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千尋 > 長夢留痕 | 上頁 下頁
五八


  一個身著夾克頭髮花白的老伯背著手迎面走來。舒曼還沒開口,他就先問,「你是舒曼吧?」

  「……」

  「進去吧,快進去,奇奇在裡面等你呢。」老伯面目和善,指了指山莊,「明倫打電話過來,說你到了,奇奇要我來接你,怕你迷路。」

  舒曼愣在那裡不知所措。奇奇?這名好像在哪裡聽說過……「進去吧,外面風大,瞧你的臉都凍紅了。」老伯笑著說。

  舒曼這才慢慢地走向大門。古香古色的一扇大門,紅漆銅環,門口還蹲了兩隻石獅子。門兩邊連接著高高的院牆,邁進大門,是一個幽深的天井,左邊是兩株粗壯的石榴樹,枝葉凋零,右邊種了兩株高大的海棠樹,可以想像,一到春天,這裡一定是一派花蔭遍地蜜蜂嗡嗡的景象。這很像是舊時大戶人家的四合院,除了大門,三面都是木樓圍抱在一起,廂房長廊非常古樸雅致。舒曼正探頭探腦地張望著,左邊樓上傳來一聲輕微的咳嗽,一扭頭,只見某人站靠著過道的欄杆,穿了件睡袍,面無表情地朝她揮了個手勢,示意她上去。舒曼愣在原地沒動,他就很不耐煩地嚷道:「還愣著幹什麼,你想凍死在那裡嗎?」

  十七年前。

  林仕延得知兒子出事,第一時間從美國趕回了離城。人命關天,他知道,這小子這一次怕是在劫難逃。

  他已經是頭髮斑白了,大半都是為這小子操心操的。

  原本收養這孩子是為了彌補心中的歉疚,可是收養後,林仕延心裡的歉疚反而有增無減,因為他沒能教好這孩子;原本他給予了這孩子全部的愛和期望,甚至連自己的親生兒子林然和林希都位居其次,可是付出的結果不僅是失望,最後竟是絕望;原本以為把他帶到美國,讓他接受西式的教育,能讓他走上他父母在世時想都不敢想的人生道路,誰知西式自由散漫的教育卻把他教成了一個活脫脫的「混世魔王」。

  六歲,在美國讀小學。當時還叫「奇奇」的杜長風進校門第一天就跟同學打架,把金髮碧眼的外國同學打得頭破血流。從小學到中學,林仕延為他換了不下二十所學校。洛杉磯的小學換遍了,無人敢收,遷到加州,情況稍有好轉,學校換得不多,可經常不是被老師遣送回來,就是被員警用警車送回來。

  這時候林仕延考慮到,西式的教育只會讓這小子越學越墮落,正好他想送林然回國接受正統的東方文化,就決定把奇奇也送回國,也許換個環境,這小子能改邪歸正也不一定。

  奇奇在美國的名字叫Sam Lin,回國前,林仕延將他改回了他原來的姓「杜」,並取了個很詩意的中文名字「長風」。都說名字隱喻人的命運,林仕延後來想,他真不該給兒子取這名,以至於成年後他真的像一陣風,來去無蹤,而且風和「瘋」諧音,實在是真正的不祥。

  林仕延先把長子林然安排進離城師大,又將林希安排進省城的醫學院學醫,林家畢竟是醫學世家,既然長子林然無心從醫,那麼次子林希就必須承擔繼承父業的重任;至於養子Sam Lin,最讓林仕延頭疼,最後只得捐了大筆錢給離城音樂學院,給Sam Lin買了個位置,音樂學院就在師大隔壁,林仕延的初衷是希望林然能學好中文的同時,看好弟弟。

  在離城師大,林然當之無愧是全校矚目的焦點,回國前就已經是享譽歐洲的鋼琴王子,難免經常被媒體追蹤,林然一度成為全校學生,尤其是女生的偶像。而音樂學院這邊,杜長風一點也不比他哥哥「遜色」,據說第一堂課就把老師趕下臺,原因是老師沒他演奏得好。

  杜長風學的是小提琴。

  還在七歲的時候,林仕延要他在樂器裡挑一樣,因為在他們這樣的大家族裡,成不成音樂家是其次,林仕延本人喜歡音樂卻是事實,他希望兒子們都能繼承這愛好,「音樂可以解放靈魂」,這是他經常跟孩子們說的話。

  還有一個原因,Sam Lin太好動,一天到晚沒有一刻是歇著的,學點音樂興許可以讓他變得安靜些。

  結果讓林仕延大為震驚,這小子在音樂上的天分竟遠在林然之上,別人通常要學一年的東西,Sam Lin兩三個月就學會了,不出三年就在洛杉磯名聲大振,十歲,他代表洛杉磯參加全美青少年小提琴大賽,輕鬆奪冠。十四歲,就自己會寫曲子了,沒人教他,無師自通。如果林然曾被譽為「音樂神童」,Sam Lin卻是林仕延都不得不承認的天才。可惜的是這小子天性頑劣,個性張揚,一天到晚惹是生非,誰都奈何他不得,林仕延經常說,如果這小子能像林然那樣聽話,那他的成就決不在林然之下。

  回國後,杜長風惹是生非的秉性不但沒收斂,反而因脫離了父親的管教而變本加厲。諸如把老師趕下講臺之類的事時有發生,老師們開始義憤填膺,可是見識了幾次杜長風拉小提琴,就沒一個吭聲了。因為沒人可以教得了他。於是杜長風從來不用像其他學生那樣一本正經地坐在教室裡學習,他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沒人攔他,老師們都領教過這混世魔王的架勢,避之不及。十七八歲的年紀,不用上課,能幹啥呢,除了追女孩,就是打架了。每次林然見到他,不是臉上掛彩,就是手上纏著紗布。

  林然沒辦法,只好上下課都帶著杜長風,在一次師大的彙報演出上,林然和杜長風合奏了一曲,全校震驚。那次的演出,其他的節目沒人記住,就只記住了兄弟倆的琴瑟和鳴。鋼琴和小提琴本就是絕配,兩個天才演奏,足以讓人銘記一生,而那首曲子,正是杜長風一時興起寫的,林然後來給那首曲子取了個很好聽的名字——《秋天奏鳴曲》。

  不久林然戀愛了,女友落英也是師大的,生得清秀可人,還彈得一手好琵琶。為了接近心上人,林然好好的鋼琴不彈,對民族樂器產生了濃厚興趣,男孩子學琵琶會被人笑,他就學長笛,杜長風呢,見哥哥學民族樂器,也不甘落後拿起了二胡。可是哥哥自從戀愛後,就忽略了他這個弟弟,整天和落英耳鬢廝磨,杜長風不可避免地落了單。

  從此,在音樂學院多了一道風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經常坐在學校門口,穿著件洗得發白的T恤和破了洞的牛仔褲,腳上穿雙拖鞋,一臉哀戚地拉二胡,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總是戴副墨鏡,如果他換上長衫,跟當年的瞎子阿炳有得一拼。

  杜長風因此成為離城音樂學院的焦點人物。而林仕延也因為這樣一個「出類拔萃」的兒子成為全城的笑話。

  但後來真正讓林家陷入滿城風雨的是林然。因為他喜歡的女孩落英是有男友的,叫葉冠青,隔壁體校打籃球的,家住在翠荷街,據說以前還跟林家做過鄰居,葉冠青的媽還曾經餵養過林然。這小子性格跟杜長風頗有點相似,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在爭奪落英的過程中,他跟林然戰火不斷,最嚴重的一次,他在學院門口的餐館撞見林然和落英用餐,雙方當即發生激烈爭吵,混亂中葉冠青竟用啤酒瓶將林然的腦袋砸得頭破血流。杜長風偏巧那天溜冰去了,得知哥哥受傷,第一時間趕到醫院,見哥哥頭上纏滿紗布因失血過多昏迷不醒,他頓時像只暴怒的獅子,失控了。

  他知道,自己六歲時才來到林家,和林然並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他和林然最親,因為當年正是林然將他領進門的。他成年後常常想,如果當初沒有遇上林然,他現在真說不準在哪裡流浪,他對林然的感激,是發自肺腑的。現在林然被打傷,他豈會袖手旁觀?

  當晚,杜長風揣著把水果刀跑到體校踢開了葉冠青宿舍的門,考慮到葉冠青也不是善類,他叫上了林希和另一個好朋友舒隸。葉冠青自知理虧,況且他砸傷的是離城大人物林仕延的兒子,學校勢必會將他開除,這對出身貧寒,好不容易考上體校的葉冠青來說無疑是致命的。眼見杜長風帶著幫手殺氣騰騰地找上門,他很自覺地表示可以到外面談,一是他怕發生衝突誤傷同學,二是想誠懇地跟杜長風道歉,求得他的原諒,也許學校會網開一面。宿舍的同學都怕這場面,並沒有攔著。這恰恰是導致後來慘劇發生的直接原因,因為無人阻攔,悲劇的降臨也就猝不及防。

  四個人進了學校後面的小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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