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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出現在電視螢幕上的是雲陽公司副總經理楊劍鋒,他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顯得十分沮喪和緊張。他的側面坐著兩名穿制服的檢察官,正面是一名女記者。

  記者:劉東陽是用什麼方法把那筆錢轉移走的?要知道,六百萬元可不是個小數目。

  楊劍鋒:經過是這樣的,劉經理說他哥哥要註冊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外資暫時不能到位,為了應付驗資,希望雲陽公司臨時墊付七十五萬美元,期限為三個月,利息為10%。當時劉經理整天陪著瀋陽的三位工程師研究生產線設計,好像並沒有把借款當成一回事,只是讓我們辦公室的幾個人商量一個意見。我們開了一個碰頭會,決定借這筆錢。

  記者:「為什麼要借錢出去?」

  楊劍鋒:當時我們有四個考慮。第一,他是老闆,借錢的又是他哥哥,擔不擔風險是他們自己的事,與我們這些雇員沒關係。第二,這件事他自己完全可以決定,給人的感覺是他在有意試探我們對他是否忠心,所以我們都想表現一下。第三,借期三個月,並不影響雲陽公司四個月以後的資金使用,如果放棄了變死錢為活錢的增值機會,怕被經理認為沒有經濟頭腦、沒魄力,對自己的處境不利。第四,改造舊工藝,建立新的生產線,雲陽公司的資金肯定不夠,劉經理計畫從他兩個哥哥那裡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如果得罪了他們,那麼生產線的事就可能辦不成了。

  記者:計畫中的生產線主要解決哪些問題?它的建成與否對你們雇員有哪些影響?

  楊劍鋒:生產線主要解決噪音、效率和勞動強度三個問題。

  分散加工是不得已的臨時措施,公司幾乎沒有利潤,或者可能賠錢,所以不可能長期堅持。如果沒有新生產線上馬,我們這些雇員可能面臨失業。

  記者:請你具體談談這筆錢失蹤的經過,是誰經辦的?在什麼地方失蹤的?

  楊劍鋒:根據劉經理的指示,我和會計具體經辦,將資金打到外匯市場,兌換出七十五萬美元,裝進一隻黑色皮箱裡。我和會計陪著他乘火車到北京,住在北京飯店。他一個人乘計程車回家送錢,從此就失蹤了。我和會計等了整整兩天,後來實在不放心,就按他身份證上的地址去找他,找到地址後劉東陽的家人說劉東陽幾年前就死了,身份證早就丟了。我們這才感到出事了,趕快往深圳三陽房地產公司打電話詢問,據查號臺答覆,深圳根本沒有三陽房地產公司這個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好向安省市檢察院報案了。

  記者:到現在為止,你作為雲陽調味器皿有限公司的副經理,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楊劍鋒:我當時被槁糊塗了,回到安省以後也沒搞明白,不能理解這件事。方氏保健調味球非常有發展遠景,生產線建成以後,也許一年就能盈利六百萬,沒必要毀掉一個企業。

  記者:據檢察院證實,你們公司發放出去的一百多萬隻半成品,所用原料不是合成金屬,而是劣質鐵,其成本只是合成原料的十分之一。這個情況你事先知不知道?

  楊劍鋒:這件事是劉經理一手經辦的,除他本人之外,沒有人知道。會計看到的是發票,我看到的是原料和合格證,誰也不會去懷疑劉經理會對自己的企業做假,都知道他是一個財大氣粗的人。如果說這個企業從註冊那天起就是一個大騙局,那太令人不可思議了。

  記者:在這個騙局中,你認為你個人應該負哪些責任?你們管理人員應該負哪些責任?

  楊劍鋒:不知道。我不認為我們雇員應該負什麼責任,如果法律確認我們有責任,我也只好認命了,但我還是不知道應該吸取什麼教訓,也許是因為一切太真實了,也許是因為騙子太高明了。

  這時,電視畫面切換到一位元四十多歲的檢察官身上,並且打出一行字幕:安省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國忠。

  記者:劉檢察長,針對這起發生在我市的特大詐騙案,請你給我們的電視觀眾談一些情況。

  劉檢察長:這起詐騙案,預謀之周密、詐騙金額之大。受害人之多,在我們安省市還是首例,省市領導都非常重視,我們也成立了專案偵破組,配備了強大的警力,一定要追查到底。我們已經進行了多方面的佈署,偵破工作全面展開,根據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受害人共有八十三人,全部是農民,有相當一部分是貧困地區的農民,被騙金額是六百二十萬人民幣,其中二十萬還留在帳號上,這也是罪犯迷惑人的手段之一。

  記者:罪犯投入幾百萬元的資金,這麼大的騙局,罪犯有沒有可能一個人完成?

  劉檢察長:從無效的身份證,假三陽房地產公司和偽造的各種證明來看,預謀犯罪已確定無疑,從策劃、籌資到實施,由一個人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但現在還不能最後下結論。顯然,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罪犯從一開始就做好了反偵察的準備,這給偵破工作增加了難度。

  記者:據說這個公司的部分銷售人員還在外地處於工作狀態,這是否意味著公司仍有繼續經營下去的可能性?是否意味著這個公司仍有責任能力?

  劉檢察長:在允許新聞媒介報導之前,我們有意識地對公司的一部分人封鎖了消息,這是出於偵破工作的考慮,並不意味著這個公司仍有責任能力。事實上,公司除了幾台簡易設備和辦公用品之外,已經一無所有了,因為大樓和轎車是他們租用的,並不擁有產權。所以,受騙的農民有可能蒙受損失。

  記者:據我們瞭解,受騙農民與雲陽公司簽定的加工合同全部是經過公證的,也就是說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那麼公證機關是否負有連帶責任?

  劉檢察長:公證不是擔保,它只認定合同的真實、合法和法律約束力。據我們瞭解,所有合同的公證內容和程式都是合法的,公證本身沒有問題。截止目前,我們已經做了大量工作,我們是要一查到底的。借此機會,我們正告犯罪分子,要認清形勢,丟掉幻想,為自己的爭取一點主動。

  記者:各位觀眾,謝謝您收看《法制熱線》節目。對於這起廣大市民普遍關注的特大詐騙案,我們以後還將做追蹤報導,請您注意收看。再見。

  「終於下手了。」方子雲心想。

  他臉色蒼白,手腳冰涼,呆呆地站在電視機前,腦子裡頓時亂做一團。投入兩百萬元去設一個騙局,手筆之大,構思之嚴,決非等閒之輩可為。而六百萬元,對於那些蒙受重大損失的農民將意味著什麼?將會引發什麼惡性後果?他不敢去設想。總之,事情鬧大了。

  震驚之余,求生的本能使他必須去考慮自身的安全。根據電視報導的內容分析,他一直處在檢察機關的監視之下,他與安省的電話聯繫一直處在偵破人員的控制之下,雲陽公司一切運作正常的資訊都是假的,是為了穩住他、試探他、觀察他。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否則檢察機關不會允許電視報導,也就是說,對他已經不需要再封鎖消息了。他又想起了宋一坤曾經給他規定的事項——

  你的行為準則是:合情、合理、合法。從今天起,你的任何活動都必須能夠說得清楚,無論從時間、地點。人證、物證等各方面都不得留下模糊不清的空白,都必須是真實的、坦然的。

  對於以後發生的事情你不必推測,順其自然。

  他做到了,而且做得踏踏實實。現在,最重要的是進入自己的角色,找到這個角色的感覺。讓事態順其自然地發展下去。他的角色是什麼呢?受害者,這場騙局中最大的受害者。女助手看著他呆滯的神態,關切地問:「方副經理,你怎麼啦?你說話呀。」

  方子雲停了半晌才絕望地哺哺自語道:「太突然了,讓人怎麼能相信呢?這是老天存心跟我過不去呀!」

  「不可思議,太不可思議了。」另一位小姐自嘲地感慨道,「我們被人愚弄了,真看不出來劉經理居然是個騙子。其實我們早被監視了,還傻乎乎地策劃、談判,真可笑。還有你大詩人,天都塌下來了,您老人家居然還躲在屋裡寫詩。」

  女助手關掉電視道:「現在還說那些有什麼用?還是商量一下我們怎麼辦吧。」

  另一位小姐說:「方副經理,事情已經出來了,信不信都由不得你,還是冷靜下來面對現實吧。你是股東之一,我們是被你們公司雇來的,如果你有良心的話,趁著你手裡還掌握一點錢,馬上把我們這個月的工資發了,否則我們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再說,公安機關已經懷疑你了,你就是把錢留著最後也落不到你手裡,我們兩個人鞍前馬後跟著你幹了幾個月,總不能讓我們也跟著倒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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