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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鄭成功,你還記不記得,媽媽給你起過另一個名字,你還記得嗎?」

  「他好像是不大記得了,媽媽再說一次吧。」方靖暉的聲音還是靜靜的。

  「媽媽喜歡叫你飽飽,是『吃飽』的『飽』,你別搞錯了字。」眼淚流了下來,滴落在電話的按鍵上,我簡直害怕它們會像鄭成功頑皮的小手指那樣,為我們的通話弄出來「嘟——」的一聲噪音,「鄭成功,你還認得媽媽麼?」

  「怎麼會不認得,你跟媽媽說,媽媽要是想念我們了就來看我們吧。現在是冬天,我們這裡比北方舒服得多。」

  我狠狠地用手背在臉上蹭了一把,帶著哭音笑了出來,「方靖暉你要不要臉啊?什麼叫『想念你們』?我只是想念鄭成功而已,關你什麼事?」

  那應該是我第一次承認,我想念鄭成功。

  掛掉電話後,三嬸走到我身邊,拍拍我的肩膀,她突然說:「我原本準備了兩個紅包,我還以為鄭成功春節會回到龍城呢。不過不要緊,我把兩份都給雪碧。弟弟不在,姐姐代他拿了。」

  然後她不再理會呆若木雞的我,徑直走回了廚房——她的領地。

  三叔,你答應過我,這個秘密你不告訴三嬸的。你不守信用。

  南音的尖叫聲從二樓直抵我的耳膜,「哥哥——哥哥回來——真的,那輛車裡坐的一定是哥哥——」

  落地窗外面,西決站在那裡,看上去若無其事地從計程車的後備箱裡拿行李,那個登山包重重地堆在車燈照亮的那一小塊地面上,當我感覺到寒冷像月光一樣迎面罩過來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我不知不覺地打開了落地窗,來到了院子裡。

  他瘦了,一身風塵僕僕的氣息。我的心在狂亂地跳著,我知道我在等待,等待著他能像現在這樣,風塵僕僕地看我一眼。

  我還希望,這一眼能夠看得久一點兒。

  「回來了?」我聽見自己難以置信地說,就像在提問。

  「當然,過年了,怎麼能不回來?」他的語氣有點兒微妙的粗魯,就像是回到了青春期。

  是他先對我微笑的,我發誓,這是真的。

  2009年7月—2010年5月l3日淩晨
  巴黎—太原一北京

  後記:繁華如夢

  終於到了此刻。我們幾個朋友一起趕稿子的時候,總是在MSN上不約而同地做白日夢:什麼時候才能寫後記啊?現在,我也不知道他們幾個人是否在開心地享受著寫後記的感覺——一種完成了重大事情的、儀式一般的感覺。後記本來就應該是一本長篇殺青之後的鞭炮聲,但是我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就像一覺醒來拉開窗簾,忽然發現外面是一眼看不見邊際的雪地,只好語氣平淡地說一句:「原來下雪了。」那麼我也只能這樣說一句:「原來,我寫完了。」

  這部小說,我寫了足足十個月零兩周。我從沒有和一部小說糾纏過這麼久,以至於我在敲出「東霓」兩個字的時候,那個必須要加的書名號總是讓我難以置信。我早已經不把她當做一本書了。所以,我一直都覺得我寫的是東霓,而不是《東霓》。我想這種錯覺可能會對小說的完整性產生一點兒影響,會讓我自己忘記一個作者有時候必須恪守的冷靜和旁觀。可是正因為如此,這部小說讓我體會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盡興。直到今日,我也不清楚我寫得究竟好不好,我只是想說:「東霓我要感謝你,感謝你帶給我那麼多的痛苦,以及那些痛苦盡頭的一點兒綺麗的霞光。」

  我經歷過很艱難的時刻,Word文檔裡面的兩百多頁,印象中就沒有一頁是從頭至尾流暢地完成的。有時候為了銜接一下兩個場景,為了讓一個片段顯得自然——都是些一兩百字就能做到的事情,我卻要為了這一兩百字耗掉好幾個小時。眼睜睜地看著窗外由晴空變成了暮色,心裡面就像是被歲月打敗了那樣,沒來由地生出無邊無際的恐慌、懷疑,以及令人發狂的孤獨。過去,在我寫作碰到困難的時候,我總會問自己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可是這一次,我不問了,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就算不知道正在做什麼,也把自己毫無保留地交給了前方的虛無。就算靈魂忍受著煎熬,在看著東霓的時候,臉上也要堆起平靜的笑——我和她的關係早已不是一個作者和筆下人物的關係了。我是如此依賴她,雖然她只是小事聰明大事糊塗,雖然她比我還看不開,雖然她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亂七八糟,可是她身上那種活色生香的力量就是我的光,讓我願意咬緊牙關,把自己變成一個火把,照亮前面的路,穿越無邊無垠的恐懼,去接近她。

  所以,用東霓的話說,我們一起戰鬥過。

  所以,這就是這本小說最終完成的秘密。

  所以,東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幹了,你隨意。

  2010年5月19日,北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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