我想做你小舅子啊,要不我這輩子怎麼在你面前出得了頭?」

  「誰叫你沒姐姐呢,你要是像細毛那樣上面有兩個姐姐,輪番來孝敬你,你還需要出什麼頭啊,都成太爺了。」

  「是啊,我怎麼就沒細毛那麼好的命呢?」寇海猛蹬了一下茶几。

  細毛的確「命好」,上面有兩個漂亮的姐姐大毛和二毛,說起細毛的這兩個姐姐,那是軍區出了名的金花,從小就漂亮。大毛前年嫁到北京,丈夫出身名門,哈佛大學博士生,之前為某駐外使館的外交大使,剛剛調回北京,大毛走哪兒都是大使夫人的派頭,每次回聿市還有市里的領導作陪,比細毛他爹朴遠琨的待遇還高;至於二毛那也不差,雖然現在還待字閨中,但追她的人一大票,其中據說就有喀秋莎的新老闆何夕年。何先生是本地出了名的華僑,攻勢最為兇猛,不僅攻二毛,還攻二毛身邊的親友,細毛作為未來的小舅子自然是何夕年主攻的對象之一,這小子身上穿的戴的,無一不是准姐夫何夕年進貢的,車子都換了三輛,讓同樣有個姊妹卻境遇截然不同的寇海恨得牙根直癢。每次細毛一身名牌在大院招搖過市,不僅寇海,包括黑皮都恨不得扒了他一身皮,踹他兩腳心裡才舒服。這小子命也忒好了!

  寇海在樊疏桐辦公室抱怨自己命苦,樊疏桐還故意挖苦他:「你就是生了副苦命相,別說我不做你妹夫,就是做了你妹夫,我也不會孝敬你。」

  「那我來孝敬你吧,只要你肯當我妹夫,我怎麼孝敬你都行。」寇海說著就拉樊疏桐起身,「走,走,現在我就孝敬你,今兒中午我請客!」

  「拉倒吧,中午我要回家吃飯。」

  「晚上回去吃一樣的嘛。」

  「不行,就中午,朝夕高考結束了,老爺子說要給她慶功。」

  「你爸對朝夕還真上心。」

  「是啊,就是對我不上心。」

  朝夕高考結束的第二天,連波帶朝夕到郊外散心。連波駕著老舊的北京吉普一路飛馳,興致非常高。那天他穿了件白色T恤,藍色牛仔褲,整個人顯得神清氣爽,他好像偏愛白色,經常不是白襯衣就是白褲子,他跟朝夕說過,白色代表純潔。

  所以朝夕很少穿白色,因為她沒資格穿。

  自從那天談過,連波雖然沒有再問及朝夕讀完大學還回不回來,但看得出來,他在爭取每分每秒待在朝夕的身邊,只覺時間不夠,怕眨眼工夫她就不見了,這種絕望的悲愴朝夕未必理解。她畢竟還太小了啊,才十八歲,人生的畫卷才剛剛展開,她只看得到孤獨守候在山坡的獨木,如何看得到獨木後面的森林和繁花啊?

  她不會知道,他身後的整片森林都是為她而存在,他為她張開比天空還寬廣的懷抱,可是她卻執意要離去。他知道他留不住她,就像哥哥樊疏桐說的,她和這個家有著太深的隔閡,父母雙亡的悲劇,她決不可能放得下,就像他始終對父親的悲慘離世放不下一樣。她是一隻羽翼漸豐的鳥,終究是要遠走高飛的,茫茫人海,她要飛去哪裡啊,難道這裡就沒有值得她留戀的東西嗎?

  連波仔細觀察著朝夕的反應,在靠近目的地的時候。

  朝夕顯然已經被由遠而近的景象牽住了視線,哦,那是什麼,湖,好大的湖!一片連著一片,湖面倒映著天空寶石一樣的藍,陣陣清風帶著一股花的芬芳,讓她的身心頓時舒展開來。不,不止這些,還有湖岸綠得讓人不想眨眼的蘆葦,連綿起伏著,一陣陣綠色草浪帶著故鄉的清香撲向她,蘆葦!

  連波緩緩停下車。

  朝夕迷迷瞪瞪地張著眼睛,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完全不能動了,傻了,呆了,靈魂出竅了。連波下了車,打開車門牽她下來。

  風,像浸滿花香的透明羽翼,輕輕裹住了她。她就像一個迷路多年的孩子,突然跌入故鄉的懷抱,那裡有母親少女時的眷戀,有父親如月光般皎潔的笑臉,有她生命中曾經痛恨又割捨不下的憂傷和惆悵。記得小時候,母親每次帶她回鎮上,總要牽她到河邊坐上好一會兒,那時她還小,不知道母親在想什麼,總是望著翻飛的蘆葦發呆。現在她知道了,母親是在回憶,回憶少女時躲在葦叢裡偷窺心上人時的激動和羞澀,母親那時大概也就她現在這個年紀,清麗得仿佛一朵沾滿晨露的野菊花。

  那個時候她最喜歡在葦叢中和小夥伴捉迷藏,要麼就是在河邊看小蝌蚪找媽媽,或者抓泥巴捏小人兒玩,她從小會捏泥人。每每到日落時分,漫天彩霞染紅葦叢時,母親才會牽著她的手回家。母親一定深愛那個男人,即便她後來嫁作人婦,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在她內心深處一定有個地方是給那個人留的,否則那個人去世時,她不會崩潰到發瘋,那是朝夕的父親啊,可憐的父親,可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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