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李翔 > 你可聽見我的心在動 | 上頁 下頁
一四


  鐘筆撫掌大笑,「哈哈哈——左學這死小子!」魏建平,你也有這一天,果然是天行有常,報應不爽。

  吃完飯,鐘筆母子上樓早早睡了。魏建平拿著報紙追在張說後面,十分不平:「為什麼三個人一起喝咖啡,只有你們上頭條,沒有我?」張說罵他無聊,這種風頭也要搶,「你人品有問題。」魏建平瞪著眼睛,一臉「囧」相。

  張說看著報紙上兩人相擁的照片發呆。魏建平在他身旁坐下,「張說,鐘筆母子……一大一小,孤兒寡母,你打算怎麼辦?」張說將報紙一扔,雙手交叉枕在後腦勺上,眼睛閉著,感歎道:「他倆當真是孤兒寡母就好辦了。」他想起他跟左思的對話。

  電話通過秘書,通過助理,通過不知哪個女人轉接到左思手上,已經過了一刻鐘。左思聽到他的聲音,似乎一點兒都不意外,「張說,自古英雄出少年,恭喜你,一舉成名天下知。不過,這不包括我的妻子。」「天上人間」一事鬧得沸沸揚揚,他怎麼可能不知道?更何況事關他的妻子。

  竟是開門見山,沒有一絲一毫的轉彎抹角,這樣直白的開場白令張說有些驚愕。他清了清嗓子,十分平靜:「左先生,你是不是一個好丈夫你自己清楚。鐘筆,她並不想繼續這樣生活下去。」

  不像當年的無能為力、無可奈何,現在他已經可以跟他平等對話。

  左思避而不答,只說:「中國有一句古話,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他頓了頓,「張說,何況我們有左學。」隱隱有炫耀示威的味道。

  張說很生氣,但是他按捺住了,「左先生,事事不會盡如你所願的。」

  這場仗,他早有心理準備。

  魏建平大聲嚷嚷:「那個叫什麼左思的,還活著啊?」這個左思,光天化日之下,強搶良家婦女,遲早不得好死。他現在一心站在鐘筆這一邊。

  張說不想談論這個話題,於是問:「小薇呢?」魏建平和小薇雖然離婚了,但是他還是一直希望她能回心轉意。

  魏建平立即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她有男朋友了。」

  「哦……」張說站起來拿外套,「時間不早了,我送你下樓。」

  第二天他提著豆漿油條上樓,嚇了一跳,「你這是幹什麼?」鐘筆一身亞曼尼職業套裝,站在鏡子前將卷髮盤起,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精明幹練。見到熱騰騰的豆漿,她歡呼一聲,「左學,快來吃早餐,吃完趕緊去上學。」

  左學難得這麼早起床,小臉陰沉沉的,直到喝完了豆漿,臉色才緩過來。鐘筆扔給他一張餐巾紙,「嘴巴擦乾淨,注意你的儀容。」檢查過書包,確定沒有遺漏之後,「我帶你去學校報到。」將他扔給班主任就走,臨走前說:「左學,我不主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是你要是敢在學校裡惹是生非,使得老師三番兩次請我去她辦公室喝茶的話,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當她看見所有同學都比左學高一個頭以後,立馬改了說辭:「左學,好樣的,不要怕,大膽往前走,媽媽給你撐腰。」左學用鄙視的眼神看著她,這年頭早已經不流行拳頭了。誰敢欺負他?他有辦法令他科科考鴨蛋。

  張說本以為鐘筆穿成這樣是為了給左學的老師留下一個好印象,當聽說她要去某報業集團時,不由得一愣,「做什麼?」鐘筆對著鏡子補了補口紅,「面試。」張說上下打量她,確定不是玩笑話,「怎麼沒聽你說過?什麼時候投的簡歷?」

  鐘筆挑眉:「簡歷?不需要。」她在網站上看到面試通知,電子簡歷已經來不及投了,於是直接殺去面試。

  張說「哦」了一聲,「霸王面。」

  鐘筆得意地點頭,「對,霸王面。」如今這年頭,行的就是霸王硬上弓。

  負責面試的金經理看了她隨身攜帶的簡歷,打量她:「鐘小姐,你在香港《明報》工作過?」鐘筆點頭,「對,我在明報負責採訪當地社會新聞,有三年的工作經驗。」經理點頭,「那你為什麼離開香港?」

  鐘筆心裡很煩,但是笑容甜美:「為了愛情。」鬼話連篇,她是為了躲左思才離開香港。金經理笑起來,露出兩個淺淺的小酒窩,「鐘小姐,你的簡歷我們會認真看的,但是請你按照正常程式應聘。」鐘筆十分懊惱,心裡大罵囉嗦,但是口頭答應的很痛快:「好。如此冒失,敬請原諒。」

  金經理在她臨走前以聊天的口氣問她:「鐘小姐,你在香港《明報》工作三年,可曾見過査先生?」鐘筆暗暗好笑,又是一個金庸迷,「査先生早已不管《明報》的事了。」他抓了抓頭髮,「我知道,我只是好奇,你知道……」

  鐘筆回眸一笑,「我能理解,我有金庸先生全套簽名書。」

  查良鏞便是金庸,香港《明報》創辦人之一。

  金經理睜大雙眼,隨即發覺失態,咳了咳說:「鐘小姐,請你明天來複試。」

  鐘筆出來後,揮舞雙手,做了個「YES」的動作。

  她鐘筆一向戰無不勝,攻無不克。

  第十一章 今天的你我,能否重複昨天的故事

  鐘筆心情大好來接左學放學,「希望你沒有給我惹麻煩。」左學不說話,扔給她一個塑膠袋。鐘筆好奇,「什麼東西?」左學悶悶道:「校服。」藍白相間,質地極差,比街頭的乞丐裝還難看。鐘筆蹲下來仔細看了看他脖子,被僵硬的領子蹭的皮膚發紅,起了一粒粒的小疹子,胡亂摸了摸表示安慰,「新衣服就這樣,洗兩次就軟了。」

  左學沉著臉說:「一股怪味道。」鐘筆忙安撫他:「回去後我用芳香劑給你洗,保證你穿上後清新怡人,容光煥發。」左學看在她如此討好的份上,只得對校服一事作罷,手裡舉著一塊紅色的棉布,十分不滿,「脖子上為什麼要系這個?又不是要吃飯。」

  鐘筆「哎呀」一聲叫起來,「這是紅領巾,不是餐桌布,它是五星紅旗的一角,是用革命烈士的鮮血染成的……」希望從小對他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左學立即反駁:「不是用紅色的顏料染成的嗎?」鐘筆一時語塞,「好吧,紅領巾是彩虹的一種顏色,代表積極、昂揚、努力、向上的生活態度,時時戴著它,你會對未來充滿希望。」左學撇嘴:「我從來沒有對生活失去希望過。」話雖如此,他還是接受了鐘筆的第二種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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