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落落 > 剩者為王 | 上頁 下頁 |
| 三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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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 沒準兒世界上有一半的人都經歷著這樣的婚姻呢, 他們不都過得好好的嗎? 為什麼就你不行, 哪裡特殊了? 我們把腦袋圍繞在一起,好像蛋糕上那圈過甜的草莓。 雖然屁股下已經坐出了條形碼似的竹席印,蚊子們也戰勝了雷達,在耳邊異常活躍。 暑假剛剛進展過半的夜晚,地板上落了一層冰激凌吃剩後的紙碗。 「十九歲就結婚,二十歲生小孩,二十一歲再生一個,然後帶著兩個小孩和老公一起去坐雲霄飛車。」 一邊把腦袋湊著膝蓋的朋友很害羞地笑著罵我不要臉:「什麼『老公』哦,盛如曦你真下流。」好在還有另一側的支援:「很好嘛,我也要早點兒結婚,因為聽說,早點兒生小孩,身材恢復得好,生得太晚的話肚子會很大,我媽就是,她二十九歲才生我,現在肚子上至少有三層肉,而且早生的孩子聰明。」她一邊用力地從竹席上抽出一根長長的草莖,叼在嘴上又迅速地啐掉。「誒?不是晚生的聰明嗎?」我很困惑。「才不是呢,你覺得我聰明嗎?聰明我會每次數學都考30分啊?」 最後一個女朋友上完廁所,把腿重新插回已經搭建完成的肢體框架中,讓畫面也完整了,「我就不想結婚,結婚有什麼意思?結婚到底算什麼啦?」我手往她的腰裡一掐:「得了吧,你和『吳奇隆』的事,還以為我們不知道嗎?他很早就叫你『老婆』了吧!」她立刻漲紅的臉倒像是被我打了一巴掌似的:「呸呸呸!誰要跟他好!誰是他老婆!再亂說咒你二十九歲也嫁不出去!」見我把另一邊的手也追加上去用力揪住她一塊,她聲音忽然歡樂地吊高了幾度:「盛如曦你這個瘋子!你放手啦!」直到引來睡在隔壁的家長們,他們努力地擠出一點兒客氣,把不滿壓短了幾寸,催促我們早早休息。 到底是十幾年前的事了,當時的四個人,一個結了婚,把寶寶的滿月照當成MSN頭像,包括簽名也總是休戚相關的,每天不用和她溝通也能知道她的兒子是怎樣長了奶癬或摔了一跤,她柔情怎樣滿懷肝腸怎樣寸斷。另一個已經離了婚,消息透露得很少,十幾年後得到的只是一個「離異」的標簽,其餘一切都是空白。剩下那個,我至今依然能夠神經反射般在任何出現高聲尖笑的地方回想起她,但初中畢業便徹底失散,使得與她有關的一切都停留在十四歲的夏天。 因而只有她,是仍舊保留了當時的樣貌和姿態,保留了當時的青澀和緊張,她在我心目中是沒有改變的,是沒有成長成熟這回事的,她說她是個數學笨蛋,媽媽腰上有三層游泳圈。也只有想起她的時候,我才不是眼下端坐在電腦前,被各種婚姻教條或育兒經驗所包圍的我,我完全能借助她而叛逃逆行,回到過往,做一個對《婚姻法》一無所知,更多興趣放在三色冰激凌究竟應當先吃草莓還是香草口味上,順帶著決心要在十九歲結婚的笨蛋。 我很想,不對,我只是很想念那個夜晚而已。 專櫃小姐又抽出一支精華液,介紹它是如何能「喚回青春」,她當真使用這四個字。「這是今年我們王牌產品推出的升級版,抗衰老效果更好,細紋啦、毛孔啦、暗沉啦,都能解決,小姐你也知道,皮膚好就能讓你看起來年輕幾歲。」她熟練地將一些試用裝倒在我的手背上,一邊打圈一邊流程式地介紹,「看,是不是很好吸收,皮膚馬上變柔滑了?所以用在全臉的話,不出一個月,就能看見效果。這瓶精華標榜的就是『喚回青春』啊。」 我將手舉到眼前,希望從那幾根汗毛幾條紋路上和幾年前的自己打招呼。「這瓶多少錢?」我問她。「969——但現在買滿1000我們就送超值小樣套裝加個化妝包。」見我沒有說話,她直覺一樁買賣就要泡湯,立刻加強了攻勢,「其實還好的,這樣一瓶能用五六個月呢。況且,小姐您想,賺那麼多錢有什麼用?女人賺錢麼,就是要給自己花的呀。青春才是無價的,對皮膚進行投資最值得了,誰也不想自己把年齡寫在臉上吧。」 想想也挺有趣,讀書時每次經過化妝品櫃檯,總有店員招攬著「小姐,我們這裡治療青春痘的面霜很有效的」,她們憂心忡忡地看著我,仿佛發自內心地想替我解決青春期帶來的煩惱,而到了今天,她們的聲音還保持著一致的關切,表達的主題卻大相徑庭,並且她們不說「把握」,不說「抓緊」,她們用一個接近魔法世界的詞語,說「喚回」,喚回青春。 走出商場大門,路牌下站著辛德勒,隨著我的逐步走近,他也發現了我。 「早到了?」我問他。 「十分鐘前吧。你呢?」 「哦,我看錯時間,結果到得早了點兒。剛才在裡面轉了一下。」 他瞄向我手裡的紙袋:「買了東西?」 「對。」我將紙袋繞著手指甩了甩,「地下超市里買了兩盒芝士。」 「做菜嗎?」 「拿來塗麵包罷了。」 「很居家啊,還以為你一定買的是化妝品呢。」 我動動肩膀:「嫌貴,沒買。我一個朋友曾說,她每次進商場前,都要在內心默念『礦工們還在地下受難,山區的小朋友入冬了還沒有棉衣穿』。」結果章聿回回都一邊流淚一邊瘋狂刷卡。 穿過商場便是市體育館。我們走進會場,已然是滿座。從美國抵達的籃球隊,即便是帶有表演性質的比賽,卻足夠引爆一定程度的熱潮。於是我非常吃驚:「這票子不好搞吧?」辛德勒在前方帶領我走到第二排:「有個老客戶是這個比賽的贊助商,所以……」他說得很平常,並沒有特別沾沾自喜,卻引得我多少驚訝,畢竟在我制定的手冊裡,四十六歲的辛德勒會出現在體育館,除非這裡在舉辦老年運動會,可我必然是偏激且誇張的吧,當我連最基本的規則也不明白的時候,辛德勒還能充當起講解員,告訴我什麼是死球。 「死囚?監獄那個囚?哪個是死囚?」嘈雜的背景讓我提高了音量。 「不是,皮球的球。」 他的表情證明我的提問是屬於白癡級別的,可我不覺得窘迫和丟臉。安置了我的場所太歡騰了,人群在四周隨時爆發出喝彩聲,好像一場節慶的煙火。當一切介質都在傳遞著猛烈的歡呼,它傳到我的腳底,將一把掌聲塞在我的手裡,隨即它們開始溫熱地擴散,讓我意識到自己有一部分已經被同化,我被鼓動著,像在狂風中不能站穩的雙腳,而它們站在快樂的波濤上。 我的聲音到最後幾乎聲嘶力竭起來,對辛德勒說:「太有趣了!比電視裡轉播的有趣多了!電視完全沒有現場帶勁,完全沒有!」 「你喜歡是嗎?」 「當然呀!」我用力地在臉上每一寸地方施展著歡愉。 「我開始還擔心,怕你不喜歡。」走在路上,辛德勒不無寬慰地說。 「什麼?球賽嗎?」我在人行道上宛如童年時跳起格子走,「自己也沒想到誒。確實很好玩。球員看現場還真是高啊,真的好高啊,他們家的床都是定制的吧?估計平時吃飯胃口也很大哦。聽說姚明家的房門真的是定制的誒,感覺今天這些球員也差不多了吧?真厲害啊,那麼高的籃筐真是跳起來隨手就能抓,也許普通人只能騎著長頸鹿去和他們比賽了——他們和長頸鹿誰高點兒?啊……因為我也沒有親眼見過,很小的時候好像有吧,但也沒有一點兒印象了。」 「呵呵。」辛德勒點點頭,「太好了。」他用幾近自言自語的口氣說。 「謝謝你。今天真的超級開心。」 「太好了。」他看著我,確鑿地重複了一次,隨後問,「去喝點兒東西麼?」 「行吧。」我下意識地靠近他。 「還好沒聽我那些同事的,他們原先建議我請你去看音樂會,或者話劇什麼的。」他領著我往路邊的餐廳走,「是不是爛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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