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匪我思存 > 裂錦 | 上頁 下頁
一四


  他吻著她:「可是公司不能丟下吧,還有你自己的公司——我蹺班這麼多天了,再不回去,他們真的又要吵嚷了。」

  他們終於搭了飛機回臺北。一上機又看見了簡子俊,他和他們同一班飛機回去,她有點疑惑他是不是故意的,因為很容易在酒店總台查到他們預訂的航班。可是是故意的又怎麼樣,雖然在一班飛機上,他也不可能和她說話。易志維也看見簡子俊了,他們照例親熱地打招呼,寒喧了幾句,也就分開了。她隨手拿了一份報紙在看,報紙是《臺北新聞》,離開那個城市太久,看著熟悉的行文總有些吃力。她不在那個城市十來天,可是臺北照樣還是臺北,本埠新聞裡,婚喪嫁娶,生老病死。海塑還在高院打官司,電視臺仍然在放悲情肥皂劇,中山路交通意外,雙溪外一座住宅樓倒塌……

  日本的假期就像是神仙洞府,她不問紅塵事地過著逍遙的日子。可是現在一上飛機,零零碎碎的這個城市的鱗爪,撲面而來,人間的煙火撲面而來。她又回來了。

  臺北的陽光和東京的其實也沒有太大不同,她走出機場時心裡這樣想著。司機提著行李跟在後頭,她和易志維都還穿著度假時的衣服,兩個人都戴著墨鏡擋著臉,看起來有些好笑,一回了臺北,他們又成了公眾人物,機場裡成天埋伏著有記者,他說:「頭條上一次就夠了。」

  他們儘快地通過安檢溜了出來,感覺有點像做了什麼壞事的孩子,所以她高興,雖然黃敏傑還是那樣冷淡淡的,一上車就和易志維說公事,把她撇在一邊。

  她伏在車窗上望著外頭,省得黃敏傑疑心她有意聽他們的談話內容。外頭是再熟悉不過的街,川流不息的車呼嘯而過,再熟悉不過的城市,她是回來了。

  他直接回公司去了,車子送她回去,行李都交給她收拾。跟他久了,雖然平常也請鐘點傭人做家務,可是他喜歡她親手做一些事情。有時候也問她:「我那條深藍色的領帶呢?」或是:「洗髮水沒有了,你下班記得帶一瓶回來。」就像天底下最平凡的夫妻一樣。她也想不出他們現在的關係好不好,她知道他還有別的女朋友,不止一個。她也不止一回在他身上發現不同的香水氣味,他偶爾也不回家。不過他這點還好,他起碼在她的圈子裡尊重她,不會讓她的朋友家人撞見他和別人在一起,也許也撞見過,只是沒人告訴她。

  這回從日本回來,他們兩個都帶回了不少的行李。他是個喜歡購物的人,常常笑自己花錢像流水一樣,和他平常在商界中那種吝嗇的性格截然相反了。他身上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他就是這樣一個人。

  她慢慢地收拾,他的屋子永遠整齊乾淨——鐘點傭人每天都來做清潔,他也有很好的習慣,一弄亂了就立刻收拾出來,這也是留學生們的長處,他在國外讀了很多年的書。一個人在國外,自然什麼都得自己料理,所以有了隨手收拾的習慣。

  她在日本替他買了些衣服,打開衣櫥一件件的掛進去,他自己也買了兩件高爾夫球衣,他的球衣不會比西服少,滿滿的一櫃,她把衣服擠了擠才能掛得下。做這樣細碎而家常的動作,她有一種平凡的快樂,她不能否認自己是越來越貪戀這種家常而親昵的氣氛了,她一邊遲疑的想著,一邊把他買的釣杆放到儲藏室去、把自己買的整套資生堂化妝品放進梳粧檯下的櫃子裡……

  他還買了一件小玩意是送給她的,一個水晶的音樂盒,玲瓏剔透的小小的透明盒子,上頭一對游泳的天鵝,一打開盒蓋,叮叮咚咚的柴柯夫斯基就會響起來,天鵝也就在小小的水晶池塘裡打起圈兒來游泳。這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可是因為那水晶的晶瑩剔透她一眼就看上了,他於是買下來送給她。這是他親手買給她的第一樣東西,為著這特別的意義,這件東西放在哪裡就叫她犯了難。她原本覺得應該帶回家去,可是她又十天半月的不回一趟家,還不如留在身邊。然而這裡到底是他的公寓,她輕易不把自己的東西亂擺,除了衣物之類,她沒有什麼私人物品放在這裡。何況放在外頭,這個東西又怕灰怕摔。

  她將音樂盒放入原來的錦盒,隨手拉開了小抽屜,那些抽屜裡盡是些零碎的小東西,比如不成對的袖扣,慈善基金會寄來的感謝信,還有些舊的耶誕節卡片,停止使用了的支票簿……她像個掘到寶藏的孩子一樣翻看著,這些都是他日常用過了的,舊的空氣在裡面氳氤著,她遙想著當年她不認識他時他的生活。

  她找到一個比較空的抽屜,正要把盒子放進去,卻有一半卡在了外頭,她抽出來,將手伸進去一摸,原來裡頭靠著抽屜的邊緣放著一隻盒子,怪不得放不進去。她把盒子拿了出來,裡頭有什麼呢?或許又是些零碎,她揭開了盒子。

  全都是些照片,最上頭一張是合影。她的左手漸漸的鬆開,裝著音樂盒的紙盒「咚」的掉在了地上,她茫然的蹲下去撿,右手裡的盒子也掉在了地上,照片散了一地,她把音樂盒撿起來打開,已經摔碎了,叮叮噹當的水晶碎片落在地上,落在那些照片上,照片中的女人有著一對嫵媚的眼睛,她再熟悉不過的眼睛,天天鏡子裡准看得到的,自己的眼睛。她放下音樂盒,拾起那張合影,背後有鐫字:「攜繁素於紐約。」

  她頭暈目眩地看著那照片裡熟悉的人與背景。她認出來了,背景是在紐約那間酒店的露臺上,是晚上拍的。「夜景更好呢,我邀請你來看。」她的耳畔又響起他說過的話來。他和這個繁素住過那裡,事實一點一點的清晰起來,她的呼吸也越來越困難。她跪在地上,胡亂地張接一張的翻看那些照片,國內拍的,國外拍的,兩人的合影,一個人的獨照……照片上那熟悉的眼睛像是活的一樣,冷冷地盯著她。

  她讓那照片逼得透不過氣來,她癡了一樣跪在那裡,對著一地的狼籍,她想起祝佳佳的話來「他愛你。」「我不知道為什麼,可是他確實愛你。」

  現在她終於明白了,他確實愛她,因為她長得像一個人,所以他愛她。或者說,他從來沒有愛過她,連一丁點的喜歡也沒有過,他所有的感情都是沖著繁素,沖著她與繁素的相似,他把她當成另外一個人來愛,他把她當成繁素來愛。而她竟然一直被蒙在鼓裡!

  她的雙膝微微發麻。她並沒有資格要求,沒有資格要求他愛她,可是胸腔裡像是憋著一口氣,叫人透不過來,幾近窒息。他對她這樣好,好到令她生了奢望,她不該,可是寒意從心裡湧上來,他不能這樣待她,若從開始他就不給她這奢望,他要怎麼樣都行,現在他已經給了,卻斷然將真相翻出來,她情何以堪。她知道自己太貪婪,可是直如飛蛾撲火,那火就是他,她已經不能停,如同失去制動的車,飛馳直往,她怎麼能停下來?

  她突然悟過來,自己不能呆在這裡不動。易志維隨時會回來,她心急如焚,伸手去收拾那鋪了一地的照片,手忙腳亂放回盒子裡去。正在撿著,指尖上突然一痛,原來是讓那水晶碎渣兒給紮著了,一顆渾圓的血珠立刻冒了出來,「嗒」一聲落在了一張照片上,濺成一朵大大的血花。她把手指頭放到口裡吮著,想著要找紙來擦掉這血,口裡的腥氣越來越重,直逼得人心裡翻江倒海,眼裡火辣辣的,她進去洗手間打開水喉沖著受傷的指頭。

  冰冷的水沖散了指上的痛楚,嘩嘩的水聲裡她聽到鑰匙開門的聲音,來不及了!她只好呆在那裡不動,水從手上流過去,她聽著他進了臥室,在那裡靜下來,然後腳步聲就直沖著這邊過來了。她的臉正對著大大的玻璃鏡子,鏡子裡眼睛,熟悉的眼。她從鏡子裡看見了他,他手裡還拿著那張被血弄髒的照片。

  她的眼花起來,她看不出他是什麼表情,可是她的聲音是僵硬的,像是被自己逼著一個字一個字從唇中吐出來的:「對不起,弄髒了你的東西。」

  他動了一下,像是想上來抱住她,她極快地回過頭來,直直地面對著他。她聽到自己問:「她還在臺北嗎?」

  他的聲音也是生硬地,木然的:「不在了……那年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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