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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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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個鬼!他媽的,什麼玩意,一個破美國,搞得這麼神乎其神的,以後他請老子去老子都不去了。」 「他們什麼理由不簽?」 「移民傾向囉,難道老子臉上寫著『移民傾向』幾個字?」 她想,你臉上沒寫「移民傾向」,但可能寫著「暴力傾向」,「煩人傾向」,所以簽證官為了保護美國人民,乾脆不讓你進去。 她好言安慰了幾句,決定等會再商量咪咪去美國的事。他現在正在氣頭上,就不要火上加油了。 晚上睡覺前,她跟李兵談了談咪咪去美國的事。李兵說:「你現在給她把證都簽了,我還能怎麼樣?你要帶去,你帶去囉。反正我這輩子註定了就是孤家寡人的命。」說著,就流起淚來。 「這跟孤家寡人有什麼關係?只不過是兩個人同時簽不容易,所以分開簽,分開去——」 李兵說:「你算了吧,你心裡那點小九九,我還不知道?從一開始,你就沒有真正愛過我,只不過把我當個『聽用』,如果你找到更好的了,你就不要我了;如果你找不到,就拿我充數。」 她不得不佩服他在這點上的明察秋毫,但她仍然硬著嘴說:「這都是你自己想出來的——」 「我想出來的?那你中間是不是要甩了我去找那個姓付的?如果不是我抓得緊,你不早跑了?到了後來,你不過就是拿我當個種馬,好讓你生個孩子。從你懷孕起,你就在捉摸著怎麼甩我——」 這回她是真的覺得冤枉了,當她知道自己懷孕了的時候,她是真心真意地想跟他白頭到老的,一方面是對他心存感激,另一方面也覺得孩子是兩個人的結晶,既然孩子把兩個人連在一起了,她就不會想著分開再去找別人,因為在她看來,別的男人無論多麼心胸寬廣,也不會象愛自己的孩子那樣愛另一個男人的孩子。 如果不是他用孩子的生命威脅她,她本來是要好好跟他生活下去的,即便他跟她家人鬧,她也只是用離婚嚇嚇他,希望他能改變他自己。但當他說出了那樣滅絕人性的話之後,她的心就徹底地冷了。 一個對她沒有愛情的丈夫,她可以忍受,因為她有對女兒的愛。但一個沒有人性的丈夫,一個連女兒的生命都可以拿來為自己服務的丈夫,她就沒法忍受了。如果不是怕把自己陪進去,女兒會失去媽媽,她那時殺了他的心都有。有了女兒之後,她的好惡愛恨的原則就變得很簡單:愛我女兒的人,我就愛他;不愛我女兒的人,我就不愛他。不管是誰,如果他想傷害我的女兒,我就要跟他絕一死戰。 她隱忍著,叫李兵不要胡思亂想,先呆在加拿大,過一段時間再去簽證,遲早要簽到的。就算總是簽不到,等住滿三年之後,就可以成為加拿大公民,而加拿大公民進美國是不需要簽證的。 李兵哼了一聲:「在這個鬼地方呆三年?只怕早就死了。這哪是人的生活?吃沒吃的,玩沒玩的,白天在外是看人家的臉色,晚上回到家裡還是看人家的臉色——」 她不快地說:「我弟弟他們給你臉色看了?說話要憑點良心。」她說完了,就有點後悔,怕李兵大發雷霆,哪知李兵居然沒說什麼,只沮喪地呆坐在那裡,可能是手中的王牌沒了,底氣就不足了。 她見他還沒拿弟弟一家來威脅她,就不再多說,生怕他想到這上頭去了。過了一會,她聽見身邊有抽泣的聲音,她嚇了一跳,忙問:「怎麼啦?」 「沒什麼——就是捨不得我的——咪咪——跟她兩個人相依為命這——麼久了,她這一去——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見到她——」 她搞懵了,不知道這究竟是真情流露,還是苦肉計,她慌忙說:「你這是何苦呢?咪咪去美國又不是去——什麼不好的地方,怎麼會見不到呢?過幾天你簽到證了,不就可以見到了嗎?再說我也會經常帶她回來玩——」 「算了,你不用騙我了。你到今天沒甩了我,只不過是因為咪咪,現在你把她弄到手了,你還會回來看我?只怕是望都不會朝這個方向望了。海倫,你自己摸著良心想一想,我這些年這樣愛你,愛到低三下四纏著你的地步,愛到拿女兒來威脅你的地步,你明白過我的心嗎?你象這樣愛過我嗎?」 她真的不明白他,既然他知道她跟他守在一起,是為了咪咪,那他為什麼還要抓著她不放呢?既然他死抓著她是因為愛她,那他為什麼又不肯好好愛她,照她喜歡的方式愛她呢?也許世界上就有那麼一些人,他既不能按你的方式愛你,又不願放棄你,你無法改造他,也無法擺脫他。 她勸解說:「你這都是胡思亂想,我要甩你,早就甩了,還等到今天?算了,睡覺吧,別想這些不著邊際的事了,明天還要上班。」 後來李兵沒再說什麼,仍然來求歡,完事之後,就睡著了。但她有很長時間睡不著,今天這事好像太順利了,使她不太相信是真的。也許李兵在醞釀一個什麼詭計,現在先穩住她。但她猜不出是什麼詭計,她只是很擔心,怕李兵搞什麼同歸於盡,連累了七、八個人。 她恨不得能讓弟弟帶著全家偷偷地躲到一個什麼地方去,免得遭了李兵的毒手。真是悔不該住到弟弟這裡來,現在李兵知道了弟弟的住處和幾個小孩的學校,報復起來很容易,隨便帶走一個孩子,或者半夜開煤氣把大家搞中毒,都有可能,而防範的一方則很難確保安全。 但是她弟弟這麼大一家人,能躲到哪裡去呢?再去買棟房子?給孩子們轉學?都不是件簡單事。現在跑法院去告李兵也沒什麼用,法院不會因為你擔心就把他關起來。 象靜秋說的那樣,法律都是後發制人的,慘案沒發生的時候,法律是沒有什麼作用的。你可以申請限制李兵到你家人跟前來,但法院也不能派人守著你們家每個人。 她覺得要擺脫李兵這樣的人,只有兩種辦法。一種就是OVERPOWER他,你比他強大,能置他於死地而他不能置你於死地,那時他就害怕了,不敢靠近你了。另一種就是把自己弄得對他來說毫無價值了,他就不屑抓著你了。 第一種辦法是不可能的,因為她有寶貴的東西要珍惜,要保護,而他沒有。他可以用弄死女兒來威脅她,但她不能以同樣的方法來威脅他,即使她拿他媽媽的生命來威脅他,他也不怕,因為他並不在乎他媽媽的生命。所謂投鼠忌器,就是這個道理。如果不是因為女兒,她早就跟他離了婚了,哪怕他為此殺了她,她也不會眨個眼睛。 第二種辦法也是不可能的,她要怎麼樣貶低自己才能讓他不再想抓著她?他自己已經低到最底層去了,既沒工作,又沒錢,沒有女人會願意跟他,所以他只能抓著她。 她在他面前,一直就醜化自己,蓬頭垢面,懶得打扮,但他仍然抓著她,不是因為他重感情,而是因為他找不到別的人。不知道她把自己那地方割了,他會不會放她走。就算會,她也捨不得割,她不能因為他,就把自己的生活毀了,她要既離開他,又不被他毀掉。 第二天,李兵很早就從面廠回來了,一進門就板著臉,躺床上睡覺去了,她問了兩句,他也不回答。她估計是被老闆炒了,也就不再問他。一直到吃晚飯的時候,她去叫他起來吃飯,他木著個臉吃了飯,又跑回床上去睡覺。 她最討厭他這一點,每次他在外面有點什麼不順心,他就要帶到家裡來,折騰得大家都不開心。一個男人,難道不應該「打落了牙齒往肚裡吞」嗎?在外辛苦勞累受氣,但在家裡要盡力讓自己的親人開心快樂,不然還投胎做什麼男人? 她耐著性子問他怎麼回事,他說跟老闆鬧翻了,一氣之下就走人了。她問是為什麼鬧翻,李兵說是因為他已經把面掛好了,老闆沒看見,問他把面掛了沒有,他最討厭這樣的人,既然你不相信我,我還給你幹什麼活呢? 她真不知道他哪來的這些畸形的自尊,就算你做了,老闆問一下,落實一下,有什麼不行呢?你又不是因為老闆信任你才去那裡工作的,他付錢,你幹活。你要講那麼多自尊,就不要去外面打工,有本事自己做老闆,誰的氣也不受。 她不想跟他多說,跑去跟咪咪商量去美國的事,如果咪咪不肯去,她預先就把李兵得罪了不合算。她問了咪咪,咪咪問爸爸去不去,一聽爸爸不去,咪咪就不肯去了,說怕爸爸死了。她怎麼解釋都解釋不通,不得不佩服李兵洗腦有術,把一個六歲的孩子嚇成了這樣。 她雖然擔心咪咪以後容易被人家的苦肉計迷惑,但她也不想毀壞女兒的一顆同情之心,咪咪願意為了別人的生命放棄自己的利益,應該得到讚揚,不管那個人是誰,也不管那個人怎麼打罵過咪咪,那畢竟是一條生命。她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李兵說去死只是一場苦肉計,但咪咪這麼小,她怎麼知道什麼是苦肉計,什麼不是呢?更何況誰也不敢拍胸擔保李兵就一定不會去死。 她安慰自己說,咪咪在這裡有兩個COUSIN一起玩,有爺爺、奶奶、舅舅、舅媽照顧,住的房子比她那裡的好,坐的車比她那裡的好,那就讓咪咪在這裡待一段時間吧,等她想到了更好的辦法,再帶咪咪去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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