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含胭 > 我的鴕鳥先生 | 上頁 下頁 |
| 一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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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結局,當時光流去,鴕鳥先生徹底地弄丟了他的螃蟹小姐,而螃蟹小姐,也永遠都找不到她的鴕鳥先生了。他們走在兩條相悖的路上,一個往左,一個往右,很多很多年後,再也記不起那些逝去的少年時光。 第二個結局,鴕鳥先生記得鴕鳥媽媽的話,鴕鳥媽媽說,等到有一天,他的境況好一些,可以再去尋找螃蟹小姐。如果她是單身,他可以再追求她一次。 鴕鳥先生每次想到這個畫面,都會忍不住笑起來,因為,這真的是太美好了。 但是,沒人會比鴕鳥先生更知道生活的殘酷和艱辛,有很多美好的東西,都只是假像,或者,曾經美好,現在都已經碎裂了。 螃蟹小姐現在是不是單身,鴕鳥先生不知道,他只是覺得,他在她的生命裡消失了這麼多年,怎麼可以突然地出現,去打擾她現在的生活呢? 所以,這是一個未完待續的故事。 也許,永遠都沒有答案。 ——鴕鳥先生寫于2010年七夕 下班後,龐倩抓起包就往樓下沖,謝益已經等在樓下了。龐倩看到他就覺得怪怪的,因為謝益笑得特別狡黠,他拖著龐倩上了車,什麼都不說,只是一直詭異地笑著。 龐倩很無語:「你吃錯藥了?笑什麼呢?」 「我發現了一個大秘密!」 「什麼秘密?」 「嘿嘿,嘿嘿,螃蟹,你知道現在有個繪本作者很紅麼?」 龐倩超級失望:「我早知道了,顧銘夕啊!你無聊不無聊!」 「臥槽你知道了?!」謝益更失望,「哼,沒關係,我還有重磅炸彈!」 他把龐倩帶到了一間格外有情調的茶樓,走進彎彎繞繞的走廊,最後到了一間雅致的包廂。 包廂裡已經坐著一個女人,三十歲左右的年紀,面容娟秀,看到謝益就站了起來:「謝總,你好,我是薑琪。」 謝益一臉鎮定地過去與她握手,交換名片,然後為龐倩和薑琪做介紹。 「龐倩,這是薑琪,她是文瀾圖書策劃公司的編輯,鴕鳥先生唯一的責編。」 龐倩震驚了。 然後,他又對薑琪說:「姜小姐,這是龐倩,她就是鴕鳥先生的螃蟹小姐。」 《我的螃蟹小姐》被熱心的讀者建了一個貼吧,貼吧裡有一個最熱門的話題,就是鴕鳥先生應不應該再去找螃蟹小姐。 龐倩每天都泡在貼吧,看看這個帖子的最新回帖,絕大多數的網友都是鼓勵鴕鳥先生重新去追求螃蟹小姐的,有些人急得要命,長篇大論地闡述觀點,甚至不惜威逼利誘恐嚇,讓龐倩既是哭笑不得,又十分感動。 她還接到許多老朋友的電話,他們都是興奮地對她說:「螃蟹!你有沒有看過現在很紅的一本書,作者是顧銘夕!」 帖子下有許多有趣的留言。 老農民:不知道作者能不能看到我的話,我大概比你年長幾歲,小的時候也有一個小青梅,我很喜歡她,但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歡我。我甚至沒能像你這樣用一封情書去表白,我什麼都沒有對她說,高考以後,我們各奔東西,後來就少有聯繫。我之所以能看到你的書,是因為上個月,她從外地給我寄了一本來。我看過以後,才知道她想對我說什麼。作者,如果你的心裡依舊有螃蟹小姐,我支持你再回去找她,有些事,現在不做,將來你會後悔的。我現在單身,但是我的青梅已經成了家,我想,如果我能早幾年看到這本書,我一定會鼓起勇氣去找她。 碳烤生蠔:我知道小鴕鳥是誰!!但是我不告訴你們!!哈哈哈!!小鴕鳥你能看到嗎?咱們來對個暗號吧!重機廠!燒烤店!哈哈哈哈!!我已經做爹啦,娃兒都滿地跑了,你趕緊和螃蟹在一起啊! 帥得風中凌亂:咕咕咕咕……gu鴕鳥????我是你高中裡的前桌!比較帥的那個!我現在在哥倫比亞建電廠,正宗農民工一個。TMD你在搞什麼飛機?大家找你找了多少年你知道麼?我那個醜逼同桌汪汪汪都快要和小燕子結婚了,你趕緊回來喝喜酒! 樓上傻逼:鴕鳥我勸你最好別回來喝老子喜酒!看老子不揍死你!另:樓上傻逼!凸- -凸 甜蜜的咖啡:哈哈,看來有很多人都猜到鴕鳥先生是誰了呦!其實我也是知道的,鴕鳥你快回來找螃蟹呀,你再不回來,螃蟹要被人追走啦! 路人甲: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都要鴕鳥先生回去找螃蟹小姐呢?我倒是覺得故事到此為止也很不錯啊。兩個人各有各的生活,為何一定要讓小時候的回憶纏繞著自己呢?生活很殘酷也很現實,就算鴕鳥先生和螃蟹小姐在一起了,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因為分離太久而產生隔閡,最後,連對彼此最後的一點美好回憶都磨滅了,這樣豈不是更令人傷心? 有耳:你會這樣說,是因為你不認識他們。 蛤蜊肥又壯:哪個敢要鴕鳥不回來找螃蟹的老子跟你急!! 有耳:Mr. Ostrich, never forget what you ever said. 龐倩去了鄒立文的辦公室,說:「領導,我要請假。」 「請假?」鄒立文問,「請多久?」 他瞭解龐倩,一天、兩天的假她是不會這麼正兒八經地來和他說的。 果然,龐倩說:「兩個星期。」 鄒立文坐在辦公桌後,翹起二郎腿盯著她的眼睛:「年底很忙,你知道嗎?」 龐倩點頭:「我知道,我會把事情交代好的。」 鄒立文思考了一會兒,翻了翻桌上的檯曆,說:「明天開始,兩個星期,一天都不能多。」 龐倩笑了:「謝謝領導!」 聖誕節期間,中國大部分地區寒冷陰鬱,可是在海南三亞,卻是溫暖如春。 週六,顧銘夕早早地起了床,洗漱完畢後,他去廚房做早餐。一個小時後,濃濃的粥香飄了出來,他關了火,去房裡叫豆豆起床。 豆豆是個七歲的小男孩,喜歡賴床,顧銘夕叫了他幾聲後,他已經把身子縮成了一個球。 「讓我再睡一會兒嘛。」豆豆閉著眼睛在床上扭動,顧銘夕一腳踢向他的屁股:「昨天是誰說想吃皮蛋瘦肉粥的!」 豆豆在床上翻了一個跟鬥,終於睜著迷蒙的眼睛爬了起來。顧銘夕抬腳把他的衣服從床頭取過來:「趕緊穿衣服,刷牙洗臉尿尿,然後幫我去把粥端出來。」 豆豆很聽話,麻溜兒地就穿上衣服去洗漱了,弄完以後,他去了廚房,顧銘夕一直在邊上看著他,說:「小心燙。」 他已經幫豆豆準備好了粥碗,還在下面擱了一個大大的不銹鋼盆,豆豆把鍋裡的粥舀到碗裡,端著不銹鋼盆,小心翼翼地走到了餐桌邊,放下碗後,他再拿著盆回去幫顧銘夕也盛了一碗。 小小的孩子,已經很懂事、很能幹了。 一大一小兩個人在桌邊喝粥,顧銘夕對豆豆說:「今天老師有事要出去一趟,不回來吃午飯了,你去紀老師那裡吃飯。」 豆豆抬起眼睛看他:「你去哪兒?」 「去見一個人,就是上次你見到過的姜阿姨。」 「哦。」豆豆點點頭,「顧老師……」 他嘴裡咬著勺子,欲言又止的樣子,顧銘夕問:「怎麼了?」 「他們都說,你要走了。」豆豆看著顧銘夕,眼睛漸漸地紅了,「是真的嗎?你真的要走了嗎?」 顧銘夕笑了一下,俯身喝了一口粥,問:「是誰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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