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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當然,」我飛快地點頭,「就散我再如何宅,我在這裡也住了快十年啦。不過,我怎麼也沒想到居然和你是鄰居。你搬來多久啦?一年前我回國的時候,這裡的住戶好像還是別人……」

  「我搬過來不久。三個月前從朋友手中買下來,又改裝了一個月,兩周前才搬過來。」他拉開房門,比了個手勢邀請我進這間大屋,「我喜歡白莎道,空氣清新,非常安靜。」

  白莎道每戶人家的房子都是磚石建築,外觀不盡相同,顏色隨著主人的喜好變化。每戶人家戶型都有些微差別,但大致相同,一進門就有道深深的玄關,每個房間都很寬敞,還有很多未加利用的空間。

  「當然,這裡比市中心確實好太多了,絕不會有什麼記者,鄰居們也不會因為隔壁住了個明星而成天打量。」

  我邊說邊低下頭換鞋,眼角餘光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如閃電般朝我撲來。在我做出任何反應之前,下一秒我胸前已經掛上了一個毛茸茸的東西,肩膀搭上了一直毛茸茸的前腿,我看到一隻錦瑟的大狗對我張開了嘴,吐著鮮紅的舌頭,露出了尖尖的獠牙。

  前所未有的恐懼襲來,我尖叫起來。

  在我以為它下一秒就要咬上我的時候,沈欽言一把拽住了狗的項圈把它從我身上扯下來,用驚人的力氣拖開那只巨大的、毛茸茸的東西。我終於看清了,那是一隻體形巨大、四肢矯健、看上去足有半人高的金色長毛蘇牧。

  沈欽言一言不發拎著項圈,拉著它消失在玄關之外。

  我聽到了兩聲不甘願的汪汪叫聲,然後演化成嗚嗚的鳴叫,很快消失在空氣中。

  是的,我怕狗。

  我非常怕狗。

  後怕還未過去。我大口喘息,雙腿軟得像麵條,癱上地上宛如被抽了骨頭的泥人。

  沈欽言再次出現在視野中,他邁著長腿走到我面前,弓著身對我伸出手,「抱歉,我不知道你怕狗。我把它關起來了。」

  我驚魂未定,但總不能長久地坐在人家的家門口發呆,我伸出手抓住他的手站起來。

  他的手是十足的男人的手,寬大、有力,手指修長,我輕輕鬆松被帶到了客廳。

  在客廳坐下後,我終於緩下了被那只狗驚得找不到歸處的心臟,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著白色襯衣、藏青色的休閒褲,看上去十分年輕,活像一個大學生。

  沈欽言就像任何一位好客的主人那樣,起身倒了杯熱茶,用一個精緻的白瓷杯遞給我。

  「是我考慮不周。哈利本來是條溫順的狗,平時唯一的愛好就是曬太陽。所以只要在家,我都不會系著它。不知道今天是怎麼回事,可能是喜歡你。」

  我喝了口熱茶定定神,它喜歡我不等於我喜歡它。

  「我小時候被一條大狗咬過,」我彎下腰指了指我的小腿,「這裡,那狗咬得特別狠,扯下了我小腿上好大一塊肉,傷口深得連骨頭都看得到。曾經有一度,我晚上聽到小狗的叫聲都睡不著覺。」

  大約是我的表情太過慘痛,他用一種難以言喻的眼神看著我,半響後說:「對不起,我應該先告訴你我養了狗。」

  我連連擺手,「不關你的事,像我這樣怕狗尤其是怕大狗的,世界上也找不出幾個了。」

  世界上每個人都人自己的軟肋,有人怕蛇,有人怕鬼,有人怕僵屍,而我因為那痛苦的遭遇,最怕的就是狗。在國外念大學的時候,我幾位教授家中都養了貓或狗——總把初次登門的我嚇得不輕。所以我一般去別人家,通常會先問對方是否養寵物。養寵物的話,我敬謝不敏,絕對不登門拜訪。

  因為留學多年,我對白莎道15號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七八年前——印象中15號的原主人是一對姓黃的中年夫妻,黃太太是家庭主婦,黃先生則是實業家,有一個規模不小的工廠,和我家的情況分外相似。所以有一度,我媽媽和黃太太關係很不錯,他們夫婦沒有孩子,黃太太經常送她烘烤的餅乾過來。

  後來我出國念了若干年書後歸來,發現黃氏夫婦已經搬走了,而15號在我離開期間也數度易主,乏人打理,以至於花園荒廢泳池乾涸。

  而現在的15號煥然一新——我目光所到之處,無不井然有序。沙發和轉角櫃搭配起來天造地設。沙發旁的櫃上,有一隻白瓷花瓶,插著幾枝梔子花,白皙的花瓣上還沾著水珠,新鮮欲滴,花瓶旁還有把園丁剪。

  「從花園剪下來的。」他應當是注意到了我的疑惑,簡單解釋了一句。

  我順著他的視線往後看——寬大客廳的另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窗簾半拉半掩,後院的林子和姹紫嫣紅的花園沉浸在一片明媚的陽光中。花園的另一個角落有個泳池,宛如一塊碧玉,碧波盈盈。

  我說:「花園很好看,很像以前的樣子,你重新打理過嗎?」

  「是,」他居然微微笑起來,「我並不像世人以為有那麼忙。」

  我恢復了精神,環顧四周,「沈先生,你的電腦在哪裡?」

  「在二樓書房。」

  客廳北面是寬闊的陽臺,我看到那條健壯的蘇牧懶洋洋地趴在一塊駝色的軟墊子上曬太陽。它不動的時候,我必須要承認,那是一條漂亮的大狗。看到我的時候,蘇牧長毛一抖作勢要站起來,眼中精光迸射,嚇得我一顫,趕緊上了二樓,進了他的書房。

  沈欽言的書房非常大,裝修素雅安靜,進門處的右手邊是整面牆壁的書架,放滿了各式各樣的書,左側則是還空著的櫃子。

  長方形的書桌在窗前,整潔的桌面上放著那台我見過的筆記型電腦。

  「有勞你了。」

  我在書桌前坐下,連上外接電源,試著開機,但螢幕始終黑沉沉。我貼近筆記本,風扇CPU毫無聲音,寂靜如冬。

  「這幾天都是這樣。」沈欽言說。

  「我猜是硬體出了毛病,恐怕還不是小問題,」我確認電源沒有壞掉後,仰頭看著站在我身後的沈欽言,「這台電腦是最新型號,上市不超過半年,應當還在保修期內。如果我現在拆開,廠商也許不會賠償了。沈先生,我看必須找維修人員上門。」

  他輕輕擰了擰眉心,仿佛聽到天方夜譚一樣,「保修?」

  「是啊。你的保修卡在哪裡?」

  「沒有,」他誠實地看著我,「半年前我為APL代言,他們送了我這台筆記本。」

  我扶額,一瞬間心裡真是百感交集,簡直不知道自己該咆哮還是流淚。代言人的筆記本都這麼容易壞掉的話,讓其他花錢買這台筆記本的顧客情何以堪?!

  「好吧……」我語氣虛弱地開口,「你既然為他們代言,那你隨便打個電話給APL公司,讓對方派技術人員過來就可以了。」

  「太麻煩,」他面無表情地一口回絕,「而且今天是週末。」

  沒想到他是如此體貼為別人著想的人,我有點感動地看著他,「那沈先生你有工具箱嗎?我拆開看看。」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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