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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28

  Carol沒想到自己竟然會在假期裡去拜訪那個秀珍。媽媽想去給「那個男人」掃墓,但那個男人的墳墓就在秀珍老家的後山上,要去就得由秀珍帶著去。本來「那個男人」火化後媽媽想要一些骨灰的,但秀珍不同意,說如果把他的骨灰分開來了,他就永世不得超渡了,不過她答應媽媽可以隨時去掃墓祭奠。

  Carol原本是不想去的,但聽說可以見到秀珍,又引發了她的好奇心,想看看把「那個男人」從媽媽和她身邊奪走的女人到底有幾個頭幾個臂。

  坐汽車到了那個小縣城,又坐了一個小時的船,才來到秀珍的老家。Carol看見了一個風韻尤存的半老徐娘。她很客觀地在心裡把秀珍跟媽媽做了一番比較,說實話比不出個高低來。兩人是不同的類型,一個是大家閨秀,另一個是小家碧玉,可以想見兩人年輕時都是很不錯的,不然「那個男人」也不會拋妻別子地跟這兩個女人結婚了。

  她感覺媽媽和秀珍有點象國共兩黨,內戰的時候,兩人勢不兩立,不共戴天;等到抗日的時候,兩黨又不記前嫌,攜手合作。

  秀珍帶著Carol和媽媽到後山「那個男人」的墳上去上了香,獻了花圈,燒了冥紙。媽媽還特地用紙做了提琴鋼琴什麼的,在「那個男人」墳上燒了。秀珍則備了很多酒菜,供在「那個男人」墳上。媽媽叫Carol也上柱香,她哼了一聲,沒動,媽媽也沒勉強。

  秀珍試著規勸了一句:「你給他燒個香,叩個頭,也是為你好,他的在天之靈可以保佑你……」

  「算了吧,」Carol搶白說,「你們還不如剪幾個女人燒給他,免得他在那邊寂寞。」

  一句話把兩個女人嚇得一哆嗦。秀珍趕快咕咕噥噥地叫「那個男人」大人不記小人過,千萬不要因為成成說了這話就不保佑她了。

  從後山回來,Carol看到一個二十歲左右的男生,看上去既象「那個男人」,又有不同之處。她猜他可能是秀珍跟「那個男人」的孩子,也就是自己同父異母兄弟中最小的那個。果然,秀珍介紹說:「這是我兒子,居成。阿成,叫李阿姨。」

  居成有點害羞地叫了一聲「李阿姨」,就很自來熟地對Carol說:「你是竟成姐姐吧?我看到過你很多照片。」

  Carol聽他開口叫她姐姐,覺得頭皮一麻,渾身雞皮疙瘩亂冒,這是什麼亂七八糟的關係,把我也攪和進來了。但居成確實算得上帥哥一名,紅唇白齒,臉頰也是粉紅的,連眼皮都有點粉紅一樣,但臉部輪廓以及身材又十分有男人型,是「那個男人」與秀珍的完美結合。

  她想起有一種說法,就是私生子往往是很漂亮的,因為他們的父母能衝動到做出私生子的地步,一來是因為雙方都有極大的魅力,二來兩個人在情欲高-潮時做出來的孩子,比那種正當夫妻關係中按時交公糧做出來的孩子更具備父母雙方的優良因數。未婚先孕的孩子,從技術上講就是私生子了。

  秀珍很自豪地介紹說,居成在省城裡念重點大學,今天特意趕回來的。然後又對居成說:「你看你竟成姐姐多有出息,在美國念大學,你也要好好讀書,爭取以後也到美國去。」

  居成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那有竟成姐姐那麼聰明,她上的是B大呢。」說著,就跟Carol談起美國大學的事來,似乎很想到美國去念書。Carol覺得現在自己已經不太討厭這個弟弟了。他人生得帥,嗓音也很好聽,那種害羞的神情更為他增添了幾分可愛之處。她跟他走到他的臥室去,聽他拉提琴,心裡有點遺憾地想,如果不是「那個男人」跟媽媽離了婚,我可能也是鋼琴好手了。

  他拉的是馬思聰的,說這是爸爸最喜歡的樂曲了。

  她記起小時候經常聽「那個男人」拉這首樂曲,即使是她小小年紀,也能感受到樂曲裡那種憂傷的情調。她記得「那個男人」經常在清晨拉琴,多半都是她醒了但還賴在床上不肯起來的時候。她那時很喜歡閉著眼睛裝睡,等他拉完了琴,就會走過來,坐在她床邊,仿佛自言自語地說:「嗯,今天有個人還沒醒,我一個人去逛街啦。」

  她就會從被子裡跳出來,用兩隻小手箍住他的脖子,掛在他脖子上,讓他帶著她在屋子裡走來走去,一直到她的手酸軟了才肯下來。

  居成有「那個男人」那樣的修長手指,拉琴的姿勢也一模一樣,不招搖,表情如沉思一般,看得出是「那個男人」一手調教出來的。她記得「那個男人」還唱過,她那時不懂歌詞的意思,但記得「那個男人」唱完,常常是淚光瑩瑩。

  她問居成:「你會唱嗎?」

  居成有點害羞地說:「唱不好,你想聽嗎?你給我伴奏,我唱你聽。」

  Carol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不會拉提琴,我什麼樂器都不會。」

  「聽爸爸說你很小就開始學鋼琴,他說你很有音樂天分,嗓子也很好。」

  「是嗎?」她有點不快地說,「不過後來我就沒再學了。」

  居成看出她的不快,改變了話題:「我唱給你聽吧,唱不好,你別笑話。」他清了清嗓子,小聲唱道:

  當那杜鵑啼遍,
  聲聲正添鄉怨,
  更那堪江水嗚咽,
  暖麗南國多情的孩子啊。
  當那紅花開遍,
  瓣瓣是啼痕渲染,
  盡都已隨春歸去,
  流浪兒啊你還在嘉陵江邊徘徊。
  那邊就是你可愛的故鄉,
  就是有水鳥翱翔的地方,
  那邊白雲映紅荔村前,
  孩子你為什麼不回家?
  為什麼不回家?

  他唱得很動聽,注入了很多感情,仿佛有滿懷離愁別緒。她想,他小小年紀,而且就在跟前的省城念書,懂個什麼離愁別緒?完全是天生就有這種感傷情懷。這個傢伙會跟「那個男人」一樣,不知要禍害多少女孩了。她裝做漫不經心地問:「有沒有女朋友啊?」

  她看見居成臉紅了一紅,沒有直接回答,反而問她:「你說一個人怎麼樣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喜歡一個人?」

  她想起有人說過的,男人判斷自己喜歡不喜歡一個女孩,很簡單,只要看自己遇到那個女孩時的反應就行了,年輕時就看自己的人硬不硬,年老時就看自己的心軟不軟。但很顯然她不能這樣對居成說話,所以只含含糊糊地說:「你看看自己是不是老想見到她,跟她在一起你就很高興,不跟她在一起就很失落,那就是喜歡她了。」

  居成想了想說:「那我就真不知道我喜歡誰了,因為我好像對好幾個女孩都有這樣的感覺。」

  她吃驚地看著他,莫非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個帥帥的小夥,這個能拉一手好琴,能唱一口好歌的大男孩同時喜歡著好幾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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