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含胭 > 我的鴕鳥先生 | 上頁 下頁
一一一


  龐倩再也沒有在顧銘夕面前提向謝益表白的事,他也很默契地沒有再問過她。她把那天中午看到的一幕埋在了心裡,決定不說給任何人聽。

  開學後,謝益就要去火箭班了,會和肖郁靜一個班,龐倩想,他一定很高興。

  暑假裡,一中的老師拿到了當年的高考試卷,把兩個文理快班的學生招回學校進行一次模擬考。

  那一天龐倩很無聊,聽說顧銘夕要去學校考試,她說:「我陪你一塊兒去吧。」

  兩個人一起到了學校,顧銘夕去考試,龐倩則去了乒乓球館。

  雖然已經放暑假,但球館還沒有關門,乒乓球隊的幾個隊員在打球,龐倩突然想到開學後,自己也許不會再來這裡打球了,心裡不禁有些唏噓。

  她環視球館,這個全E市最先進的中學乒乓球館,是吸引謝益來到這裡的最大原因,也是將龐倩和謝益聯繫在一起的一個小紐帶。

  有人看到龐倩,開心地喊她:「螃蟹,一起來打球啊!」

  龐倩說:「好!」

  男生遞給她一塊拍子,說:「球王剛才來打了一下,現在考試去了。」

  「哦。」

  「小子現在得意得要死,下個學期要和肖女神一個班了,說估計得懸樑刺股,沒時間來打球了。」

  龐倩呵呵一笑,小聲說:「你也知道他喜歡肖鬱靜啊?」

  男生大笑:「全乒乓球隊都知道吧,球王追肖女神好幾個月了。」

  龐倩愣愣地看著他。

  男生問:「怎麼,難道你不知道?」

  龐倩拿起拍子顛顛球,笑道:「開玩笑,我當然知道啊。」

  她斷斷續續地打了兩個小時的球,累得滿身大汗,坐在場邊休息了一會兒後,估計語文考試快結束了。

  龐倩去教學樓樓下等顧銘夕,一會兒後,考完試的學生三三兩兩地下來了。顧銘夕背著雙肩包,肖郁靜和謝益走在他身邊,三個人似乎在討論題目。

  看到龐倩,顧銘夕就笑了,謝益說:「咦,螃蟹你也來啦?中午我們一起吃飯吧,找個飯店點幾個菜。」

  龐倩悄悄地看一眼肖鬱靜,潛意識裡不想去,沒想到,肖鬱靜先開口了:「我不去了,我得回家吃飯。」

  謝益說:「下午一點半就考試了,你還回家幹嗎呀?」

  「我和我奶奶說好了回家吃的,下午見,拜拜。」肖鬱靜說完就走了,謝益咬著牙看她走遠,回頭對顧銘夕說:「那我們三個去吃飯吧。」

  龐倩依舊不想去,正在想怎麼拒絕時,顧銘夕說話了:「對不起啊,我和龐倩中午也得回家吃飯。」

  龐倩感動得要哭了,立刻點頭附和:「是啊是啊,我奶奶也做好菜了。」

  被拋棄的謝益目瞪口呆,只得去乒乓球館找球友吃飯。

  顧銘夕和龐倩當然是不用回家的,他們走了一段路,找到一家肯德基,進去吹空調吃午飯。

  顧銘夕真的不方便吃肯德基的食物,但是只有這裡可以讓他們舒服地午休,而且龐倩喜歡吃,他也就不在意了。龐倩替他買來兩個漢堡和一杯飲料,像平時一樣,打開盒子放在桌上,顧銘夕就直接低頭啃漢堡。

  這樣吃東西很狼狽,他的嘴邊肯定會染上醬,幸好有龐倩在,她會幫他擦嘴角,甚至還喂他吃了一塊辣翅,總之,在她的幫助下,顧銘夕也算是把肚子填飽了。

  吃完東西,他們在肯德基休息,兩個人待在角落裡,顧銘夕坐在靠牆的一排硬沙發上,他看邊上沒人,就把右腳伸到了椅面上,悄悄地活動起了腳踝和腳趾。

  龐倩把一切都看在眼裡,立刻就繞過桌子坐到他身邊,問:「是不是上午寫了大作文,你腳趾頭又疼了?」

  顧銘夕低低地「嗯」了一聲,龐倩說:「下午還得考數學和英語,我幫你按摩一下吧。」

  顧銘夕有點不好意思:「不用了……」

  「沒關係的。」龐倩已經把他的右腳拉到了自己大腿上,幫他扭起了腳踝,還活動起了腳趾。她用力地幫他拍打放鬆小腿和大腿的肌肉,顧銘夕起先有些不自在,漸漸的,他心裡的防備就放下了。

  他穿著一條長度到膝上的運動短褲,兩條小腿都裸露在外,他的右腳踝上還繞著龐倩送他的腳鏈,鏈子的顏色都有些褪了。他的腿已經完全是成年男性的腿,修長、健美、勻稱、有力,有著漂亮的膝蓋,還像常人一樣長著象徵著男性特徵的腿毛。可是,與別人不同的是,他的腿上還有著許多大小不一的傷疤,那是他從小到大摔自行車、滾樓梯、走路摔跤、意外磕碰留下的疤。

  很早以前,龐倩就看到過他右腳踝上的那道刀疤了,當時她嚇了一跳,問他這是怎麼弄起的,顧銘夕立刻就撒了謊:「有一次想自己切水果吃,不小心被水果刀割到了。」

  龐倩沒有懷疑他的話,她很少會懷疑他的話。從某種程度來說,她信任顧銘夕甚至要超過信任她的父母親。

  她的手指滑過了他腳踝上的那道疤,知道這就是顧銘夕的生活,完全靠兩隻腳來掌控的人生。

  龐倩低著頭,手上用力,一下一下地捏著顧銘夕的小腿,轉動著他的腳踝和腳趾。她突然想,如果當初爬上變壓器的人是自己,失去雙臂的人是自己,現在會是怎樣的狀況。

  想到這裡,她抬頭去看他。發現不知什麼時候,顧銘夕已經睡著了。他歪著頭靠坐在沙發上,腦袋抵著靠背,雙腿放鬆地擱在龐倩腿上,閉著眼睛睡得正香。

  他右邊的肩膀也抵在靠背上,袖子被壓得折了起來,勾勒出了他剩餘肩膀的形狀。龐倩癡癡地看著他,顧銘夕有著一張英俊的臉龐,有一副健康的體魄,有一顆聰明的頭腦,但是,他永遠都只有這樣一具殘缺的身軀。

  什麼叫做永遠?

  永遠就是生命裡剩下的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每一秒,沒有任何的例外。

  顧銘夕的永遠,就是如此。

  在這一刻,龐倩心裡突然浮起了一個念頭。

  那就是,她想要一直陪著顧銘夕。

  關於愛,關於責任,關於婚姻,龐倩還完全沒有概念。而關於「永恆」,於她來說更只是一個浪漫的形容詞。

  她甚至搞不懂自己和顧銘夕之間究竟是什麼感情,隱隱約約的,她知道他們對彼此來說,很特別,甚至,是唯一。但如果說這就是愛,龐倩是不願意承認的。

  她想,那應該是凌駕於親情、友情、愛情之上的另一種感情。

  總之,她想,不管這是什麼感情,她就是想要一直陪著顧銘夕。

  下午,火箭班的學生要連著考數學和英語,全部考完,估計要傍晚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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