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米 > 竹馬青梅 | 上頁 下頁
三三


  「Too old.(太老了)」

  「WhataboutOrlandoBloom(奧蘭多-布魯姆怎麼樣?)」

  「He's OK.(他還行。)」

  「JudeLaw(裘德-洛)?」

  「Disgusting(噁心)!」

  「那你覺得哪個Star(明星)長得不錯?」

  「I don't know.(我不知道)」

  看來女兒眼光還挺高的,明星都看不上,想必也不會看上Lewis。

  女兒眼光高一點,她還是很高興的,那樣就不會隨隨便便著了某個臭小子的道,但她又擔心女兒眼光太高,會把自己架空。

  她自己年輕的時候,就有點吃了架空的虧,不是她自己把自己架空,而是家裡人和旁人把她架空了。

  她年輕的時候,大家都說她長得漂亮,腦子又聰明,成績也很好,班上沒誰比得上她。那時無論有誰來追求她,她媽媽都覺得女兒跟了那人是吃了大虧,旁人也有這個看法,所以她整個大學期間都沒找到一個男朋友,而她那個班上,至少成功了六對。

  大學畢業後,她工作了兩年,那時旁人已經不再把她架那麼高了,有的已經開始給她介紹物件了,好像斷定她靠自己是找不到了一樣。但她媽媽仍然覺得自己的女兒不愁嫁,還把她架得高高的,一般般的追求者,完全不放在眼裡,總是說「不用慌,等你去讀研究生的時候,會有更多的選擇」,於是她又虛度了兩年光陰。

  考上研究生之後,她發現男同學大多數都有物件了,有的甚至已經結婚了,沒結婚沒對象的,都是絕對看不入眼的傢伙。女同學也大多有了物件,像她這樣「單幹」的,很少很少。

  她向媽媽描繪了嚴酷的形勢,但媽媽還不信邪,說肯定有一些條件好的漏網之魚,碩士階段沒有,還有博士階段呢,叫她不要著急,不要湊合。

  一直到碩士畢業,她都沒網到一條大魚。

  她是參加工作後才結婚的,那時她已經快三十了,周圍的人早已替她操碎了心,連離婚的喪偶的都找來讓她相親了。媽媽倒沒露出著急的樣子,但說辭已經變成「有合適的就結,沒合適的就不結,湊合的婚姻不幸福」。

  不知道是小今的爸爸確實合了媽媽的心意,還是媽媽那時已經不得不向現實低頭,降低了標準,總之媽媽那次沒像以前那麼挑剔,而是積極地大力地支持,她終於嫁了出去。

  旁人都替她舒了口氣:「不錯,不錯,比我們原來估計的好多了。」

  媽媽也說:「我說不用著急吧?酒醉後來人!」

  但她知道自己能結婚有多麼僥倖,所以決定吸取教訓,別把女兒架空了,如果女兒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她就別太挑剔,免得害女兒走自己的老路。

  她溫和地問女兒:「小今,Lewis跟你有聯繫嗎?」

  「Like what(什麼樣的聯繫)?」

  她覺得自己這句話沒問好,有點過分了,簡直像個包打聽,但話已經說到這份上,突然打住也不好,只好裝作挺隨意地說:「寫寫Email啊,打打電話什麼的。」

  「Nope. Why would I do that I don't even know he has an email account(沒有。我幹嗎要跟他聯繫?我都不知道他有沒有電子郵件帳號).」

  她覺得女兒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在採取防禦措施,關閉了通向心靈的那扇門,不禁感到十分尷尬,破罐子破摔地說:「我以為你喜歡他呢?」

  女兒一哼:「Me? Like him No way! He's a nerd. Boring…(我?喜歡他?沒門!他是個書呆子,索然無趣)」

  女兒那撅起的小嘴不像是在撒謊,而是發自內心看不上的樣子,而女兒對盧家小子的評價,也跟她不謀而合,她覺得女兒的眼光還是很敏銳的,應該不會看上Lewis那種nerd。

  於是,她在心裡把盧家那小子從嫌疑犯名單上一筆勾銷。

  §17

  如果不是Lewis,那還有誰稱得上是女兒的竹馬青梅呢?

  也許應該問的是:到底什麼樣的人才算得上竹馬青梅?

  李白的《長幹行》裡,那兩個小屁孩可能才四五歲,或者六七歲,因為詩中的男孩還在騎竹馬,而後來他們結婚時,女孩才十四歲,說明那時的人成熟早,或者社會為「成熟」定的年齡比現在早,到了今天這個二十四歲、甚至三十四歲才結婚的年代,也許「竹馬青梅」也得把尺度放寬點?

  尺度一放寬,岑今的嫌疑犯名單上就又冒出一名來。

  小今上七年級的時候,有個八年級的男孩經常來找她玩,那孩子叫Michael,是個白人男孩,長得挺周正的,穿著打扮也比較老派,不像有些新潮小孩,總穿一些大垮垮的T恤,褲腰跨到肚臍以下,褲腳拖在地上掃地。

  剛開始時,岑今沒有干涉,因為亞洲孩子在美國交友本來就不廣,大多跟亞洲孩子在一起玩,如果管太多,孩子就交不到什麼朋友了,尤其交不到其他人種的朋友。

  她內心還真有點兒希望女兒嫁個高鼻子凹眼睛的老外,生個混血兒,要多漂亮,有多漂亮。當然,人品是第一位的,人品不好,鼻子再高,眼睛再凹,都沒有用。

  不是她瞧不起華人男孩子,而是她實在沒發現什麼出色的。像盧家的那個Lewis,就算華人男生裡很出色的了,成績很好,長相也不太醜,還會拉提琴,但不知道為什麼,她總覺得那孩子缺點兒靈氣,配不上自己的女兒。

  而這個Michael就比Lewis看著舒服,突起的額頭,突出的後腦勺,濃密微卷的棕黃頭髮,眼睫毛長長的,很耐看。

  但她不讓女兒上Michael家去玩,只讓Michael上她家來玩,而且要是她在家的時候才行,她可以聽著點,看著點。

  Michael挺規矩的,好像還不太知道男女之事,跟女兒玩也都是小孩子的玩法,看電視啊,打球啊,打遊戲機啊,看書之類。

  她比較樂意培養女兒和Michael之間的友誼,有時她帶女兒去學校體育館游泳,也把Michael帶去,有時上餐館吃飯,也把Michael帶去。

  女兒很高興,Michael也很高興。

  但後來她聽女兒說,Michael的父親是個Sex Offender(性罪犯),坐過牢,已經刑滿釋放了,但沒找到工作,成天待在家裡。Michael的媽媽沒正式工作,在家做首飾串珠子賣錢,經濟來源大多靠政府資助。

  她嚇出一身冷汗來,Sex Offender!那可不是開玩笑的,那些人都是犯過猥褻兒童罪或者強xx罪的,按美國的規定,這樣的人即便刑滿釋放,都得在居住地報告註冊他們的特殊身份,好讓大家防範他們。

  她心裡那個後怕啊!幸好她平時沒讓女兒到Michael家去玩,不然誰知道會出什麼事?聽說有些性罪犯是基因問題,不受大腦控制的,既然是基因有問題,那不就能遺傳嗎?

  她不敢強行叫女兒不跟Michael在一起玩,怕引起女兒反叛,但她在離Michael家很遠的地方找了個住房,搬到那裡去住,女兒因此轉到了一個新的學校,她不發一槍一彈,毫無刀光血影地斬斷了女兒跟Michael的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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