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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


  他抬頭,看著窗外蔚藍的天,突然覺得有些意興闌珊,又有些目空一切的淡漠。他叫來原浚:「準備車,我出去一趟。你不用跟。」

  去哪兒呢?原本寧惟愷只是想出去透透氣,但不知不覺,又開到了春都街上,新寶瑞的旗艦店。

  他坐在車裡,看著店門口人潮洶湧,許多顧客擠都擠不進去,心裡很舒服很舒服。

  新寶瑞,他的全部心血。它是祝氏的,但也是他的。

  看了一會兒,他的目光忽然被街角站著的一個女人吸引了。

  她穿著休閒裝,頭上扣了頂鴨舌帽,雙手插兜裡,隔著條街,靜靜望著新寶瑞旗艦店。那表情……不說悲傷吧,失意中帶著一絲茫然。平時聰明伶俐的風采都不見了,看著有點可憐。

  寧惟愷看了她一會兒,推開車門走了下去。

  「零錢。」他走到她身邊,微笑望著她。

  ▼第55章 錦囊妙計

  林淺今天出來,目的只是為在新寶瑞的旗艦店,實地觀察一下。

  不過,看到沙鷹賣得這麼好,還是蠻刺激人的。

  所以她看著看著,自然而然就有些鬱悶和憤恨。

  誰知這時,就聽一道柔和清亮的嗓音,在耳邊響起:「零錢。」

  林淺首先看到的,是陽光之下,男人映在她腳邊那道頎長的影子。

  得,真是冤家路窄。

  林淺轉頭看著他,笑容滿面:「寧總,真巧。」

  寧惟愷今天到底有些志得意滿,微微一笑,逗她:「不巧,我專門跟著你的。」

  這話果然叫林淺臉色微僵。但她察言觀色的本領也不差,仔細打量寧惟愷神色,就知道他是在開玩笑。

  於是她也笑:「那你還真夠無聊的啊。」

  所以說,人和人之間相處的氣場,真是種奇特的東西。你在某些人面前,忍不住就中規中矩不敢造次;可有的人,卻叫你忍不住就跟他鬥嘴。即使已經疏遠了這麼多年,即使他現在位高權重已不是當年那個混蛋小子,可一講話,當初相處的感覺仿佛又回來了。

  她的利嘴,令寧惟愷倏地失笑,伸手摸摸她的頭:「走,去喝點東西。」林淺才不喜歡跟他這麼肢體接觸呢,趕緊偏頭躲開。

  不過喝茶,她還是要去的。她現在視沙鷹為眼中釘肉中刺,遇到沙鷹的大老闆,怎麼能不趁機打探一番?

  她欣然點頭,兩人便各懷鬼胎,不緊不慢走進了街角的一家咖啡館裡。

  ***

  林淺和寧惟愷的往事,要追溯到七年前,她剛念大二,寧惟愷大四。

  那時候寧惟愷是個什麼樣的男人呢?雖出身貧寒,但是優秀得令人側目:英俊、溫和、善良、幽默、風流倜儻,還是商學院第一名畢業、早早被全球五百強企業錄取為管理培訓生。簡直集所有男性大學生能有的光環於一身。

  林淺當時參加了某界商業模擬大賽,就此結識了寧惟愷,也有了一群共同的朋友。不過那時候她比較沒心沒肺,一有假期就去參加戶外俱樂部,也只當寧惟愷是個很不錯的兄弟。

  後來寧惟愷就表白了。要說他追人也有一手,不像厲致誠這麼強勢,但十足十溫情款款,無微不至。每天早上給林淺買早飯、接她上學;中午纏著她一起自習;晚上給她打開水、買水果。

  甚至還寫情書。他的文采是很好的,那些樸實而溫柔的句子,沒有女人看了不心動。

  林淺也心動了。在那個年齡,寧惟愷的確符合所有理想男朋友的所有要求。而且林淺雖然之前口口聲聲當他是兄弟,但實際上,對他也是有好感的。

  至於他沒錢?林淺完全不在乎這種事。

  於是在被他追了一個多月後,兩人順理成章就在一起了。別說剛開始的一個星期,還蠻甜蜜的。兩人有共同愛好,性子也都神神叨叨的,湊到一起,真的每天都很開心。

  不過,林淺人緣好,比寧惟愷還要好很多。所以兩人才談了半個多月戀愛,就有人偷偷來告訴林淺:「零錢啊,昨天晚上,你家寧惟愷跟一幫人出去玩,聽說跟一個女的Kiss了。」

  林淺當時就震驚了。不過她留了個心眼,知道寧惟愷舌燦蓮花,黑的能說成白的。就沒直接質問他,而是旁敲側擊,先從當時在場的人嘴裡套出了消息。

  結果就是……還真的吻了。對方是個富二代美女,對甯惟愷仰慕已久。那晚他們是玩真心話大冒險,但據說當時兩人吻得還挺激烈。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個女的有意設套。

  隔天分手的時候,寧惟愷做過挽留,拉著她不讓走,臉色也是前所未有的陰霾:「零錢,那天我喝了點酒,再說也是玩遊戲。後來我跟她再也沒聯繫過。別這麼狠心,咱們別分手。」

  林淺甩開他的手就走了。

  她隱約還聽人說,分手之後,寧惟愷還消沉了一陣。但她不信,也沒理。

  後來果然如她所料,兩個月後,寧惟愷就跟那個富二代美女在一起了,成為了眾人眼中最登對的情侶。

  再後來,林淺的氣也消了,回頭想想,也沒有多難過。於是再在公共場合、朋友的飯局上遇到,兩人也會打打招呼。但寧惟愷就像吃了火藥似的,總是會陰陽怪氣地挖苦她幾句。於是她寸步不讓,也挖苦回去。

  再然後,就過去了好幾年。終於傳出消息,寧惟愷已經娶了大名鼎鼎的祝晗妤,不是那個富二代美女。

  所以林淺對寧惟愷的感覺,就是一段鬧劇般的初戀青春。他擁有所有男人羨豔的軟硬件條件,也擁有男人的劣根性。兩人分手相當正確。

  只是偶爾收拾舊物,看到甯惟愷當年寫給她的情書,只會失笑。什麼「從你剛念大一,我在新生晚會看到你,就心動了」,什麼「我深深的喜歡你,遠比你想像的早」,還有什麼「願意跟我一起住出租屋、啃麵包,一起吃苦,打拼未來嗎」?

  哼,根本是男人的花言巧語,騙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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