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含胭 > 我的鴕鳥先生 | 上頁 下頁
一二七


  李世宇拉拉身上的短袖T恤衫,那是一件白色的耐克,胸前有著一個鵝黃色和灰色相間的抽象圖案。他笑嘻嘻地說:「我穿上了呀,是姑姑買給我的吧,挺好看的,就是大了一點。」

  顧銘夕冷冷地問:「包裹裡還有其他東西嗎?」

  李世宇看看他,想了想,說:「好像有張卡片。」

  顧銘夕盯著他:「卡片呢?」

  「和盒子一起丟了。」李世宇滿不在乎地說。

  顧銘夕一下子就往前踏了一步,李涵一把就摟住了他的腰,年輕的男孩緊緊地咬著牙,一會兒後,他冷靜下來,低著頭不再說話。

  李涵在他耳邊小聲說:「媽媽去給你買一件一模一樣的,你不要急。」

  顧銘夕別開頭,聽到了李牧和李世宇的對話。

  他在誇自己的兒子:「到底是好牌子,我們小子穿起來還挺好看,要比你銘夕哥哥精神啊。」

  李世宇很得意,說:「明天我要去打籃球,就穿這個去!」他瞟一眼顧銘夕,眼睛掃過他肩下空垂的衣袖,突然笑著問,「對了銘夕哥,螃蟹是誰啊?是你女朋友嗎?」

  「卡片呢?」顧銘夕本來已經沉默了,聽到這話忍不住就問出了聲。

  「我真丟了,對不起啊。」李世宇看著他,揚著下巴哼哼地笑。

  顧銘夕目光灼灼地盯著他,李世宇也回瞪著他,心裡開心得要命。

  他真討厭這個表哥,真是討厭極了。

  這些年來,李世宇和顧銘夕見面次數很少。

  李世宇從記事開始,就曉得他的小姑姑是個大美人,嫁去了南方的E市,姑父工作不錯,家裡條件挺好。他們還有一個兒子。可惜的是,他的這個表哥在六歲那年出了一場事故,變成了一個殘疾小孩。

  李世宇第一次見到顧銘夕時,真的嚇了一跳。那時候他八歲,顧銘夕十一歲,那是顧銘夕受傷截肢後第一次回外婆家,外公外婆看到他的樣子,哭得嗓子都啞了,家裡的其他親戚也都是見一次哭一場。

  那幾天,所有的人都寵著顧銘夕,吃飯時,大人們不停地給他夾菜,連李世宇最愛吃的雞腿,都全夾給了顧銘夕。

  李世宇悄悄地在邊上看顧銘夕用腳吃飯、洗臉,連著爺爺奶奶給顧銘夕買文具,他都是坐在椅子上用腳撥弄著看。

  李世宇不太敢和顧銘夕說話,每一次李牧打發他去陪顧銘夕玩,他都只是打開電視機,隨便選個台和顧銘夕一起看。他不知道該怎麼和顧銘夕交流,潛意識裡總覺得這個表哥和自己是不一樣的。

  顧銘夕還應著李涵的要求給親戚們演示用腳寫字、畫畫,他的字寫得很漂亮,有親戚問顧銘夕的學習是否能跟上,顧國祥淡淡地說:「銘夕一直都是年級前三,將來考重高是肯定沒有問題的。」

  學習很普通、寫字鬼畫符的李世宇躺著也中槍,只要是看過顧銘夕寫字的人,回過頭來都會數落他幾句。

  李世宇對顧銘夕產生強烈反感是在顧銘夕中考那一年,李涵給老家打電話報喜,說顧銘夕考上了重高,成績還是年級前五。李世宇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立刻拿顧銘夕作為正面榜樣來訓誡李世宇。

  顧銘夕從小沒胳膊,靠兩隻腳讀書寫字,成績都能這麼好,你有手有腳,怎麼就不會好好念書呢?十三歲的李世宇頂了嘴,對李牧說:「顧銘夕有個有錢爸爸!他穿的衣服都是名牌!他家住的大房子!他爸爸還有車!咱家什麼都沒有!你憑什麼要我學習好?」

  李牧氣得半死,忍不住就打了李世宇一個巴掌,李世宇哇哇大哭,黃伶俐不答應了,拉過寶貝兒子護在懷裡,對李牧說:「小宇又沒有說錯!你自己沒本事!你要小宇去和銘夕比,你自己怎麼不去和姐夫比!」

  然後,兩夫妻就吵了起來,最後又大打出手。

  有無數的家庭,一切的家庭矛盾歸根到底就是為了一個錢字。

  顧銘夕跟著李涵回到出租屋後,情緒依舊低落。他洗了澡,早早地就上了床。

  在床上躺了許久,顧銘夕坐起來,咬了一支筆坐在桌前,給龐倩發短信。

  【龐龐,禮物收到了,我很喜歡,謝謝。】

  一會兒後,龐倩的短信來了。

  【合身嗎?】
  【挺合身的。】
  【明年夏天我過來,你得穿給我看!】

  顧銘夕硬著頭皮回答:【好。】

  【顧銘夕,你什麼時候開學?】

  他答:【還有一個星期。】

  【我這幾天在軍訓,都快累死了。】
  【我也要軍訓,但應該比你輕鬆一些。】
  【對了顧銘夕,我準備買電腦了,安在寢室,到時可以和你聊天。】
  【好。】
  【啊,我突然有事要出去一下,88】

  她說得匆忙,顧銘夕一愣,很想問她,都晚上九點多了,為什麼還要出門。不過最後,他還是什麼都沒有問,只是說:【嗯,88】

  他又一次躺到床上,看著頭頂的天花板發呆。這間出租屋在B大邊上,步行十分鐘就能進校。屋子30多個平方,一室一廳一廚一衛。顧銘夕睡唯一的房間,李涵在客廳架了一張床,兩個人打算在這裡過渡半年。

  這是一間很簡陋的房子,其實就是個農民房,牆上滿是雨天漏水的印記,屋裡的家具陳舊破爛,大衣櫃上的門搖搖欲墜,玻璃窗髒汙一片,不知道多少年沒有清洗了。夏天天氣熱,顧銘夕看到過蟑螂,還看到過老鼠,屋子角落裡都是蜘蛛網,他從來不知道,有一天,他居然會住在這樣的房子裡。

  這一天的顧銘夕心情很灰暗,他歎了口氣,決定不去想不開心的事,早早睡覺算了。

  龐倩打完電話後,蹬蹬蹬地跑下寢室樓,看到盛峰站在樓下等著她。

  「盛峰?找我有事嗎?」龐倩問。

  她和盛峰是同班同學,這幾天剛開始軍訓,大家都還不熟,但因為盛峰也是E市人,平時休息時常常找龐倩聊天,一來二去的兩個人就比別的同學要熟一些。

  ——「你是一中的?我是廣程的。」

  ——「吳旻你認得麼?啊,我和吳旻一個初中的,他考了北航。」

  ——「汪松呢?汪松也和你一個班?真巧,我和汪松是一個小學的,我和他關係特別好。」

  ——「他談戀愛了呀,我知道,和他女朋友一起考到南京去了。他女朋友叫什麼來著,什麼曉燕,啊!沒錯,厲曉燕!」

  ——「我昨天和汪松打電話了,他告訴我說,你的外號叫螃蟹。」

  盛峰個子不高,才170釐米出頭,戴一副眼鏡,長得挺斯文,但是眼神裡總有一股子傲氣。

  龐倩走到他面前後,他把手裡的一疊單子遞給她:「後天去買電腦,你先把這些配置看一下,到時候選起來不容易盲目。」

  龐倩接過單子一看,好像是電腦城裡組裝機攤位的配置單,每一張下面都有一個總價,盛峰還寫下了各種配置的優缺點。

  龐倩傻眼了:「你從哪里弄來的這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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