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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差不多……是吧。」我含糊地說。我工作的內容是保密的,在外從來不提具體做什麼。

  「雖然你看上去就像個大學生……不,甚至是高中生,」安露說,「但正因為和外表的反差,你的工作能力反而比較出色吧?」

  我發覺自己完全聽不懂她的話,「什麼意思?」

  她把茶杯放下,「程式師是一份相當辛苦的工作,以你的家世和容貌,可以選擇很多更輕鬆的事情來做,也許不用做事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你能走到今天,一定是相當出色的女孩子,對自己的工作也很熱愛吧。」

  我想了想,「安小姐,你也是在說你自己嗎?」

  她微微一怔,臉上的笑意就像湖水一樣渲染開,並且加深。她微微笑著,眼睛小貓一樣半眯起來,伸手觸上我的臉頰,「哎呀,真是個可愛地好孩子。」然後又抬起臉看著門口,且笑且歎,「哎呀,沈欽言啊,你家杜梨真是萬里挑一的可愛呀,不然我們打個商量,讓給我算了。」

  說著還輕輕捏了捏我的臉頰,好像我的臉是棉花糖一樣。

  沈欽言板著臉,把兩把車鑰匙重重放到茶几上,又在我身邊坐下,攬住了我的肩頭,拉過我的手。

  這是他第一次做這麼親密的動作,他手臂有力,圈著我我幾乎無法動彈。我吃驚地扭過了臉,臉頰從安露指下堪堪劃過。雖然握住了我的手,但沈欽言的眼神卻是看著安露的,明顯透出「不滿」兩個字。

  「不要欺負阿梨。」

  「切,護得還真緊。」

  安露下巴一抬,翻了個大大的白眼給他。我不得不說美人就是美人,連翻白眼都那麼有氣質。在我之前,沈欽言沒和她談過戀愛,實在難以置信。

  「好了,我也要回去吃飯了。每週一次地聚會,逃也逃不掉啊,」安露看了看表,「快點兒,把哈利牽過來。」

  哈利?

  沈欽言拍拍我的手背,「你怕狗的話,去其他房間待一會兒。」

  「嗯?」我迷茫地搖了搖頭,「不,沒事。」

  我執意不肯離開的原因是我覺得他有事瞞著我。但他終於還是起身離開,去了花園。三分鐘後我終於明白了他們那啞謎一樣的對話是什麼意思。

  作為一隻長得膘肥體壯的蘇牧,哈利真是我見過的最大只的狗了,穿過客廳時那仰頭漫步桀驁不馴的樣子,和它家表兄狼大哥簡直一模一樣。它嘴微張,鋒利的牙寒光凜冽,這足夠讓我心驚肉跳了,可它居然在路過我身邊的時候,抬起頭斜睨我,銳利的眼芒嚇得我幾乎渾身冷汗,動也不能動;我還沒緩過勁,它忽然沖我汪汪汪地叫了幾聲。

  ——沒錯。那聲音真是沖我來的,因為發出聲音的時候,它正怨恨地看著我。之前我在進出沈家時和躺在花園裡曬太陽的哈利有過眼神接觸,那時候它看我的眼神可沒這麼兇狠,反而有點可憐巴巴的討好之意,即便是隔著巨大的落地玻璃牆,它也會沖我搖搖尾巴。至於叫聲,我一次也沒聽過。

  我猜,這是因為物似主人的緣故。沈欽言不愛說話,哈利也是一條十分安靜的狗,很少叫喚。沈欽言說它最長的沉默時間是三個月。即便在遛狗途中,偶爾和別的狗發生爭鬥,它也只是憑著巨大的體形和鋒利的牙齒嚇跑對方,根本不用叫。

  有實力的人,不需要用虛張聲勢的叫嚷來吸引注意力。沉默是最好的武器,對狗來說也是一樣。

  沈欽言把韁繩交到了安露手裡,安露躬下身,拍拍它的頭,「哈利,跟我去見波特。」

  哈利收回看我時那憤憤的眼神,看向了安露,然後偏了偏頭,有點狗腿地蹭了蹭安露的手心——那似乎是小狗小貓最喜歡地撒嬌動作,難以想像發生在這樣一隻大狗身上。

  就算我現在雙腿打戰,也覺得自己還是要問個明白,「波特?」

  「波特是我養的那只蘇牧,」安露說,「和哈利是一母同胞。」

  我的視線停在沈欽言的另一隻手上。他拿了個大大的帆布包,大抵是因為東西塞得太滿,拉鍊沒有完全拉攏,我看到了哈利的食盆衣角。不難想像那包裡是什麼,必然是哈利慣用的坐墊毯子之類……

  「咦?」我終於有點明白這屋子裡正在發生一出離別的故事,「沈欽言,你要把哈利送走?」

  安露彎腰從茶几上那汽車鑰匙,勾在小指頭上,牽著哈利往門口走去,「暫時接去我那裡住一陣子,順便給我家寂寞的小波特做伴。」

  沈欽言安撫地拍拍我的肩膀,就像安慰小孩那樣。

  「阿梨,一會兒再跟你解釋,我先把安露送走。」

  他掂了掂手裡的挎包,出了客廳。

  怎麼能讓他因為我就把養了好幾年的哈利送走呢?我記得他是非常喜歡這只大狗的。我坐立不安,內疚感從腳背浮起來,在蔓延到頭頂之前,我站起來沖出了客廳,直奔前院。

  出去的時候沈欽言正打開跑車的後備廂把挎包放進去,而那只金色的哈利已經坐在了安露敞篷跑車的副駕駛座上。它在陽光下顯得皮光油亮,威風凜凜。它抖了抖毛,那威風的樣子哪裡是狗,簡直可以去冒充獅子了。

  「你真的要送走它嗎?」我扯了扯沈欽言的衣袖,「那什麼時候接它回來?」

  沈欽言把後備廂關上,對我露出個「你放心」的笑容,「過段時間吧。」

  安露沖我一樂,右手從方向盤上抬起來沖我比了個「加油」的手勢,「等到你想要接回來的時候,給我打電話。」

  然後這次疾馳而去,留下一抹瀟灑的紅色。

  我覺得自己充滿了愧疚感。沈欽言對哈利有很深的感情,因為那是條忠心耿耿的大狗。

  因為我怕狗的原因,他在我面前,完全不談和它相關地一切,我有時候來他家,也只是遠遠地看到哈利的影子,甚至連狗毛都瞧不到一根。

  但男友是知名人士的好處,就是他不想告訴你的事情,總有人幫你想到幫你詢問。

  沈欽言絕對是個熱愛寵物的人,我前陣子搜索過他的相關新聞,說他在寵物醫院做過義工,捐過款——這些還可以說是宣傳的策略;但還有一件事情,是好幾年前又一次他接受記者訪問時談起的。那時候他還住在室內買下的第一套公寓裡,有天晚上,公寓樓遭了賊,是哈利敏銳出擊,將賊制服。

  因為我的緣故將哈利送走,我覺得很愧疚,吃飯的時候我雄糾糾氣昂昂地開口,「我覺得自己不怕狗了。」

  沈欽言一臉啼笑皆非地搖了搖頭,道:「不用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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