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飄阿兮 > 婚結姻緣未了 | 上頁 下頁
一三三


  周媽歎:「其實也不全是為了他們離不離婚的事。那天我在小然和曉維面前同時丟了面子。你也知道,我這人最在意的就是面子了。如果不在他們面前把丟掉的面子挽回來,我以後還怎麼當他們的媽?」

  「你這次挽回的面子夠大了,夠了夠了。」

  周媽出院那天早晨,在醫院陪夜的周然和曉維起了個大早,坐在床邊看日出。

  曉維說:「恭喜你了,又如願以償了。」

  周然盯著山頂一點微亮:「謝謝。」

  「我只答應媽暫時不提離婚。等時限過了,我還是要起訴的。」

  當時正值太陽躍出雲層,金光四射,雲霞燦爛。

  周然說:「你總愛在畫面最好的時候說些煞風景的話。」

  周爸周媽回家後,曉維繼續住在她的單身公寓,周然也不強求。她給崔律師付費,崔律師拒收:「不離婚也是好事情,單身女子還是有些不方便的。」

  曉維又回到工作崗位,繼續如往常一樣盡心賣力地工作,沒有人再提報紙網路之類的事情。就像乙乙說的,現在的人隨時都會失憶,現在的新聞與娛樂的時效性比小籠包的保鮮期都短。她也終於正面回應了李鶴對她的好感:「我終究要辜負你對我的另眼相看。不是因為我暫時離不成婚,而是因為,我只能把你當做朋友與上司。」

  李鶴點頭:「這樣也好,說開了最好。以後我不會再拿這問題來煩你,你也不必對我有芥蒂。」

  「不會的。但我一直想知道一個問題,你到底是想給自己找個妻子,還是想給緋緋找個媽媽?」

  「都有,這兩者並不衝突呀。難得有這樣一個人,緋緋喜歡,我也喜歡。可惜緣分未到。」

  但是李鶴被打那件事確實是曉維冤枉了周然。說起來不可思議,找人打李鶴的竟是曉維的父親。

  那天他從曉維媽的字裡行間自行推斷出真正破壞曉維婚姻的是這個叫李鶴的男人,又因為曉維指責他待她不像親生女兒,他一時氣憤又鬱悶,就找了當年的朋友找人幫忙修理某個「影響他心情」的傢伙。

  曉維對這結果深感無奈,只能又去向李鶴道歉,又慶倖他傷得不重,否則他實在要冤死。

  乙乙評價此烏龍事件時說:「叔叔阿姨應該都是愛你的,但是他們表達愛的方式很奇怪。其實你自己也一樣。」

  「難道我像他們嗎?」

  「沒說你像他們。我的意思是說,你也不是很擅長表達感情。」

  「誰說的?」

  「我說的。當然是我說的。」

  乙乙最近受到了不少打擊,人也消沉了不少。她的工作一度發生了一些變化,她創作的靈感枯竭,她主持的電視節目引發了一些爭議,她的電臺節目面臨改版,不再有那麼大的自由度。但這些還都算不得什麼。

  乙乙現在經常去看望羅依。即使不為別的,也為他倆曾經共度的那些年少歲月,留下的共同記憶。羅依一天天消瘦,乙乙對這種狀態太瞭解,因為她曾經見姥姥與媽媽都因為類似的病一天天耗盡了生命。

  乙乙是在羅依的病房裡見到沈沉的,他何時回來的她不知道。

  「你在那邊的工作結束了?」乙乙暫且忘掉他倆上次分開前不愉快的爭吵。

  沈沉點頭:「但是現在我又面臨了一個選擇。這邊的項目暫時中止,公司給我提供了另外兩個機會,我可以回總部,也可以去東南亞。你是怎麼想的?」

  「你是讓我幫你選擇嗎?」

  「只要你希望,我也可以留在這裡。雖然不會有太多事情,但沒關係。」

  「有這個必要?如果你想留下,根本沒必要問我。你只是想我親口說讓你走,以換取你內心的安定。這樣,失約的人就不是你了,對不對?」

  「乙乙,我們就不能好好說話嗎?」

  「我怎麼沒眼你好好說話?我字正腔圓,一個錯誤發音都沒有。沈沉先生,你真的不用覺得不好意思,就是戀愛十年或者山盟海誓一輩子的人,一樣該分手分手,該背叛背叛,何況就像你我這種本來就是各取所需的應急組合?」

  沈沉深呼吸:「我不是要和你分手,我是工作需要,而且我正在徵求你的意見,如果你希望我留下,我就留下;如果你願意暫時放在這裡的工作陪我一起走,那也好。你可以繼續寫專欄,寫小說;找家中文電臺或電視臺工作。你不想工作,我養你也沒問題。」

  乙乙冷笑:「原來你早就給我安排好了?我的意見是,你是你,我是我,本來就是不相干的人萍水相逢而已,我們就不要互相影響彼此的人生軌跡了。其實你是想離開的是吧?而我,我不願意離開我的家鄉。所以,我們就塵歸塵,土歸土,不要相互妥協了。我有沒有把你想說的話都表達出來呢?」

  「也好,我們最近有很多意見不統一,我們分開一陣子或許會更好。我只離開一年,我會回來看你的。……羅依,羅依這個樣子,他的時間不多了,你多陪陪他,讓他少一點遺憾吧。」

  「怎麼?沈先生,難道這才是你想走的原因?你打算把你法律上的妻子暫時讓給你的朋友?我靠,怪不得你倆能成為朋友,一個喜歡自作主張地演戲,另一個喜歡自作主張地導演。你們當別人是什麼呀?」

  「我根本不是這種意思,你為什麼一定要曲解?丁乙乙,你就非得把別人都想得很醜惡,非得用傷害人的口氣說話嗎?」

  「我本來就是這樣啊,從來就沒偽裝過什麼。以前在論壇上我就這樣,跟你見面以後是這樣,以後我還會這樣。你後悔了?沒關係啊。我們的協議怎麼寫的?婚姻必須維持兩年還是三年來著?可以改啊,反正這條是你加的,你想廢除我也沒意見的。」

  「我真的不想跟你說話了。」沈沉對她忍耐到極限。

  丁乙乙坐在最晚一班公車上垂著淚。她又被拋棄了一次。這些年她總是被拋棄,被父親,被羅依,被母親,被姥姥。只是這一次沈沉實踐了他的諾言,以前他說,他不會不經乙乙同意就離開她,所以他來徵求她的意見。

  為了讓自己不那麼可憐,她把自己變成一隻刺蝟。因為可惡的人,通常都不會顯得太可憐。

  幾天之後,丁乙乙送走了沈沉,又送走曉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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