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匪我思存 > 千山暮雪 | 上頁 下頁


  第一章

  一遍一遍
  愛過你的心已無法還原
  有誰敢承諾到永遠
  能刻骨已情願
  還是想你一遍一遍
  就算皺起眉心會老一些
  只是難免埋怨時間的手
  把相愛寫成相愛過

  ——顏璽軒

  莫紹謙打來電話的時候,我和悅瑩正在店裡挑衣服。這城市的氣溫還沒有降至20℃,當季的新衣卻早已經上市。衣架上錯落的長短新款,一眼望去許多絨絨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滾滾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買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個Jack彬彬有禮地跟在我們後面,只有當悅瑩拿不准主意的時候才趁機輕言細語:「這款紅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煙灰色開司米,一定會很漂亮。」

  Jack有一把動聽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響起迷人的顫音。說起中文來有一種外國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捲舌不分,更像透著磁性。悅瑩被他灰綠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丟了三魂七魄,眉開眼笑答應去試衣。

  當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會被冰山撞沉了。劉悅瑩的英文名字還真叫「Rose」,她十歲那會兒看了《泰坦尼克號》,就給自己取了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華郵輪上遇見自己的萊昂納多,兩人站在船頭比翼雙飛:「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過去了,雙十年華的Rose還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悅瑩死活拖著我來這店裡看衣服,主要是看帥哥店員Jack。說實在的,這Jack長得還真是不賴,洋鬼子我也見多了,這麼帥的洋鬼子還是很少見。用悅瑩自己的話說:「我一看到他那雙灰綠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撲通撲通地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撲通撲通地跳了,你就已經死了。」

  悅瑩就恨我:「你怎麼一點兒浪漫的細胞都沒有!」

  悅瑩確實是個浪漫到細胞裡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說她都看過,大一剛進校門那會兒,她和我去租書店,環顧四面書架,獨愴然而涕下:「還名牌大學呢,這些我全看過了啊,老闆,有沒有新鮮點的?」

  後來悅瑩壓根就不去租書店了,天天泡在網上看原創。只要沒課,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輕薄小巧的MBA看連載,沒幾個月她又把MBA換成MBP,說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換個大點螢幕的。我曾經鼓動她自己寫小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說了,一出手還不得把什麼悲情天后給擠兌死。結果她根本不屑一顧:「自己寫多費勁啊,我充1000塊VIP,看遍整個原創網,犯得著自己去寫嗎?」

  差點忘了她是暴發戶的女兒,這話可不是我說的,是她自己說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個「我那暴發戶的爹」,她爹是真有錢,真暴發。她二十歲她爹送的生日禮物就是一架直升機,不是遙控玩具,是由專業飛行員駕駛的那種輕型直升機。她收到這禮物的時候還挺高興,興沖沖拉著我去搭了一回。轟隆轟隆在天上飛了半天,差點沒把我給吵死,想跟她說句話兩人都聽不見。下了直升機她就歎氣:「我小時候最愛看小說裡寫貴族學校,男主角搭直升機上學,降落在校園草坪上,一邁腿下來——嘩,一見鍾情!」

  她愁眉苦臉的樣子一點也不像惺惺作態:「誰知道直升機這麼吵,能在上頭談情說愛嗎?」

  我都無語問蒼天了,上次她還罵她爹暴發,說他買悍馬跟買白菜似的,專挑幫子長的,一點品味都沒有。還是用她的話來說,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剛陪悅瑩走進試衣間,我的手機就響起來了。很獨特的旋律,是《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革命歌曲鏗鏘有力地回蕩在裝潢奢豪的旗艦店裡,簡直有一種不倫不類的滑稽。我慌慌張張在包裡掏手機,越著急越掏不出來,那手機越唱越大聲。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帥哥店員屈膝半蹲,專心替悅瑩扣好最後一顆扣子,仿佛對我包包裡稀奇古怪的鈴聲充耳未聞。

  終於把手機找著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紹謙大約剛從機場出來,一貫低沉的聲音裡難得有絲倦意:「在哪兒?」

  我老老實實告訴他:「在外邊跟朋友買衣服。」

  「回家。」

  電話嗒一聲就掛斷了,悅瑩還轉來轉去顧盼著落地大玻璃鏡中的自己,衣服顏色紅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濃豔得幾乎要透出光芒璀璨。她問我:「好看嗎?」

  我點頭,價格昂貴的華衣,能不好看嗎?

  悅瑩說:「這顏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膚白,穿這個膚若凝脂。」

  劉悅瑩小言看多了,一出口就成串的形容詞。一提到說女的都是膚若凝脂,翦水雙眸,楚楚動人;一提到男的就是星眸朗目,嘴角微勾,邪肆狷狂……

  Jack轉過身來對我綻開迷人的微笑:「這個紅色確實不錯,但您穿的碼號,我們還有紫色與黑色,款式上有略微的不同,也非常漂亮。要不要拿來讓您試試?」

  名牌就是這點好,一個顏色亦只得一款。碼號不對就得另尋他愛,多好啊,穿出去永遠撞不了衫。我在包包裡找錢夾:「不用了,把那兩件都給我包起來吧。」

  悅瑩從大玻璃鏡子裡瞅我:「怎麼啦?」

  我一邊遞給Jack信用卡,一邊說:「我有點急事,得回去了。」

  悅瑩很瞭解地問我:「你那男朋友來了?丫怎麼跟皇帝似的,把你這兒當行宮了,愛來就來,不來就兩三個月都不搭理。你還真慣著他,要是我,一腳就把他給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經拿了信用卡帳單來,我大筆一揮就簽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綻開他那迷死人不償命的微笑:「謝謝童小姐。今天您消費的總額還差一點就可以達到我們VIP的額度,下次您再來時,我們就可以向總部替您申請VIP。」

  什麼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悅瑩說了先走,另外還有店員在替她參謀新衣,Jack親自送我出門,替我拎著紙袋一直送到車上。

  不是不殷情,對著衣食父母,誰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趕回去,果然還比莫紹謙先到。聽到大門處傳來聲響的時候,我早已經拿了莫紹謙的拖鞋,恭恭敬敬地歡迎他進門。

  莫紹謙一邊換鞋一邊伸手摸了摸我的臉:「長胖了。」

  兩個月沒見,胖了沒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沒有絲毫改變。剛從飛機上下來,髮型仍舊一絲不亂,衣線更是筆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從我認識他的那個時候起,他就仿佛永遠活在玻璃罩子裡,衣冠楚楚,倜儻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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