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墨寶非寶 >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 上頁 下頁 |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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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都不過是李蓮英那個老太監偷拿出宮,被賣到海外的,起碼給了那位,還是長久在中國境內,算是保護國寶了,」只有和她一同長大的沈家明,說話頗為酸溜溜,「大不了記在你哥哥賬上。不過北北,你怎麼會對程牧陽這麼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說程牧陽?」 「是啊,程老闆的第四個侄子,程牧陽,」沈家明站起來,仔細端詳視窗籠子裡的鸚鵡,「程家從來都是選賢不選親,自從程公邁入七十歲開始,這個程牧陽越來越頻繁出現,儼然已經是程家的小老闆。」 她喔了聲:「我認識他的時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卻疏忽了金剛鸚鵡的厲害,險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鸚鵡瘋狂撞籠子的時候,還不無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陽,他原來就是程牧陽。 手中的紅茶,散發著嫋嫋的熱氣。 江浙剛好進入了梅雨季節,天氣像是多雨的雲南,都是熟悉的氣候,倒也不覺得離家很遠。 現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終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時的那幾年,也是多雨,可是氣候卻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過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雖是雨雪多,卻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場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數年難遇。 那時候她被送到醫院,醫生用比利時味道的法語不停追問,到底是誰取出的子彈?程牧終於被迫承認是自己時,她還詫異于這個男孩子的膽大。只不過他手邊沒有什麼像樣的東西,傷口真是難看的不行。 後來再如何補救,她右臂上側都留下了明顯的疤痕。 幾個同學都被嚇得不輕,倒是她這個中彈的,還有那個蹩腳的傷口處理員都很鎮定。她小時候在雲南曾經歷過真正的槍戰,所以除了疼,真就沒什麼負面情緒,可從員警做筆錄,到最後住院,程牧也都沒表現出特別情緒,的確震撼了她。 那時以為是學物理的,大腦構造不同。 可是到今時今日,她總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軍火生意為主,他怕才怪。 難怪,他才從頭至尾都只會問她:「你還好嗎?」 真是……過分。 那時候因為天氣潮濕,傷口並不是那麼容易好。 回到學校後,很多同學都發現她身邊多了個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當時南北和個俄羅斯女孩住在同一個房間,他個男孩子進出總是不方便,可沒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願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頭做數分的課業,那個女孩子才問她被個男孩子暗戀這麼久,有什麼想法沒有?她有些茫然,俄羅斯美女穿著小短褲,晃蕩在她眼前說,那個叫程牧的男孩子自從她入校時,就開始關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當時的她,卻早有了感覺。 不過她太特殊的家庭,讓她沒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對他還差了那麼一些些感覺。 況且如同程牧這樣的物理系高材生,應該一路讀書,最後順利進實驗室才對。 根本不該有任何牽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麼一次,她試探過他。 「你對軍火買賣之類的,有什麼看法?你想要過那種日子嗎?」她仰靠在椅子上,舉著自己的書,眼睛卻在悄悄瞄著他。 她真的很享受,這樣一對一的中文對話。 他的語調非常標準,比起自己這個前後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規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筆尖輕敲點著桌面,有那麼一瞬笑得像是個老謀深算的狐狸:「聽上去,你很憧憬?」 「怎麼可能。」她搖頭晃腦,嗤之以鼻。 那個下午,外邊是比利時常有的陰雨天,他坐的離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乾過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說,之後她再沒有過這麼貼心的保姆。 她並非是沈家子孫,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當然成了最閑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經傳承到二十六世,數百年來屹立不倒,本就備受關注。沈公這次又是二十幾年來初次返鄉祭祖,自然有不少媒體緊隨其後,把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時候,祭祖已經開始。 南北混在記者人群裡,遠遠跟著沈家一百多人。今天來的媒體,大多是地方政府為了政績請來的,只不過這樣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許媒體隨行拍照,絕不會接受正式採訪。 眾人從祠堂觀摩,一路到內堂奉香,最後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開始論資排輩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個人上前時,都會彎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兩個記者,難以擠到最內側,索性放下相機開始低聲八卦。 「現在獻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競選財政部長,沒想到他輩分這麼低。」 「這種大家族就是這樣,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著的位置比他輩分大,看著也就十五六歲?」 …… 八卦這種事情,自然有虛有實。 她聽得樂呵,也權當作是消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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